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式起重机转让合同
出售方:(简称甲方)
求购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甲方所购买的QTZ40型塔吊贰台(生产厂家:东营市胜奥建设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出产时间:2011年4月18日;出厂编号为:2011032和2011031。)转让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塔吊说明:
转让的塔吊高度40米/台,标准节16个/台,大臂50米,带 电缆80米/台及相关的零部件和易损件各壹套。
二、转让费用:
甲、乙双方确定塔吊转让价格为:292500元/台,贰台共计585000元。
三、产权说明
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全部转让费后,塔吊的产权归乙方所有。
四、甲方责任
1、保证乙方购买塔吊时设备的完好和零部件的齐全,然后运送至乙方处。
2、将塔吊的说明书及相关资料提供给乙方。
五、塔吊转让后的责任
塔吊转让后,塔吊所发生的安全问题与质量问题甲方不承当任何责任。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正式生效。
甲方:乙方:
签署日期:年月 日签署日期:年月日
《二手塔机转让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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