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TV部规章制度
1.当班期间不准大声谈笑及打闹,违者扣30分。
2.上班迟到、早退、旷工、代他人打卡者按公司规定处理。 3.例会培训课迟到者扣20分,未到者按旷工处理。
4.请病假需持有区级以上病历卡、请假单、医疗报销单三证齐全方可生效;事假需提前一天申请以书面形式递交经理,两天以上呈交到总办批准,旷工一天扣三天,2天扣6天,3天扣9天工资并解雇处理。
5.更衣柜不能存放公司物品,违者扣50分,并签警告书,严重者解雇处理。
6.员工不得携带现金上班,违者扣50分,并签警告书,严重者解雇处理。
7.严禁在公司内嚼口香糖、吃零食,违者扣20分,并签警告书。 8.上班期间不准接听私人电话及携带通讯用品(手机、BP机)。 9.不服从上司工作安排者扣100分,情节严重者解雇处理。 10.见到客人不主动微笑,礼貌打招呼,侧身相让者扣50分并签警告书。
11.落单落卡出错,一条项目扣20分。
12.服务中因不礼貌而接到客人投诉者,扣100分,并签警告书。 13.工作期间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串岗,违者扣50分,并签警告书。
14.当班期间未及时清理房内卫生而接到顾客投诉扣50分并签警告书。
15.未按服务程序服务者扣50分并签警告书。
1 16.吃宵夜超过规定时间扣20分并签警告书。
17.每天须对骰子进行盘点,少一粒扣1元,如出现数量差额大造成损耗,扣100分并签警告书处理。
18.未按餐具分类摆放者扣20分并签警告书。
19.擅用公司物品、杯、吸管、糖包扣20分并签警告书。 20.站位时须保持标准站姿,保持微笑,违者扣50分并签警告书。
21.因工作疏忽而造成客人投诉者扣50-100分并签警告书。 22.向顾客变相索取小费者扣100分并签警告书,情节严重者解雇处理。
23.私自处理客人遗留物品者扣50-100分并签警告书,情节严重者解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