型钢厂学习型班组评审考核细则
二、加分条件(各单位申报,班组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核实、把关)
1、学习力
(1)自学成才。拿到高一级学历证书(高中以上),每人次加0.5分。(人力资源科、工会)
(2)技术比武。厂级前六名,加0.5-2分;公司级前6名加2-3分;省级及以上根据名次加3-4分。(工会审核)
(3)优秀师徒。厂级优秀师徒所在班组加0.5分,公司级优秀师徒所在班组加1分。(团委、人力资源科负责审核)
(4)岗位培训。70%以上班组成员具有本岗位职业资格证书,加1分。50%以上班组成员具有助理技师及以上技术职务,加1分。30%以上成员会一专多能加2分。(人力资源科负责审核)
2、凝聚力
(1)优秀班组长。厂级优秀班组长所在班组加0.5分,集团公司级优秀班组长所在班组加1分。(工会审核)
(2)班组成员荣誉称号。班组成员中有厂级劳模每人加1分;集团公司各专业表彰的先进人物每人加1分;莱钢劳模、优秀共产党员每人加2分。(工会审核)
3、自主管理能力
(1)管理成果。属本单位成果,每项加0.5-1分;属集团公司成果,每项加1-2分;班组管理经验被厂推广的加2分,被集团公司推广的加3分。(工会审核)
(2)班组危险预知预控成果。属本厂成果加0.5-1分,属集团公司成果加1-2分。(安全科审核)
(3)QC成果。属本厂成果,每项加0.5-1分;属集团公司成果,每项加1-2分;在莱钢以上单位获奖每项加2-3分。(技术科审核)
(4)现场管理。属厂荣誉加1分,属集团公司荣誉加2分。(生产科审核)
4、创新能力
(1)操作法。属本单位创新,每项加1-2分,属集团公司创新,每项加2-3分。(工会审核)
(2)优秀合理化建议。被本厂采纳,每条加0.5-1分;被集团公司采纳,每条加1-2分。
(3)创新成果。各单位表彰的小改小革每项加0.5分,集团公司表彰的小改小革每项加1-2分。各单位鉴定的成果每项加1-2分,集团公司鉴定的成果每项加2-3分。获得国家专利加5分。(技术科、团委负责审核)
(4)优秀论文。各单位优秀论文加0.5-1分,集团公司优秀论文加1-2分,在省级及以上报刊杂志上发表的论文加2-3分。(技术科、政工科负责审核)
(5)创新指标。可比经济技术指标。达全国同类企业前10名加6分,进入前三名加10分,达到第一名加15分。不可比经济技术
指标,年度比最好水平提高5-10%加3分,10-20%加4分,20%以上加6分。(生产科负责审核)
1、其他突出成绩酌情加分。 注:同一项目不重复加分。
三、否决条件(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当期不得申报学习型班组,已经被批准的学习型班组自动取消荣誉称号)
1、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发生较大险兆事故;在造成一人次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5万元以上的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发生事故隐瞒不报的班组;
2、因违法、违规、违纪受党内外警告处分或治安拘留者所在的班组;(政工科、保卫科审核)
3、发生主要责任质量事故,造成一定影响或2000元以上经济损失的班组;(技术科审核)
4、发生设备主要责任事故,造成停机影响较大或直接损失2000元以上、间接损失10000元以上的班组;(机动科审核)
5、由于管理或操作原因发生环境污染事故,造成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班组;(环境保护科审核)
6、现场管理差,在公司现场管理检查中被点名批评的班组;(安全科审核)
7、玩忽职守,除质量事故、设备事故以外造成千元以上经济损失的班组;(生产科审核)
8、完不成年度生产经营任务的班组;(生产科审核)
9、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者所在的班组。(计生办)
三、学习型班组验收评审专业评价考核打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