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一般项目审核要点
校内各有关单位:
近日,201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针对历年出现的常见问题,现将申请评审书填写过程中的常见问题及注意事项汇总如下,请各单位科研秘书注意审核本单位上报材料:
一、本次申报重点注意事项:A 表
1、“申请者承担省级以上社科研究项目情况以及完成情况”(第一页)栏中所填写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须附结项证明(近期国家社科基金结项未下发结项证书可打印结项公示网页附后)。
2、“申请者本人近三年来主要研究成果”(第一页)与“以上成员近三年来与本课题有关的主要研究成果”(第二页)栏中所填写成果应统一格式,顺序排列,成果应为近三年来成果(2009年至今年)须与所申报课题有关联。
3、由于目前申报已正式采用网上申报系统,在不确定是否可以对个人信息查重的情况下,建议教师申报项目的同时以项目组成员身份参加其他项目申请限一项;教师本人不申请项目但参加其他项目限参加两项,同时,课题组成员须本人签字,以保证参加人知晓所参与的课题,避免超项。
4、“研究类别”(第三页)为基础研究,建议研究时间为3年(2014年);“研究类别”(第三页)为应用研究,建议研究时间为2年(2013年)
B 表
5、B表中不得出现个人及学校等可能透露身份的信息。建议以论述的方式分段填写各部分,确保论述明晰、准确,不建议以简单罗列提纲的方式论证。
6、“前期研究基础”(第七页)指包含课题组成员在内的所有成员的广义前期研究准备,可以包括出国求学经历、发表论文、专著、参与相关项目、参加学术会议或参与的科学研究实践活动等方面。
7、“资料准备情况”(第七页)不仅仅指课题组已经搜集整理的文献资料,还可包含图书馆情况、数据库等多种资料。
8、项目“最终成果”(第九页)与“最终成果形式”(第三页)应当保持一致。
9、“研究成果的去向”(第九页)指的是研究成果的实际应用方式或者领域,如为相关政府部门提供决策参考、为某研究提供理论依据或素材、为某学科的研究发展提供参考等。
10、“经费概算”(第九页)中的“管理费”应为2000元(填写0.2)。
11、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仔细核对本单位申请人信息,确保本单位申请人无在研教育部、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本单位课题参加人参加两项以内项目申报。
12、在研的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负责人须根据我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相关管理规定,以所负责项目的核心内容参加本次申报。
二、本次申报常规注意事项:
1、规划基金、自筹项目申请人应为副高级(副教授)以上在编在岗教师;青年项目申请人应为博士毕业生或中级(讲师)以上在编在岗教师,且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申请者承担省级以上社科研究项目情况以及完成情况”(第一页)中的“课题名称”须填写省级以上级别项目,本部分可加行。
3、项目的“申请经费总额”(第三页):规划基金项目为9;青年基金为7;自筹项目不少于7且须填写“其他来源经费”。
4、“学科门类”为“交叉学科/综合研究”的项目,在填写“研究方向及代码”(第三页)时请根据项目与学科关联度高低依次选择相关研究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