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在外同胞(F-4)资格持有人的家属
[ 签证种类 ] 有效期1年,滞留期90的多次往返签证 签发对象
取得在外同胞资格的人员的配偶
及未成年子女
* 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不限民族
所需材料
邀请人
1.邀请函原件
2.F-4居住证复印件或
在外同胞(F-4)签证复印件
申请人
1.签证申请表1张(需贴照片)
2.护照(原件及照片页面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5.亲属关系证明材料(亲属关系陈述书及家族照片等) ※ 请参照『在线咨询-表格样式下载-亲属关系陈述书』
《韩国F4家族签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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