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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简介

发布时间:2020-03-03 13:19:1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近年来,汉寿县院始终坚持检察业务和统计并重的工作思路,按照“快、精、准”的统计工作原则,采取多项措施,全面加强检察统计工作,切实规范检察统计流程,充分发挥检察统计效能,有力促进了各项检察业务的发展。

一、采取三项措施,夯实检察统计基础

真实、客观的检察业务数据是领导科学决策、正确指导工作的重要基础和基本依据,是实行科学管理和检察监督的有效手段。对此,为夯实检察统计工作基础,汉寿县院积极落实三项措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检察长任组长、分管副检察长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统计工作领导小组”。实行领导负责制,由分管副检察长亲自抓,并作为该项工作的主要责任人,部门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检察统计工作质量负全责,将统计工作纳入部门年终考核内容。二是配强硬件设施。近年来,汉寿县院克服经费紧张的困难,逐步为统计人员和科室内勤配备专用电脑和打印机,安装专业统计软件,有力保障了资料的安全性、完整性,为检察统计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确保统计工作高效、及时和准确。三是强化队伍建设。 十余年来,汉寿县院一直安排一位工作责任心强、甘于无闻、乐于奉献,且熟悉各业务部门工作,能熟练操作电脑的专职统计员负责检察统计工作。目前,由于我院统计工作十分出色,专职统计员已被提拔为院办公室副主任,并优先解决了副科级待遇。

同时为及时更新统计业务知识,准确理解、掌握各项统计指标的变动和内涵,我院经常积极指派统计员参加省、市院举办的各类统计培训班。要求统计员回院后不定期加大对各业务部门内勤熟悉运用统计法规、工作流程、案卡业务指导力度,及时对统计报表中出现的差误进行讲评纠正,使他们迅速熟悉业务,提高统计专业素能。仅2010年,院统计员深入各业务部门面对面指导内勤开展统计工作达14次。这样既有利于内勤自身成长,又保证了检察统计队伍相对的稳定性,为提升统计工作质量奠定了稳固的队伍基础。

二、严把三个环节,规范检察统计流程

(一)严把数据录入关。一是搞好统计交接。针对新入职内勤对部门业务流程、要求还比较生疏的问题,我院制定详尽的传帮带制度。要求老内勤在工作交接的一个月期限内,让新内勤熟悉本部门办案流程。要求统计员指导业务科室新内勤充分认识检察统计的重要性和严谨性,准确理解案卡项目名称及填录规范,依据办案进展情况及时填录,杜绝迟报现象的出现。二是严防漏报错报。在数据录入时,要求内勤每月根据实际工作录入每一项内容,录入后对案卡反复查询三次。尤其针对侦监科与公诉科报表数量多、案件多、易出错的现象,通过每录入六张案卡一查询的方法,有效防止案卡录入漏报、错报。由于部分统计数据关联性强,我院要求各部门内勤之间必须加强沟通,相互查对。为防止漏报,

公诉科和侦监科应就立案监督情况进行沟通,控申科和民行科应就申诉案件进行必要交流。涉及到本院自侦案件,侦监科和公诉科在填录相关案卡时,必须以自侦部门案卡为基准,尤其注意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二)严把数据审核关。一是统计员严审细查。在数据审核时,统计员做到严格细致、准确无误、实事求是,有效保证报出数据的质量。在案卡审核环节,坚持按时与业务部门内勤核对数据,统计员发现案卡内容不全一律退回,填录内容不合要求必须面对面进行指导,同时对关键业务指标进行跟踪。在报表审核环节,若报表审核不平,统计员及时与相关部门内勤联系,指导并会同业务部门纠正;对关键业务指标若发现异常情况,统计员将疑问反馈给部门负责人,再由该部门内勤以书面形式说明,堵塞错报、漏报、虚报、瞒报的源头,确保数据准确无误。二是核查小组重点核查。我院成立了由政工室、纪检监察人员组成的“统计工作核查小组”,不定期对统计工作进行检查,重点核查已判决案件、自侦案件、立案监督案件、追捕追诉案件、退查案件、取保候审以及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案件,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批评,确保了统计工作质量。

(三)严把报表审签、保密关。凡上报上级院的数据实行“两级审签”,即各业务部门上报院统计部门的数据要经部门负责人审签。统计部门报上级院的月汇总数据和年汇总

数据要经分管副检察长审签。由于统计部门的数据汇总时间是上月26日至当月25日(统计月),而一些业务部门数据汇总时间则是从每月的1日至月底(自然月),导致业务部门的总结报告与统计部门的统计数字出现一定差异,对此,我院经核实、调整差异后再报出。同时在报送自侦初查或其他涉及到保密问题的案件时,我院统计员能严守保密规定,防止了泄密事件的发生。

三、运用三种职能,发挥检察统计作用

(一)运用检察咨询职能,积极参与领导决策。每季季末、每年年末,我院统计员均对自侦案件立案数、侦结数、移送起诉(不起诉)数、撤销案件数、积存数及刑检部门受理、审结、积存情况与历年同期数据进行对比后,再将其转化为表格形式提供给院领导及部门负责人,让领导全面掌握办案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此外,在搞好季度、年度的业务数据对比分析的基础上,围绕本县某一时期综合治理的中心工作或某类突出案件揭示犯罪发生的特点、规律,深入分析犯罪的原因,总结出一些有益的经验做法,向县委政法委、政府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信息。截至目前,我院已向县委政法委报送《汉寿县乡村道路交通肇事情况分析》、《全县涉枪涉爆案件情况分析》两篇检察统计信息材料。

(二)运用检察监督职能,做好重点数据分析。结合刑检、自侦、监所检察等部门法律监督职能,统计员将某些具

有同一特征案件,以部门为归口汇总检察统计数据,初步分析获取一些规律性认识并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各部门据此通过开展专题调研,深入查找发案的原因,明确监督重点,采取有针对性监督方法、措施,有效提高法律监督的效果。2009年,通过历年统计数据分析,统计员发现我县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现象日趋突出后,立即将这一重要情况向有关领导专门汇报。我院迅速调集办公室、侦监科、公诉科、监所科多部门联合对2006年1月至2009年8月间我县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情况进行专题调查,形成了《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情况分析》的调查报告。2009年10月,该调查报告被省院《湖南检察情况反映》转载。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江同志阅后专门批示在全省政法系统转发。

(三)运用检察调研职能,提升专题统计水平。为推进调研工作发展,我院有意识地将检察专题统计数据加工与调研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利用统计数据进行专题分析,并进行理论深化转化为调研文章,形成调研成果指导检察实践。比如,2010年,通过整理2006年以来报表数据,统计员发现我院共受理侦查贿赂犯罪案件15件15人,其中行贿犯罪案件仅6件6人,提起公诉4件4人,均被法院判处缓刑或免予刑事处罚。作为对合型犯罪,行贿犯罪免刑化、轻刑化突出。我院统计员参与对15件贿赂犯罪案件深入剖析后,形成了一篇颇有份量的《对当前行贿犯罪惩治不力的原因及对

策分析》的调研文章,被《湖南检察情况反映》及常德市检察院《专题调研》采

为顺应检察业务及统计工作信息化的发展趋势,新建县院严格按照“全面、及时、准确”的工作原则,探索创新工作方法,采取多项有力措施,不断提升统计工作质效,有效推动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的科学发展。

强化组织领导,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新建县院始终把检察统计数据填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检察统计工作会议,统筹安排并解决统计报表工作中的各种问题。定期对各业务科室内勤进行案卡填报等业务进行培训,提高准确填录能力。安排作风扎实、熟悉检察业务及技术的同志从事统计工作,精选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素质好的同志担任各科室内勤,确保人员连续性和稳定性。

强化责任意识,保证数据真实性。统计数据真实性是检察统计工作的生命,无论是科室数据填报员还是案管统计员,都坚持耐心、细心、责任心的原则。一是认真审核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信息,不放过任何一个填报细节要求。二是杜绝数据造假,尤其是涉及考评的数据信息,都是经过认真核对后,才在AJ2013系统上填报,且每月报表上报之前都需经领导签字核对无误后方才上报。

强化部门间沟通协调,注重报表之间的关联性。一是注重部门内勤之间的沟通。如自侦部门与公诉部门及时沟通,看自侦案卡与公诉案卡在主体情况、强制措施、移送审查起诉时间等方面是否一致;侦监与公诉部门及时沟通,看立案监督、纠正漏捕人员在诉判等环节的信息是否一致。二是注重案管统计员与各科室内勤之间的沟通。如对案件信息的掌握、案卡规范性、案卡跟踪填录等方面,统计人员与各科室内勤及时沟通协调,相互提醒,确保报表圆满完成。三是注重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统计报表工作新情况、新变化、新要求,确保不出纰漏。(熊兰)

加强统计培训和检查督促,提高统计质量。针对新老内勤频繁交替、交接不规范、案件统计系统操作不熟练等问题,采取集中培训和个别指导相结合的办法,组织内勤统计人员认真学习《检察统计工作实用手册》等文件,不断提高各部门内勤的实际操作水平。在工作实践注重总结提高,总结出了细心、耐心、专心和嘴勤、眼勤、脑勤的“三心”“三勤”工作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定期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活动,确保统计数据质量。

今年以来,伊宁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加强统计监管、数据核查,把好案卡填录、系统对接,不断提高数据统计工作质量,为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和领导决策提供统计服务和保障,实现统计工作的转型升级。

加强前期流程监控,把好案卡“填录关”。明确案卡填录“谁办理谁录入、谁录入谁负责”的主体责任。同时,为确保案件案卡的准确及时填录,要求各业务部门、案管办收案员案卡填录规范,通过加强对业务部门的填录工作指导,各业务部门的案卡填录准确率不断提升。

加强中期统计监管,把好系统“对接关”。为顺利实现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和新系统的对接,按时按点按要求进行统计数据上报,要求科室内勤定期进行数据的导入和交换,并将导入、交换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业务部门,并对相关案卡填录进行指导,提醒承办人修正、补录案卡信息,把问题发现在前面,把困难解决在前面,为统计数据的及时上报减少阻力。

在报表审核检测过程中,统计员注重与各部门的沟通联系,强调业务部门核对的重要性,对发现的错漏及时予以反查和修正,并让业务部门负责人对当月审签表予以签字确认,提高报表上报的严肃性。

加强后期数据核查,把好数据“监控关”。为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统计员及时对以前案卡进行回头看,对案件登记卡逐张进行检查,尤其对容易错漏的公诉部门有判决日期、无审结日期和迟迟没填判决情况的案卡进行了重点检查并进行汇总。5月份准备组织一次全面核查,并根据数据核查情况,对全院业务科室承办人进行一次填录规则的培训。力争提高统计系统的数据衔接工作质量

检察事业的不断发展,给检察统计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无疑,基层检察院的统计工作是整个检察系统统计工作的基础和关键。笔者拟结合本院统计实践,谈谈基层检察院统计工作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和改进建议,供参考。

一、基层检察院统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统计数据期间不完全统一。各业务部门自行上报与统计部门汇总上报日期不一致,造成数据难以衔接。统计部门的数据汇总时间是上月26日至当月25日,即以统计月为准;而一些业务部门则是从每月的1日至月底,即以自然月为准。这样,在统计数据上往往出现一定差异。

(二)统计数据口径不完全统一。各业务部门自行上报数据与统计部门上报的数据口径不一,造成同一业务部门两种数据结果。有的部门出于年终考评时的竞争考虑,对上级业务部门报数据时“打时间差”,形成与统计部门上报数据的差异。

(三)统计数据更正不完全统一。有的业务部门在上报数据后,发现存在漏报、错报、误报的情况,自行修改后没有及时或不报告统计部门,致使统计部门没能及时修改上报,造成次月案卡出现非正常覆盖和数据错误。

(四)统计分析十分薄弱。无论部门还是院统计部门,撰写的统计分析往往仅以同期数据相比较为主,没有进行有针对性、倾向性、建议性的深入分析,缺乏“参谋”价值。

(五)硬件设施不能完全满足统计工作要求。近年来,基层检察院逐步增加了电脑,但几乎没有为业务部门配备统计专用电脑,多为部门共用,各种运行软件安装杂乱,且配置较低。

二、基层检察院统计工作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部门重视不够。实行新的案件统计管理系统后,院领导非常重视,把统计工作提到了相当高的地位,每月的报表也由检察长亲自签发。但业务部门往往因为具体事务繁杂,把统计工作看成仅仅是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或者是为本部门的考评服务,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主要表现在:部门负责人一般不过问、关心、审核统计基础资料和报表;对内勤安排较多的事务工作挤占用于统计的时间;只要求按时上报即可,对如何利用统计数据和统计分析改进工作几乎没有考虑;不重视统计的准确性、严肃性,根据考评或其他需要随意变动统计资料的口径、时间。

(二)责任没有完全落实。统计工作虽然被纳入上级院的考评内容,但仅限于对办公室的考核,各业务部门没有考核要求。在院内的目标考评中,一般没有单独体现统计工作的重要性,缺乏奖励和制约机制。

(三)内勤更换较频繁导致统计人员专业素质存在差距。一是各业务部门本身人员变动比较频繁,致使从事统计工作的内勤更换也相应频繁,经常出现“生手”情况。二是内勤往往事务繁杂,难以专心统计工作,更顾不上学习和提高。三是一些内勤不安心统计工作,自认为做这些“杂”事既得不到应有重视,又没有发展前途。

(四)专业培训薄弱。各业务部门的内勤多由新来人员担任。同时,基层检察院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基本上都不具备统计专业知识,到岗后也很少组织专门的统计培训。这些问题,致使有的人不能完全掌握统计要领或一知半解,时常发生错报、漏报;有的人不明白检察统计的重要性和严谨性,对统计指标不认真理解、严格掌握,存在较大的随意性;很多人没有统计理论知识,不懂科学的统计方法,更不知道怎样搞好统计分析,只能从数字上进行一些简单的、粗浅的对比。

三、加强基层检察院统计工作的对策建议

(一)强化责任,确保检察统计的权威性

一要提高对检察统计重要性的认识。尤其是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和内勤人员,要充分认识检察统计工作是整个检察工作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是反映检察业务数量、质量和发展变化趋势的重要形式,是分析、指导、改进检察工作的基础资料。各部门负责人要亲自抓检察统计工作。内勤要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准确完成案卡和其他统计任务。统计员要耐心细致的做好审核工作。

二要完善责任体系。基层检察院在制定目标考核办法时,应将统计工作纳入考评范围,对涉及统计各环节、各岗位的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与目标考评分挂钩实施奖惩,以确保统计数据及时、准确、全面。

三要严格统计规范。无论是上级院对下级院的考评、上级院业务部门对下级院业务部门的考评,还是本院的考评,均应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字为依据,不能以业务部门的总结报告为准,也不应按照两条线数据的各取所需搞“双轨制”。首先,要确保统计的时间准确一致。各业务部门内勤每月向上级业务部门上报相关业务数据的时间应与向统计部门上报的

即按上月26日至当月的25日为准。其次,要确保上报数据口径一致性。各业务部门每月上报上级业务部门的案件数据必须与报本院统计部门的数据一致。已向本院统计部门报送的有关案卡,如发现错、漏、误报的要与统计部门商讨后统一调整,不得擅自更改。

四要严把审核、保密关。基层检察院统计员对各业务部门报送的案卡应认真审核,发现问题及时汇同业务部门纠正。在报送自侦初查或其他涉及到保密问题的案件时,统计员应严守保密规定,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

(二)加大投入,确保检察统计的准确性

一要配强内勤。内勤是一个部门工作的“总务”,需要较高的综合素质。在内勤的任用上,要克服“不重要”、“打杂”、“谁都可以干”等片面认识,安排责任心强、具备文字和法律功底、熟悉电脑的人员担任。为了使内勤安心搞好统计工作,还应该保持相对的稳定性,并给予一视同仁的政策待遇。

二要加强培训。内勤的适度更新是不可避免的事情。因此,组织一些统计专门培训,不断提高统计人员的业务水平,是非常必要的,也是可行的。培训的内容,除了检察统计的基本要求,还应该包括一些统计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

三要配够电脑。目前,检察统计工作基本上是在电脑上完成。因此,配备足够数量和较高质量的电脑,是搞好统计的物质基础。基层检察院一定要尽量争取解决经费困难,尽可能为统计人员配备专用电脑,确保统计软件和资料的安全性、完整性,确保统计工作的高效性、及时性和准确性。

(三)加强分析,增强检察统计的指导性

一要提高对统计分析的认识。统计分析是对统计基础资料的深度运用,能更好地揭示检察业务发展的特点、规律、趋势和存在的问题,给领导决策、指导和评价工作提供更有力的参考资料和依据。基层检察院担负着大量的办案任务,从数量特征入手对办案情况进行深入分析,有助于揭示各类案件发生的特点、原因和规律,有助于反映检察工作中存在的特点、问题、原因。因此,基层检察院的统计分析,不仅对本院、本地区的工作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也是上级检察院统计分析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

二要突出统计分析的重点。首先,基层检察院的统计分析,除了按照要求搞好季度、年度的业务数据对比分析,还应在此基础上深入分析数据变化的原因、规律,找出其中存在的经验和问题。比如:反贪案件的数量上升或下降了,就要分析是什么原因导致数据发生的变化;哪些是不可控的客观原因,哪些是可控的主观原因;评价数据的变化是否属于合理(合乎事物发展的规律性)变化;指出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对策。其次,基层检察院的统计分析,除了面向本单位和上级院,更重要的是要面对本地区,揭示犯罪案件发生的特点、原因和对策,为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有价值的综合治理参考方案。这就要求基层院的统计分析,要抓住本地某一时段的某类突出案件和本地某一时期综合治理的中心工作来开展。第三,基层院的统计分析,还要结合法律监督职能,抓住刑事诉讼监督、民行监督中的难点和重点,揭示检察机关在诉讼监督中的经验、问题和原因,探讨完善监督方法、提高监督效

果的措施。如:对某类罪多年判决情况的动态分析,不仅可以了解该类罪案本身的发展变化情况,更重要的是,可以揭示法院审判活动的变化趋势,哪些是合理变化或不合理变化,检察机关在审判监督方面存在哪些问题,应当如何改进,等等。

三要完善统计分析的鼓励措施。统计分析难度较大,工作量较大。要拟写一篇较高质量的统计分析,不仅需要掌握较多的统计基础资料、深入学习统计分析知识、参考一些相关材料,而且需要花费较多的精力和时间。同时,鼓励大家拟写较高质量的统计分析,也是提高统计人员素质的重要途径。因此,基层检察院和上级院,都应该完善一些鼓励统计人员拟写统计分析的措施,以促使他们变“要我写”、“应付写” 为“我要写”、“认真写”。主要建议有:下达统计分析课题;扩展统计分析采用和转化的途径;开展基层检察院统计分析评比、竞赛;奖励统计分析的优秀文章和人员,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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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江西9月27日电(通讯员李善民)今年来,江西峡江县院在检察统计工作中积极采取“三切实”措施,严格审核,严格把关,不断提高检察统计工作质量,实现检察统计工作“零误差”。

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切实落实统计责任。

从2009年起,该院把该项工作纳入了院绩效考核工程来抓,由一把手亲抓自管,成立了检察长任组长、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统计工作领导小组”,并将统计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考核内容列入科室的绩效考评责任书中,同其他检察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并出台实施《峡江县院检察统计报表奖惩办法》,对于虚报、误报责任人及关联人采取问责制处罚。此外,该院采取有效措施千方百计解决检察统计工作中的困难问题,在工作中坚持做到人才到位、装备到位、培训到位,为检察统计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障,从而保持了统计人员的相对稳定,提高了工作效率,加快了知识更新,提高了内勤的总体统计工作水平。

建章立制,核查沟通,切实规范统计工作。

制定了《峡江县院统计工作审批制度》,修改完善了《统计工作人员职责》,使统计工作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各部门内勤严格遵照《人民检察院案件登记卡填录管理规定》填录案卡、统计基础数据,每月根据实际工作录入每一项内容,录入后对案卡反复查询,避免漏填误报现象的发生。针对侦监科与公诉科案件数量多、报表填录内容多、易出错的问题,制定了每录入几张案卡即进行一次查询的方法,有效防止了案卡录入漏报、错报现象的发生。办公室统计员遇到疑难、复杂问题无法解决时,及时与上级院进行沟通交流,决不擅自做主,通过横向交流、上下联动、形成合力,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

细心审核,严格把关,切实提高统计质量。

首先抓好案卡录入环节,要求各部门内勤在填录案卡中,严格按照《案卡填录说明》,本着精确、全面、快速的原则,认真填录案件登记卡。其次抓好数据审核环节,报表审核中做到了“三不放过和三勤沟通”,三不放过就是就是案卡内容不全不放过、填录内容不合要求不放过、报表审核不平不放过;三勤沟通就是各部门内勤之间、统计员与各部门之间、与上级院统计部门之间的勤沟通。同时,坚持“三审核”原则:一不因统计案卡众多审核工作量大而进行案卡抽查;二不因内勤熟手而放松对每一案卡审核;三对统计新接手人员所报案卡和报表进行重复审核、重点审核,有效保证了报出数据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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