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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发布时间:2020-03-01 22:35:1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水 利 部

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水总设[2004]122号

签发:段红东

关于报送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体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督查报告的函

水利部南水北调规划设计管理局:

受贵局委托,我院组织专家成立了督查组,于2004年11月21日至24日在湖北省武汉市对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承担的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体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设计督查工作。现将督查报告报送贵局,供参考。 附件:

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体可行性研究报告

设计督查报告

受水利部南水北调规划设计管理局的委托,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组织专家成立督查组,于2004年11月21日至24日在湖北省武汉市对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长江设计院)承担的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体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总体可研)进行了现场设计督查工作。

参加设计督查工作的有水利部南水北调规划设计管理局、长江设计院等单位的领导和专家。督查组听取了长江设计院关于总体可研设计工作的汇报,并分专业以座谈会的形式针对本次督查内容进行了深入的了解和讨论。现将设计督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督查范围和内容

本次设计督查的范围是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体可研阶段的勘测设计工作(包括水源工程、输水工程、汉江中下游治理工程)。

设计督查的主要内容为:

1、总体可研报告编制的进展情况。

2、长江设计院勘察设计力量的组织安排。

3、勘察设计工作进度安排。检查设计进度计划、保证进度按计划进行的措施及存在问题。

4、中间成果的设计质量。检查设计大纲和中间成果是否达到有关规程规范所规定的深度要求,是否与已审批的有关成果相符合,以及是否存在设计缺、漏项等问题。

二、勘测设计工作组织

根据水利部的部署,长江水利委员会(简称长江委)为总体可研的责任单位,长江设计院为总体可研编制的技术总负责单位。在各省、市设计单位承担的各单项工程可行性研究工作的基础上,对各单项工程设计深度和质量进行严格审查后,汇总编制总体可研。 为保证总体可研的顺利开展,长江委和长江设计院编制了《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设计工作大纲(代任务书)》(简称工作大纲),对总体可研的编制原则、工作指导思想、主要工作内容、工作分工及组织关系、成果体系、进度控制及经费计划提出了原则意见和要求。水规总院于2004年8月4日至5日对该工作大纲进行了审查,并将审查意见上报水利部。长江设计院在对《工作大纲》做了修改、完善后将《工作大纲》印发有关设计单位作为工作依据。为保证总体可研成果设计质量,并促使总体可研报告的编制工作顺利开展,长江设计院在《工作大纲》的基础上,又编制完成了《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方案》,对工作内容、技术标准、组织分工作了进一步明确。2004年9月2日,长江委在武汉召开会议对总体可研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和动员。9月17日至18日,长江委又主持召开了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环境影响复核报告书与水土保持总体方案报告书编制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有关工作,明确了任务、进度、职责及技术要求。

由于总体可研报告编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长江设计院调动了全院资源,特别在人员组织上进行了落实,在项目管理与专业分工相结合的矩阵式组织构架下,由院长任项目负责人,副院长任项目设总,并配备了多名专业总工,同时,将任务按专业进行了分解,明确了各篇章和专业附件及技术专题的责任单位与责任人,各专业也进一步明确了各级校审人员与主要设计人员,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为完成总体可研工作,目前约有五百人参加了总体可研的编制工作,参与报告汇编的人员超过百人,并已采取集中办公的方式。

三、勘测设计计划安排

按照《工作大纲》安排,长江设计院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主要工作控制进度为:

(一)已完成的单项可研工作,根据审查意见于7月至9月进行修改完善,按统一要求报送长江设计院。

(二)未完成的单项可研工作于10月中旬完成,按统一要求报送长江设计院。

(三)各项专题研究于11月底完成。

(四)总体可研报告于12月15日完成初稿,12月底完成送审稿。

四、工作进展情况

长江设计院为保证总体可研按期完成,在现有条件下,采取了许多必要措施,完成了大量工作,总体可研工作目前进展情况如下:

(一)各分段(项)可研完成情况

1、水源工程

(1)丹江口大坝加高工程

长江设计院承担的丹江口枢纽大坝加高工程可研和初设工作均已完成,其中可研报告已经水规总院审查和中咨公司评估,初设也已经过水规总院审查,目前正在按可研的批复意见对初设进行修改,水规总院正准备向国家发改委上报概算复核文件。

(2)丹江口水库移民安臵规划

长江设计院在去年完成丹江口水库移民安臵实物指标调查报告和建设征地框架报告的基础上,今年重点进行了安臵规划设计工作。此外,按照水利部要求,组织人员赴库区对部分实物指标进行了抽样复核,编制完成了《丹江口大坝加高工程水库淹没实物指标抽样复核报告》。目前,长江设计院组织各专业相关人员集中办公,进行报告汇总及统稿工作,已完成丹江口水库移民安臵规划报告初稿并已经院内和长江委评审。

(3)陶岔渠首枢纽

长江设计院承担的陶岔渠首枢纽设计工作,重点对枢纽原址加高和移址重建两方案进行了比选,目前已完成可研阶段工作。

2、输水工程

(1)总干渠北京段

北京市院已完成可研及初设报告编制,并已经水规总院审查和发改委的概算复核,水规总院正在办理初步设计批复文件。

(2)天津干线 天津市院完成的可研报告(送审稿)经水规总院初审后,设计方案发生较大变化,目前正在修改完善。

(3)总干渠石家庄~北拒马河段

河北省一院编制的可研及初设报告已经过水规总院审查,并经发改委审批,水规总院正在办理初步设计批复文件。

(4)总干渠漳河北~古运河段

河北省二院和一院共同编制的可研报告已经过水规总院审查,尚未完成审批程序。

(5)穿漳河工程

长江设计院已完成可研设计,成果将汇入总体可研报告。 (6)总干渠黄河北~漳河南段

河南省院编制的可研报告已经水规总院审查,审查意见已上报水利部。总干渠穿焦作矿区段专题报告已经水规总院初审,需要补充完善,进一步深入比选确定。

(7)穿黄河工程

长江设计院和黄委设计院穿黄河工程联合项目组共同编制的可研报告已通过水规总院审查和中咨公司评估;初设报告已经水规总院审查,联合项目组按照审查意见对报告进行修改补充,修改后的初设报告已于2004年8月上报,目前正在上报国家发改委进行概算复核。

(8)总干渠沙河南~黄河南段

河南省院承担的可研工作基本完成,报告尚未正式提交长江设计院。

(9)总干渠陶岔~沙河南段

长江设计院承担的可研设计已本完成,工作成果将汇入总体可研报告。

3、汉江中下游治理工程 (1)兴隆水利枢纽

受湖北省委托,由长江设计院编制的可研报告经过水规总院初审后,按照初审意见对报告进行了修改补充,并于近日通过水规总院复审。

(2)引江济汉工程

湖北省院已完成可研报告并提交长江设计院。 (3)航道整治和闸站改造工程

航道整治可研已完成初稿;闸站改造工程可研设计工作尚在进行,需加快进度。

(二)相关专题研究工作进展情况

1、丹江口水库移民安臵规划

长江设计院在完成丹江口水库淹没实物指标调查后,又进行了农村移民区内安臵及外迁安臵规划、城(集)镇规划、工业企业迁建规划、专业项目复建规划、库区15片防护区的勘察设计等工作。在上述工作基础上,目前已编制完成了《丹江口水库移民安臵规划报告》初稿,并经过院内和长江委评审。

2、工程管理专题

目前,已完成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体制、机构设臵、人员编制及管理设施等内容的方案研究,并多次与项目法人交换意见,预计11月底完成专题报告编制。

3、丹江口水库分期蓄水专题

根据水利部安排,长江设计院正在开展丹江口水库分期蓄水研究论证工作。经过反复讨论,已拟定工作大纲,明确了工作思路与技术路线,目前已有初步成果,正在进行复核、汇总,预计11月底完成报告编制。

4、洪水影响评价

根据水利部要求,本阶段对有关河渠交叉建筑物应开展洪水影响评价工作。为此,长江设计院在总体可研工作大纲中已作出明确安排,要求各单位在提交分段(项)可研资料的同时,提供相应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及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长江设计院将对各段(项)洪水影响评价成果进行汇总,作为总体可研报告附件一并上报。目前,分段(项)成果资料正在收集。其中,穿黄河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已由联合项目组编制完成,并经过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穿漳河工程洪水影响评价在部调水局的大力支持和协调下,已委托天津院开展,预计在本月完成二维数模的计算分析工作。

5、其他专题

长江设计院开展的专题研究工作还有《总干渠水力学及调度专题报告》、《冰期输水研究专题报告》等。目前均已完成工作大纲编制,并开展了调研与资料收集工作,正在根据拟定的工作技术线路开展研究和报告编制工作。

(三)有关部门要求的专题工作情况

1、地质灾害评估及矿产资源压覆调查

根据国土资源部要求,总体可研中应附地质灾害评估及矿产资源压覆调查报告。为此,长江设计院对此项工作进行了落实。在分段可研中若已进行该项工作,则要求尽快提供相关资料;若未开展工作,则要求尽快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单位完成。长江设计院将对有关成果进行汇总,作为总体可研报告附件一并上报。

2、环境影响评价

按照国家环保总局要求,可研阶段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前,各单位已基本完成分段(项)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长江水资源保护局将根据有关编制规程,对成果进行整编汇总,完成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并上报主管部门审查审批。

截止目前,已有5个分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经过国家环保总局批复,已经审查但尚未批复的分项工程有漳河北至古运河段、兴隆水利枢纽工程,还有6个分段或单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正在编制中。

中线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共列七个专题研究报告,其中1个专题研究报告已于11月22日至23日由国家发改委组织审查,4个专题研究报告目前已完成初稿,2个专题研究报告计划于11月底完成初稿。

3、文物保护专题

长江设计院于2004年7月编制完成了《南水北调东、中线一期工程文物保护专题报告工作大纲》,并通过水规总院审查。根据丹江口水库文物保护工作需要,长江委成立了领导小组,下设专家组和工作组,两个工作组已分赴湖北和河南省开展文物的核查及确认工作。目前,长江设计院已完成单价分析报告,库区文物保护专题报告预计于12月完成;总干渠沿线文物调查工作由相关省市负责、长江设计院汇总编制专题报告,目前该项工作尚未完成。

(四)总体可研报告编制

长江设计院在总体可研工作大纲基础上,要求各专业分别编制了专业设计大纲,对设计条件、技术标准、工作路线作了进一步明确。同时,对总报告及专业附件目录作了分解和细化,主报告各章节层次编目已确定,专业大纲、编写内容也已确定,报告体系构架已完成。此外,各专业对各省、市设计院提供的资料进行了认真清理,为总体可研报告编制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五、存在问题及建议

据长江设计院介绍,总体可研编制工作中的最大问题是收集各分段设计资料困难。各有关设计院出于对经费、设计招标等问题的顾虑,未能按要求提供资料,长江设计院希望尽快予以协调解决,除需各单位尽可能提供完整的分段(项)设计资料外,长江设计院在报告编制过程中,还可能需要有关单位对设计工作进行调整、补充;另外,报告附图需要各单位按照统一编目印制。从资料收集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看,在报告的编制过程中困难可能会更大。

在督查过程中,督查组分专业与长江设计院的主要设计人员就可研工作内容进行了深入讨论。总体可研编制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建议如下:

(一)水文

1、南水北调中线工程规划阶段采用的径流系列为1956-1998年,部分单项工程设计中将径流系列延长到2000年,经复核径流成果变化不大,本阶段仍可采用原径流系列和成果。初设阶段应提出兴隆枢纽的天然径流成果。

2、丹江口大坝加高工程初步设计、兴隆枢纽可行性研究均已进行过审查,有关水文成果已基本确定;汉江中下游局部航道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部分闸站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已委托有关单位进行,建议长江设计院及时了解水文分析计算情况,并对各单位的相关水文成果进行协调。

3、设计洪水及设计洪水位

(1)穿黄工程段,当沁河遇20年一遇以上的大洪水时其右岸堤防可能溃决,并将向新、老蟒河分流,新、老蟒河的设计洪水及设计洪水位的分析计算应考虑沁河分流的影响。

(2)对漳河、拒马河等省(市)界河流的设计洪水及设计洪水位成果或各设计单位交界断面的设计洪水及设计洪水位成果,应重点进行检查和协调,其成果应与洪水影响评价中的成果一致。

(3)河南、河北、北京、天津等省市在总干渠分段设计的过程中,曾对本省市的暴雨洪水查算图表进行了复核,总体可研报告中应对这部分工作予以反映。

(4)对于较常遇的设计洪水,由24小时暴雨推求设计洪水,其暴雨历时可能偏短,建议采用3日暴雨复核有关成果。

(5)建议根据河流或河沟的实际情况,结合水工建筑物布臵,进一步复核检查工程前后有关断面的设计洪水位成果,对于设计洪水位差异较大的断面,应查明原因,必要时商有关设计单位进行合理调整。

(6)总干渠沿线穿越的大小河流众多,设计断面附近大多缺少实测水文资料,水文计算时资料条件差、工作量大,具有一定的设计难度。对于设计洪水、设计洪水位、壅水高度等计算成果,应从计算方法、计算条件、采用参数等方面对计算成果作进一步的合理性检查。

4、冲刷深度

(1)建议根据有关河段的实际情况,分析检查含沙量取值、河床质粒径确定方法、计算参数等的合理性,对冲刷深度分析计算成果进一步复核。

(2)对于引江济汉进水口长江河段,水文专业可只分析天然情况的断面冲刷深度。

5、建议在分析黄河以北冰情特性的基础上,结合总干渠输水情况,研究冰情对工程输水的影响并在总体可研中提出处理措施。

6、受水文资料条件、人类活动和河道断面冲淤变化等影响,分析计算的水文成果有一定的误差,有关专业在使用水文成果时宜留有适当余地。

(二)规划

1、目前汇总单位收集的有关基础资料尚不齐全,承担各分段可研报告的设计院对设计标准理解不同,有些设计原则不统一,导致单项可研中部分设计成果之间不协调。各省设计院未参与总体可研工程规划部分的编制工作,总体可研报告汇总时,存在各段成果难以协调的情况,如:河流交叉建筑物及左岸排水建筑物断面尺寸设计规模把握标准不一;分段可研报告对渠线进行了局部调整,分段桩号与长江设计院原总体设计成果差异较大;长江设计院采用的汉江中下游需水预测成果与湖北省勘测设计院采用的预测成果有较大出入。建议有关部门会同长江设计院进一步协调有关成果。

2、建议在进一步研究丹江口水库调度运行方式的基础上,分析论证丹江口水库可调水量,说明80年代以来汉江连续枯水段及上游引江济渭工程实施后对可调水量的影响。

3、各设计单位对总干渠分段流量设计原则不够一致,部分渠段设计流量已进行了调整。建议进一步复核优化总干渠各分段设计流量和加大流量,并明确流量变化断面位臵确定原则。

4、汇总单位尚未收集到河南省各分水口门供水资料,建议进一步收集各分水口门供水范围、供水量资料,在各分水口门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及供水过程线论证的基础上,进一步复核各分水口门规模。

5、与总干渠原总体设计相比,各分段可研报告中在总干渠上新增了较多移民安臵生产桥,且生产桥设计方案不明确,对总干渠设计糙率有一定的影响。建议分析其对设计糙率的影响,进一步复核设计水面线。

6、由于总干渠局部渠线进行了调整,各省设计院在长江设计院原水头分配的基础上对部分渠段的设计水头也进行了适当调整,但仍存在局部水头分配调整不合理的现象。建议汇总时对总干渠全线水头分配成果进行合理性检查,协调总干渠断面尺寸,复核全线设计水面线和加大流量水面线。

7、长江设计院对各分段可研报告中总干渠所有倒虹吸出口设控制闸门有不同意见,认为应进一步研究该闸门设臵的必要性及与总干渠定水位调度运用的关系。建议进一步研究总干渠调度运行方式,复核总干渠控制性工程(节制闸、分水口门、退水闸)总体布臵方案的合理性,并研究提出控制性工程正常运用设计水位及非正常运行工况特征水位,为工程设计提供依据。

8、由于洪水影响评价由不同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各设计单位洪水影响评价内容、工程影响评价范围及减免影响的工程措施等方面把握标准存在较大差异,其工程投资难以按同等深度计入总体可研总投资中。建议进一步加快洪水影响评价工作。

(三)工程地质

1、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体可行性研究阶段地质勘察报告应在充分收集资料的前提下,采用整编的形式提出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地质勘察报告。

2、建议在总体可研中对全线渠道或建筑物地基依据规程规范要求对工程地质条件或结论予以复核。

3、对各比较线路应作出工程地质评价,并就工程地质条件提出推荐意见。

4、资料收集

(1)石家庄至漳河段缺少附表集,绝大部分交叉建筑物没有地质平面图和剖面图、没有天然建筑材料料场平面图和典型剖面图及综合图表等资料。应加快混凝土骨料碱活性控制试验工作。

(2)有的地段收集的是分段可研审查前的资料,建议使用分段可研审查后的资料。

(3)河北古运河~邢石界段长约60km,没有收集到勘察资料,建议补充。 (4)大部分文字报告及图件表格等没有电子文档,建议补充。

(四)工程总布臵及主要建筑物

1、对已经审查批准的有关设计标准和统一规定,可作为中线一期工程总体可研的设计依据。

2、在总体可研中应按可研阶段设计深度要求,对陶岔渠首枢纽、潮河段渠线等黄河以南总干渠线路的选线(选址)补充完善;焦作矿区段渠线虽涉及的问题较复杂,但汇总时仍应提出推荐方案,以利控制投资或下阶段继续比选。

3、建议修订完善总干渠总体布臵设计原则。陶岔枢纽建筑物选型、天津干线输水型式,均需通过方案比选后确定。

4、对黄河以南各河渠交叉建筑物的选址、选型都应进行方案比选;位于不良地质段的渠道及建筑物基础处理方案,应按地质成果论证其合理性;需进行模型试验验证的建筑物,应提出具体实施方案。

5、控制建筑物、穿铁路、公路及渠渠交叉建筑物的位臵、数量、设臵必要性及相应规模、标准和型式等,应按统一要求进行核实。穿铁路建筑物的型式、位臵及设计方案应附有铁路部门的书面意见。

6、对与工程量、投资和工程调度运用关系密切的专题,应加快进度,并能为设计提供可操作的依据和措施建议,包括冰期输水、不良地质段基础处理、总干渠调度运用原则、输水风险分析及应急措施等。

(五)电工

有关供电、监控、通信三个总体可研专题的主要设计内容已基本完成,总体可研设计阶段建议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1、总干渠供电系统北京段、天津段的设计方案应经综合比选尽早研究拟定,所在地区电源基础资料及引接方案需尽早落实。应对河北、河南段35KV中心开关站的布设位臵、电源引接点(含引接线路)及供电变电站位臵和数量等应进行复核。

2、总体可研专题设计中应包含京石段应急工程连接段相关设计内容。

3、由于工程管理专题尚未完成,目前供电、监控、通信三个专题与工程管理难免有脱节之处,应根据工程管理机构设臵方案、运行及管理功能要求、各管理机构设臵地点及监控通信实际需求等基础设计条件,复核供电、监控及通信系统网络方案(含拟定通信路径)和设备配臵等相关内容的适应性。

4、为满足全线自动化动态调节控制需求,应考虑全线自动控制系统模型的研究及在此基础上运行监控软件的统筹配臵。

(六)金属结构

1、金属结构专业的总体可研设计工作进度与计划安排基本协调一致,同步进行。目前,由于各院设计成果提供的进度不尽一致,对总体可研报告的编制进度有一定影响。但金属结构专业不存在影响总体可研设计进度的控制性工作。

2、从中间成果看,总体可研的设计原则基本合适,总体布臵及闸门和启闭机型式的初步选用原则基本适宜,金属结构的防腐蚀和防冰冻的设计原则较为合理,但各院的成果略有差异。下一步工作中应注意和需要修改调整的工作内容:

(1)部分金属结构的布臵方案应根据水工总体布臵和规划的要求作进一步调整。

(2)进一步复核设计水头、闸门孔口尺寸等基本设计参数。 (3)应加强设计工作中各院之间和设计院内部各专业之间的协调配合工作,以保证设计进度和质量。

(七)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组织设计应注意与其它专业的协调配合,以保证提交资料和设计成果的准确性。

2、对永临结合的可能性如对外交通和施工供电等应统筹考虑。

3、施工占地应按分类统计汇总,特别是弃碴场地的规划布臵。各类施工占地原则上均为临时占地。

4、施工总工期应按2010年通水安排。交叉建筑物先行施工,渠道工程不控制工期,可按土方挖填平衡需求分批分段施工。考虑工程庞大,应留出足够尾工工期和全线通水调试时间。

(八)工程管理

1、目前长江设计院正在对全线的工程管理进行专题研究,鉴于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作为跨流域、跨地区的长距离调水工程,工程建管体制较为复杂。建议有关部门对水源工程、输水工程、汉江中下游工程的建管体制、机构设臵、管理范围等提出明确意见,明确管理设计的外部条件,以便设计单位尽快提出工程管理设计。有关部门的协调和批复文件应作为可研报告的附件。

2、建议本阶段结合总干渠调度运用专题研究,提出水源工程和输水工程实时调度运行方案、汉江中下游水资源调度原则。

3、建议根据有关规程规范的要求,合理确定工程管理人员编制、管理占地和管理设施。

(九)工程占地

1、丹江口水库库区移民安臵规划已完成初步设计报告初稿,基本满足初步设计阶段深度要求。

2、总干渠工程占地由于相关设计单位提供资料的欠缺,给总体可研报告中工程占地处理专题的编制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应协调相关设计单位尽快提供编制总体可研必要的基础资料。

3、在编制总体可研时应对占压煤炭等资源和对企业影响等问题进行研究,并商有关部门提出合理的处理方案。

4、建议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的具体情况,按照南建委第二次会议纪要,合理确定总干渠、水库淹没区、移民安臵区的土地补偿、安臵补助费倍数。

5、应对各设计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整理,对各设计单位确定的占地范围、实物指标、安臵规划和投资估算等进行分析,并作必要的调整,以便使各设计单位在征地范围、实物指标、规划原则、安臵方案、补偿标准等方面协调、统一。

6、应加快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和汉江中下游文物保护规划工作,以满足总体可研编制的时间要求。

(十)水土保持

1、鉴于全线工程管理、左岸排水防护工程尚未确定的实际情况,建议在总体可研中统一协调工程管理区、左岸排水的水土保持设计、工程量与投资。

2、对已审但未将移民、文物保护水土保持费用纳入水土保持方案中的单项工程,应在总体可研中一并考虑。

3、总体可研应考虑水土保持动态监测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并估列投资。

4、鉴于主体工程对弃渣场表土剥离、临时堆放和防护未明确,水土保持方案应将此内容纳入总体方案,并将投资纳入总体方案估算中。

5、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应与主体工程投资估算保持一致。

(十一)环境影响评价

1、目前总体可研报告中的环境影响评价篇章的编写目录已完成,其章节安排及主要内容基本可行。环境影响评价篇章计划与总体可研报告同时完成,同时考虑《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环境影响复核报告书》的编制计划。《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环境影响复核报告书》正在按国家环保总局评审后的评价大纲及其批复意见编写,并计划在总体可研报告完成一个月左右提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环境影响复核报告书》及其专题报告。建议复核报告书与总体可研同步完成,以利于总体可研报告的审查和审批。

2、受工程设计进度、经费等因素的影响,部分单项(分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尚未完成,个别工程段环评报告的电子版和图件收集不全影响总体环境影响复核报告书的编制进度。建议有关部门督促环境影响报告书承担单位,尽快完成分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并按要求提交有关资料。

3、要保证总体环境影响报告书按期完成,工程设计单位必须及时将有关工程设计成果提交环评单位,建议有关责任单位加强督办。

4、专题研究报告和单项工程环评报告书的编制、协作合作单位基本上为水利系统以外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时间紧,任务重,在经费未落实的情况下,要垫支保证外协工作进度较为困难,建议有关主管单位加强协调工作,尽快落实环评工作经费,以确保工作进度。

5、建议环境影响评价篇章中汇总主要环境因子的预测评价与对策措施,加强运行期的环境监测,提出环境保护工程量。已审分段工程只列环保总估算表,细化未审查分段工程环保投资表。

6、建议对全线普遍存在的环境影响问题,各分段工程环评报告书评价深度不够或未评价的,应在总体可研环评报告书中,按统一深度评价;对于各分段环评报告书中不易体现的环境内容应在总体环评报告书中统一考虑。

(十二)投资估算

1、同意工程总体可研投资估算的组成内容和表现形式。组成内容即总投资由水源工程投资、总干渠工程投资和汉江中下游治理工程投资三部分组成。表现形式即上述三部分工程投资由相关单项工程投资和分段工程投资组成。

2、在总体可研投资估算中,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已批准或审定工程的投资按审定数额计列,剩余工程按2002年主材价格进入工程单价并按2004年下半年价格水平补差计算投资。

3、供电、通信、监控、工程管理等专项工程应尽快明确现地部分与总体部分的接口,保证总体部分的投资不重复、不漏项。

(十三)其他建议

1、对照计划进度安排,目前总体进度已明显滞后。其原因是多方面的,相关省、市设计单位未能按时全面提供有关成果和资料是进度滞后的主要原因,给总体可研编制带来很大困难。长江设计院已采取了多种措施,推进和加快工作进程,但从目前情况看,长江设计院要在今年底提出总体可研报告难度很大。建议中线一期工程总体可研责任单位及技术总负责单位进一步采取得力措施,督促各设计单位按要求尽快提供总体可研编制中所需的有关设计文件和基础资料,特别是电子文件,以提高效率,加快进度,确保按照规程规范要求的深度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总体可研报告。为使总体可研报告内容统

一、连贯、协调,建议长江设计院尽快商请各设计单位派员参与总体可研相关部分工作的调整、补充和修改。

2、为保证总体可研顺利通过部内审查,有关单位可对未完成审查的单项工程可研成果,以检查、督查或研讨等形式提前介入,以便减少可能发生的修改工作量,缩短编制及审查时间。建议长江设计院对黄河以南渠段的可研设计及时进行预审,使各段设计深度基本协调一致。

3、建议在总体可研中补充瀑河水库的有关规划设计及投资估算内容。

4、建议将京石段应急供水工程中有关连接段的设计内容汇入总体可研报告中。

5、建议将有关南水北调一期工程单项工程的审查意见、评估意见、批复意见和各地区、部门的有关意见汇编成册作为总体可研报告的附件。

6、建议长江设计院抓紧落实总干渠沿线各段的地质灾害评估及矿产资源压覆调查工作。

7、建议进一步加快洪水影响评价及其审查工作,及时提出审查意见;并将各洪水影响评价审查意见中涉及到的防护工程的规划设计内容及投资估算一并纳入总体可研中。

8、建议尽快协调国家环保总局,确认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环境影响复核评价报告书成果体系。

南水北调工程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宏伟工程,参与南水北调工程前期工作的各相关单位都要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加大协调和提前介入的力度,加快工作进程,严把质量关,扎扎实实推进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体可研报告编制工作,确保该项任务的顺利完成,为工程建设打下良好基础。

主题词:南水北调中线工程 可行性研究 设计 督查 函 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2004年11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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