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翻广告体建设投资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在办公楼院内东南角建设三面翻广告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1.三面翻广告体建设总投资人民币 万元。
2.经甲、乙双方同意,乙方负责全部建设投资。
3.建设投资由乙方分两年付清。其中:2013年上半年付款 万元,下半年付款 万元;2014年上半年付款 万元,下半年付款 万元。
第二条 建设和运营维护要求
1.三面翻广告体施工中所产生的一切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三面翻广告体建设必须使用国标材质,确保安全施工,保证设施的安全性。
3.必须严格按照具有设计资质的设计部门提供的结构和施工图在约定地点建设施工。
4.三面翻广告体在协议有效期间由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安全检查和维护,如发生安全事故及人员伤害或其他损失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责任。
5.甲方委托乙方负责依法办理相关设置许可手续。
第三条 双方权利与责任
1.三面翻广告体的所有权归甲乙双方共同拥有。
2.甲乙双方分别拥有三面翻广告体中的一面的使用权,其中甲方拥有的一面主要用于宣传 台的节目和栏目,乙方拥有的一面的广告收益归乙方所有;另外一面由甲乙双方共有,广告收益甲乙双方各占50%。
3.甲方双方分别负责各自所发布广告的合法性,因发布违法广告所产生的后果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4.三面翻广告体的运行维护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电费、耗材费、人工费、设置手续费)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
5.本协议有效期年,到期后具体合作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6.因自然灾害、国家政策变动等不可抗力造成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终止本协议;甲乙双方因自身原因无故不履行协议的,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违约方承担。
第四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告生效。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