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国家奖学金项目实施方案
各学院:
2013年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财政厅下达我校国家奖学金指标17人,按照财政部教育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0号)、《贵州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黔财教[2007]100号)和《毕节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院政通[2007]72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2013年国家奖学金项目实施方案:
一、国家奖学金奖励对象
普通高等学校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已注册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乐于奉献,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上一学年所学科目成绩均分(两个学期成绩总分除以总科目数)85分(含85分)以上,无不及格科目,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三、国家奖学金金额及名额分配
1、金额
国家奖学金标准为每人8000元。
2、名额分配
2013年全校总名额为17名,每个学院可报送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1-2名,由学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确定候选人名单。
四、需提交材料
请各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申请条件,对本学院申请学生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推荐名单,并将学生基本情况资料[包括上学年所学科目成绩单(含全班排名及均分)纸质、《2013年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情况汇总表》(电子文档通过在线办公发邓时
琪老师,获奖证书原件备查)]于2013年9月13日下午5点前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会同相关部门初审,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定、公示后报省教育厅。
五、时间安排
1、9月13日下午5点前各学院报推荐名单。
2、9月16日—9月23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会同相关部门审查推荐材料。
3、9月24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上报名单。
4、9月25日—9月29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拟推荐上报学生基本情况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学生填写《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审核表》一式三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领用)。
5、9月30日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相关资料报送省教育厅。
六、审批基本原则及其他要求
1、符合基本申请条件的前提下,原则上每个学院一个指标,剩余指标在各学院差额报送的候选人中择优选拔。
2、满足成绩均分85分以上条件后,重点以获奖级别及获奖数、实践等情况择优选拔。
3、先报送《2013年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情况汇总表》,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会同相关部门初审合格后再组织学生填表并附相关材料。
4、同等条件下,积极为校、班工作且业绩突出的学生干部和上一学年志愿服务八次以上者优先。
5、有2名推荐人的,请注明推荐顺序。
6、请按规定时间报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7、未尽事宜,请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
附件:《2013年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情况汇总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