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玉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验资报告
青玉信会验字【2012】第1-034号
青岛丰润通橡塑制品有限公司(筹):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贵公司(筹)截至2012年04月23日止申请设立登记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贵公司(筹)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筹)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发布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筹)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现根据国家工商总局令(第22号)规定作如下验资证明报告:
根据协议、章程的规定,贵公司(筹)申请登记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万元,由全体股东于2012年04月23日之前一次缴足。经我们审验,截至2012年04月23日止,贵公司(筹)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叁万元整。各股东以货币出资3.00万元。
本验资报告供贵公司(筹)申请办理设立登记及据以向全体股东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不应被视为是对贵公司(筹)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
1、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2、验资事项说明
青岛玉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青岛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0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适用于拟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一次全部出资.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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