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
广州市花都区国家税务局第二管理分局:
我公司是一家中外合作企业,位于花都区花东镇,成立于2000年12月28日,投资总额10000万元,税务登记证号:440182725641710,经营范围:生产、加工各种电水煲、烫斗、水杯、加热电器、搅拌机、三文治炉、烤面包炉、小家电配件、塑料制品、五金制品、销售本企业产品,生产经营期限为11年。
随着公司的经营业务不断加大,出口销售量日益增多,造成目前的出口发票已经不够用了,具体情形如下:
1、近斯新签订合同“电水壶”数量60万个,客户要求于2011年1月前出完。
2、近斯新签订合同“片式烤面包机”数量31.5万个,客户要求于2011年3月前出完。
3、近斯新签订合同“牛奶搅拌器”数量12万个,客户要求于2011年2月前出完。
4、近斯新签订合同“不锈钢果汁机配件”数量12000公斤,客户要求于2010年12月前出完。
据以上情形,原核定月限购出口发票8本用量无法满足业务需求,现特向贵局申请由原核定月限购出口发票数量8本增加至10本,望批准!
广州市拓璞电器发展有限公司
2010年11月17日
《报告(出口发票用量申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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