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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资报告丢了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0-03-02 17:39:12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新公司如何办理验资报告

引言:公司创立之初,作为注册资本数额的合法证明和申请注册资本的根本 依据,验资报告是必不可少的。作为刚刚踏上创业之路的您,或许还不甚了解验资报告的申办流程,或许还在苦于不知如何面对申办时的条条框框,想您之所想,急您之所急,现在就请您跟我们一同探讨如何办理验资报告吧!

一、办理验资报告的流程准备

1、选择一个银行,开个公司的临时帐户: 所需资料:名称核准单,股东身份证原件,股东私章,会计师事务所的“银行询征函”。

2、按股东的投资比例,以各个股东的名义分别打进银行(缴款单上要注明是投资款),保存好缴款单回单

3、存完钱,问银行柜台打“银行对帐单”,并填好“银行询征函”找银行客户部盖章(具体可以问柜台)

4、找会计师事务所做验资报告:

5、委托人委托验资机构验资需按规定办理委托手续,填写委托书。

二、办理验资报告的必要资料

1、公司章程;

2、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投资单位上月末资产负债表;

4、投资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5、各类资金到位证明:①以货币出资的应提交银行进帐单。②以非货币出资的,应提交经有法定评估资格的机构评估的报告书和财产转移手续。

7、公司的地址证明(租赁合同,或房产证,购房合同)

8、验资机构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验资后,验资机构应出具验资报告,连同验资证明材料及其他附件,一并交与委托人,做为申请注册资本的依据。篇2:验资报告瑕疵解决之道

验资报告瑕疵解决之道

(2012-01-04 21:51:02) 【案例情况】

一、精锻科技:因汇率差异导致验资瑕疵 2008年12月31日,公司董事会通过决议,同意美国檀岛公司转让其持有的公司25%的股权,转让价格为87.5万美元。同日,美国檀岛公司与夏汉关等11名自然人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 2009年3月26日,姜堰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关于同意江苏太平洋精密锻造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并变更为内资企业的批复》(姜外经贸资字﹝2009﹞13号),批复同意本次股权转让。

2009年4月19日,江苏省泰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公司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1200400000908)。

公司2009年4月由中外合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时,将公司原注册资本500万美元按股权交割日的汇率折算为34,173,000元人民币,进行了工商变更登记。而根据规定,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应按投入时的汇率折算为36,246,315元人民币,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少登记2,073,315元。 2009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就上述注册资本更正事宜作出决议,同意对公司从中外合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时的注册资本按投入时入账汇率折算为36,246,315元人民币,各股东出资比例不变。公司2009年11月增资后的注册资本随之更正为40,273,684元。同日,各股东签署了章程修正案,对公司注册资本进行修改,各股东出资比例不变。 2009年12月25日,姜堰市光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姜明会验(2009)第221号),确认截至2008年12月31日,公司注册资本合计应为人民币3,624.6315万元,实收资本应为人民币3,624.6315万元,并对姜明会验字(2009)第052号《验资报告》中确认的实收资本金额予以更正。 2009年12月25日,苏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苏州岳华验字﹝2009﹞1341号),对相关注册资本更正事宜予以验证确认。

就上述注册资本更正事宜,泰州市姜堰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了《公司勘误核准通知书》(公司变更﹝2009﹞第 12290004 号),并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由于本次注册资本勘误更正,2009年12月,公司与江苏鼎鸿、青岛厚土、上海石基和汇智创投签订了《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

(一)》,主要内容为按持股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公司实收资本,并相应调整了资本公积。上述《增资协议》及《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

(一)》没有对赌条款,也没有其他可能影响股权变动的条款。除上述《增资协议》及《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

(一)》,公司与江苏鼎鸿、青岛厚土、上海石基和汇智创投未签订任何对赌协议或其他可能影响股权变动的协议。

江苏鼎鸿、青岛厚土、上海石基、汇智创投已于2011年1月出具《承诺》:“本公司于2009年11月与江苏太平洋精密锻造有限公司(以下称“太平洋”)签订的《增资协议》及2009年12月签订《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

(一)》,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虚假、伪造情况。除以上协议,本公司与太平洋不存在其他任何书面或口头协议安排,包括但不限于其他对赌、回购、期权等利益安排。

二、银信科技:老公司法的分期出资

(一)基本情况

1、公司设立

银信有限成立于2004年5月31日,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梁宝山和曾丹分别出资510万元和490万元。银信有限于2004年5月24日首次出资为50万元,其中梁宝山缴纳货币出资25.50万元,曾丹缴纳货币出资24.50万元,并明确将于2004年11月30日、2007年5月30日缴纳未缴部分。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银信长远设立过程与当时《公司法》的规定有所不符,存在一定的法律瑕疵,但股东出资验资及分期缴纳均符合2004年2月《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改革市场准入制度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若干意见》的规定,股东已足额实际缴纳相应出资,符合北京市工商登记管理部门的要求,并依法取得工商设立登记,不构成公司上市的实质障碍。

2、2005年2月变更 2005年2月,股东梁宝山和曾丹分别缴纳货币出资242.25万元和232.75万元,共计475万元出资,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变更为525万元。

经核查,上述出资已超过了原定出资期限2004年11月30日,不符合2004年2月《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改革市场准入制度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若干意见》对分期出资期限的规定。 保荐机构认为,该期出资未能在原定出资期限内到位,存在一定的法律瑕疵,不过,上述出资已足额缴纳且依法取得了工商变更登记,不构成本次上市的实质障碍。

(二)反馈意见

【反馈意见1:关于银信有限2004年成立及2005年2次增资时,是否按当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的规定验资及缴纳出资】

1、银信有限成立时验资及缴纳出资情况说明 2004年5月10日,中国光大银行北京海淀支行分别出具《交存入资资金报告单》(no.0107217)、《交存入资资金报告单》(no.0107218),确认曾丹已交存银信有限入资资金人民币245,000元,梁宝山已交存银信有限入资资金人民币255,000元。 2004年5月19日,曾丹及梁宝山签订《公司章程》,其中载明银信有限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梁宝山出资人民币51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曾丹出资人民币49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 2004年5月31日,银信有限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工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1101082699587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明:实缴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

根据银信有限设立时有效的《公司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全部缴纳出资后,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经金杜核查,曾丹及梁宝山向银信有限缴付的首期注册资本的金额不符合当时有效的《公司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且未按照二十六条的规定履行验资程序。

经金杜核查,曾丹及梁宝山首期向银信有限出资人民币50万元,系依据北京市工商局颁发并于2004年2月15日实施的《北京市工商局改革市场准入制度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若干意见》(以下简称“《市场准入若干意见》”)办理的工商设立登记手续。该规定第

(六)条规定:“企业注册资本(金)实施分期缴付。企业设立时投资人应当缴付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金)数额,其余部分承诺在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性缴清或分两期缴清。投资人应当在章程中规定注册资本(金)数额、设立时缴付的数额、分期缴付的数额、分期缴付的期限,以及投资人以承诺的全部出资数额对企业承担责任的内容。注册资本(金)的缴付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年。”

金杜认为,曾丹及梁宝山在银信有限设立时未依照当时有效的《公司法》的规定全额缴付注册资本,但曾丹及梁宝山已在银信有限设立时缴付了人民币50万元注册资本,并在银信有限于2004年5月19日通过的章程中约定了剩余注册 此外,《市场准入若干意见》第

(十三)条规定:“投资人以货币形式出资的,应到设有“注册资本(金)入资专户”的银行开立“企业注册资本(金)专用账户”交存货币注册资本(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入资银行出具的《交存入资资金凭证》确认投资人缴付的货币出资数额”,而未强制要求提交验资报告。金杜认为,银信有限在上述入资过程中虽未按照当时有效的《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履行验资程序,但银信有限已按照有权工商登记机关所适用的规范性文件对注册资本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取得了有权工商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综上,金杜认为,发行人前身银信有限设立时的验资及缴纳注册资本相关情况虽然不符合当时有效的《公司法》的规定,但符合有权工商登记机关所适用的规范性文件并取得了有权工商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不会对本次发行并上市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2、银信有限2005年增加实收资本时验资及缴纳出资情况说明 2005年1月25日,银信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银信有限实缴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525万元,并对银信有限的章程进行相应修改。 2005年2月1日,中国光大银行北京海淀支行分别出具《交存入资资金报告单》(no.0108950)、《交存入资资金报告单》(no.0108949),确认曾丹已交存银信有限入资资金人民币2,327,500元,梁宝山已交存银信有限入资资金人民币2,422,500元。 2005年2月4日,银信有限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明:实缴注册资本525万元)。篇3:验资报告

(一)担保申请人的基本资料 a、法人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信息查询单;

2、公司简介、验资报告、公司章程;

3、法人代表身份证、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

4、申请担保的董事(股东)会决议及董事(股东)会成员签字样本;

5、借款用途有关的证明材料(购销合同、合作协议等);

6、近二年财务审计报告、近三个月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银行对账单和近三个月的税单及水电费清单;

7、贷款卡及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信息单,与报表不符应详细说明;

8、主要存货明细、固定资产明细、应收账款明细及账龄分析表、或有负债情况表等;

9、反担保人\\物\\企业的有关资料;

10、其他有关资料(如生产经营或投资项目取得的环保许可证明,医药、卫生、采矿等特殊行业持有有权部门颁发的生产、经营许可证明等)。 b、自然人

1、个人简介;

2、身份证件及婚姻证明(如身份证、公务员证、教师证、警官证等);

3、银行征信报告;

4、工作及收入证明;

5、近三个月的水费、电费、煤气费、或其它能证明其住址的付款收据;

6、家庭/个人资产清单;

7、担保能力的证明,如房产证复印或其它资产证明。 c、其他组织(略)

(二)信用反担保人的基本资料

1、法人 参照担保申请人为法人的资料;

2、自然人 参照担保申请人为自然人的资料。

(三)反担保物的基本资料

1、抵/质押物清单;

2、抵/质押物权利凭证或购置发票;

3、抵/质押物评估报告(由公司签约的专业评估公司提供);

4、抵/质押物财产保险单,(财产保险到公司签约的保险公司购买);

5、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设立抵/质押的决议;

6、其他有关资料。

(四)反担保方式为抵押或质押应提供的材料

1、抵押物、质物清单;

2、抵押物、质物权利凭证(并经政府管理机构查询或确认);

3、抵押物、质物评估报告;

4、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抵押、质押的决议;

5、其他有关材料。

企业所提供的复印件要加盖公章。

业务主办必须核对原件,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复印件上加盖“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印章并签名确认。

业务主办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对材料的种类和内容进行删选和添加。

第二章 调查

调查环节包括项目初审和项目综合分析。

项目初审主要通过资料审核和实地调查(包括企业实地调查和家访调查),获取担保项

目、担保申请企业及反担保人真实全面的信息,通过综合分析评价形成结论,即调查报告。

初审结束后,经过一定的授权和审批流程,如果需要时可向申请企业出具担保意向书。

调查环节应注意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资料审核、实地调查、综合分析评价和调查报告。

一、资料审核:

资料审核的信息来源除了从企业,还应从其他途径如银行、财税、供应商、上下游客户和供电供水等处获取;

对材料信息审核过程中需进一步明确、补充,发现的漏洞、疑点列为下一步实地调查的重点;

二、实地调查:

1、风险部确定一名风险经理与项目经理同时进行实地调查,项目金额超出公司授权范围,公司主管业务的副总和项目终审人或授权终审审批人必须参加实地调查;

2、实地调查前,要列出调查提纲,明确调查目标以保证调查的质量和效率;

3、实地调查应了解企业和项目背景,了解企业负责人的信用和能力,考察企业管理团队和整体素质,企业市场竞争情况、销售和利润,弄清借款用途和还款来源;

4、主要核实企业现金流的真实情况,生产型企业,通过考察企业主要生产经营场所,核实企业存、发货明细判断企业生产销售情况;贸易型企业,通过核实企业上、下游客户情况判断企业销售获利情况;

三、项目综合分析:

项目综合分析是在资料审核和实地调查的基础上,对已经获取的信息进行综合判断、分析、比较和评价,得出分析结论,并最终形成调查报告。综合分析的要点包括:

1、分析、判断担保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还款意愿;

2、分析环境对企业的影响,主要包括:企业在行业中的地位、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等;

3、分析企业的还款能力,主要通过对其现金流的分析掌握企业的真实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预测企业未来的发展趋势,预计在未来的借款期间是否能够产生足够的现金流来偿还借款;

四、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要内容,并认真填写公司统一设计的《项目调查表》(表 式附后)。 a)担保申请人的背景情况; b)项目的基本情况; c)产品销售及市场预测分析; d)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分析; e)借款用途计划及还款来源; f)银行负债及或有负债情况; g)反担保措施; h)综合分析风险程度; i)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j)调查结论。

第三章 审批

一、项目审批流程

1、对于担保金额在人民币500万元(含)以内,且有效资产最高90%的抵押价值覆盖的项目,其业务审批流程为:项目经理→业务部门审核→业务副总审批→风险部审批→授权终审人→报送银行审批(融资方案、内部审批意见、担保意向函)→缴纳保费→借款人面签合同文本→落实反担保手续→法务部审核→与银行签署担保合同并出具担保函→向银行出具放款通知书→资料归档;

除此以外的业务审批流程:基本与上述流程相同,但终审人终审前要经过评审会审议。

2、风险部对项目进行可行性、合规性审核,审查财务数据独立给出额度意见。并按照公司授权执行否决权;

3、法务部对项目本身及合同文本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4、内部合同文本由公司股东会授权给评审会有权终审人签字终审。对银行等外部金融机构签署保证合同、借款合同等对外合同文本时,由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签字。

二、复议

1、复议项目指公司规定无须上评审会审批的项目,审批未获通过,业务主管提出复议申请的项目;或是已上评审会,但由于调查资料欠缺或反担保物不足,但资料齐全后尚可考虑审批的项目,此复议项目在评审会上直接由评审委员决议;

2、复议由负责该项目的业务部门申请,风险部组织并召集召开评审会进行审批,并做好《项目评审会会议纪要》;

3、对于评审会审批结论为不同意的项目,原则上不鼓励重新复议。确需重新复议的,应增加相应的反担保措施,降低项目的风险系数,以增加项目重新通过的概率,减少人力物力的重复和浪费;

4、提交给评审会的复议项目业务申报书应简要说明前次的审批意见,对前次审批中提出的不同意理由逐一作出分析,为审批中需关注的重要情况提供决策信息;

5、同一笔项目最多只能复议一次。

三、贷款评审委员会(评审会)

1、评审会即贷款审批评议委员会,负责对各报批项目和复议项目的审批;

2、评审会组成:见《评审会工作条例》

3、评审会召集程序:

(1)、评审会召开前一天,风险部将会议内容、会议地点、会议时间等通知参加会议人员;

(2)、业务部门必须在评审会召开前一天,将项目审批材料纸质或电子文本发至评审会成员,以便评审会成员预先阅读了解项目情况;

(3)、评审会成员必须按时参加,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时,必须事先向召集人(风险部、总经办)请假。若参会的评审会成员人数未达评审会成员总数三分之二的,则会议改期进行。风险部应另行确定时间、地点,并通知评审会成员;

(4)、项目经理报告项目调查情况,风险经理报告风险调查评估情况; (5)、与会评审会人员质询,项目经理与风险经理答疑;

(6)、与会评审会人员从合法性、安全性、效益性等方面对项目进行综合分析并提出具体评审意见;

(7)、会议评审采用签字表决制,参会评审人员须在《项目评审会会议纪要》上明确填写意见并签字,不得弃权,三分之二以上的与会评审会人员同意视为项目评审通过;篇4:注资骗子

防范虚假注资和虚假验资解密

我们目前针对网络、报纸上出现的利用创业者不了解代办注册行业的情况,而采取欺骗创业者提供的虚假注资、虚假验资报告行为,本人将真实的验资及相关情况作出如下解密:

一、什么叫虚假注册和假验资报告?

1、虚假注资:也就是说代办人或代办公司没有真正将资金存入投资人(法人和股东)的帐户,然后采用假的验资报告(由代办人私刻会计事务所公章而做的假验资报告)而骗得工商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

2、假验资报告:由代办人私刻会计事务所公章和会计师的章而做的假验资报告。

二、为什么正规会计事务所是不会出具虚假注资的验资报告? 这是一种违法行为,因为一旦查出来,会立即注销会计师的证件和会计事务所的营业执照,这样他们奋斗了多少年丢了饭碗事情都不会干的,所以正规会计事务是不会提供虚假注资的验资报告。

三、骗子通常通过下列方式来骗取新注册的公司(简称创业者)和变更公司注

册资本的(简称增资)信任的:

1、全包(全套资质):报出的价格比市场价格低三分之一甚至一半,以低价格来吸引受骗者,为什么价格低,因为他所提供给工商局的资料都是假的,也没有真实垫资过程。

2、半包(只办理部分资质,例如:一般只办营业执照,其他资质让自己办):代办人采用假验资报告骗得工商局营业执照后,后期的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银行基本户的设立由创业者自己来办,这种情况主要创业者不懂相关流程,以为营业执照都办下来了怎么会是假的呢?其实在没有办理完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设银行基本户或临时户时,以投资人(法人和股东)存入银行的现金是转不出去的,所以说代办人不办完所有手续他们钱是提不走。银行人员是不会违规而丢自己饭碗,所以想想就知道了。

四、怎么样去防范虚假注资和假验资报告呢?

(一)、新注册公司(创业者)需要掌握几点:

1、在谈判过程中不要被所谓的价格低所吸引,要多了解。

2、在谈判过程中告诉对方要将资金过基本户。

3、在谈判过程中告诉对方在交接时要将公司股东的银行现金交款单原件(一共有两份,而且都盖有银行章,一份是银行打印,另外一份是手写的),凭此单可以到银行查询。

新注册的公司掌握以上几点就就ok了,如果是骗子他会直接跟你说做不了。

(二)、增加注册资本(增资)需要掌握几点:

1、在谈判过程中告诉对方在交接时要将公司股东的银行现金交款单原件(一共有两份,而且都盖有银行章,一份是银行打印,另外一份是手写的),凭此单可以到银行查询。

2、一般代办公司不会将资金过增资公司基本户,这样对代办者资金不安全也是正常的,所以没法要求人家过基本户,但是他们是要在其他银行开临时户,不能提供临时户资料肯定是虚假验资报告。

增加注册资本的代办人或代办公司能提供以上两部分资料就ok了篇5:验资报告模板 格式1(适用于拟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一次全部出资情况)

验资报告

╳╳有限责任公司(筹):

我们接受委托, 审验了 贵公司(筹)截至 年 月 日止申请设立登记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 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 贵公司(筹)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 贵公司(筹)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 贵公司(筹)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根据协议、章程的规定,贵公司(筹)申请登记的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全体股东于 年 月 日之前一次缴足。经我们审验,截至 年 月 日止,贵公司(筹)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大写)元。各股东以货币出资╳╳元,实物出资╳╳元。

[如果存在需要说明的重大事项增加说明段] „„

本验资报告仅供 贵公司(筹)申请办理设立登记及据以向全体股东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不应被视为是对 贵公司(筹)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本所及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无关。

附件:

1、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2、验资事项说明。

中国注册会计师: (合伙人签名盖章) xxxx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签名盖章)

中国 xx 年 月 日(报告日期) 附件1 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截至 年 月 日止 货币单位:

被审验单位名称:

附件2 验资事项说明

基本情况

╳╳公司(筹)(以下简称贵公司)系由╳╳(以下简称甲方)和╳╳(以下简称乙方)共同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于╳╳年╳╳月╳╳日,取得╳╳[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现正申请办理设立登记。(如果该公司在设立登记前须经审批,还需说明审批情况。)

二、申请的注册资本及出资规定

根据协议及章程的规定,贵公司申请登记的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由全体股东于 年 月 日之前一次缴足。其中:甲方认缴人民币╳╳元,占注册资本的╳╳%,出资方式为货币资金╳╳元,实物资产(机器设备)╳╳元,无形资产╳╳元;乙方认缴人民币╳╳元,占注册资本╳╳%,出资方式为货币。

三、审验结果

截至 年 月 日止,贵公司已收到甲乙双方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元,实收资本占注册资本的100%。

(一)甲方实际缴纳出资额人民币╳╳元。其中:货币出资人民币╳╳元,于 年 月 日缴存╳╳公司(筹)在╳╳银行开立的人民币临时存款帐户(帐号:╳╳)内;于 年 月 日投入机器设备╳╳(具体名称、数量等),评估价值为╳╳元,全体股东确认的价值为╳╳元。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已对甲方出资的机器设备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文号]资产评估报告。 甲方已与贵公司于 年 月 日就出资的机器设备办理了财产交接手续。

(二)乙方实际缴纳出资额人民币╳╳元。其中:货币出资人民币╳╳元,于 年 月 日缴存╳╳公司(筹)在╳╳银行开立的人民币临时存款帐户(帐号:╳╳)内。 [如果股东实际出资金额超过其认缴的注册资本额,应说明超过部分的处理情况。]

(三)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合计人民币╳╳元,占注册资本的╳╳%。

四、其他事项

格式2(适用于拟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次出资首次验资)

验资报告

╳╳有限责任公司(筹): 我们接受委托, 审验了 贵公司(筹)截至 年 月 日止申请设立登记的注册资本首次实收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 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 贵公司(筹)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 贵公司(筹)注册资本首次实收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 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根据协议、章程的规定,贵公司(筹)申请登记的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由全体股东分╳╳期于 年 月 日之前缴足。本次出资为首次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元,应由╳╳和╳╳于 年 月 日之前缴纳。经我们审验,截至 年 月 日止,贵公司(筹)已收到╳╳和╳╳首次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大写)元。各股东以货币出资╳╳元,实物出资╳╳元。 [如果存在需要说明的重大事项增加说明段] „„

本验资报告仅供 贵公司(筹)申请办理设立登记及据以向全体股东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不应被视为是对 贵公司(筹)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本所及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无关。

附件:

1、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2、验资事项说明。

验资报告丢了(共)

验资报告在哪办(共)

验资报告)

户口本丢了能办护照吗

营业执照验资报告

个体户验资报告

验资报告用途

外资企业验资报告

个体工商户验资报告

分公司验资报告

验资报告丢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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