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通知
因公司开发部部分员工无正当理由未按时提交工作计划与总结,给公司内部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响。为了加强工作纪律,根据公司《奖惩管理制度》,现决定对以下人员进行处罚:
韦创腾、喻彦、廖天清、池柳生、何川、黄科朝、吴永泉、卢盛敏,每人罚款现金50元,限两日内交纳现金到财务处,两日内未交纳的按双倍从工资中扣发。
望各位同事引以为戒,特此通知。
南宁市创勤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06月09日
《处罚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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