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中森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金州一卡通POS机领用保管协议书
甲方: 贵州中森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
乙方: 代表签字:
1.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1本Pos机归属于甲方所有,自 年 月 日将Pos机使用权转交给乙方使用,POS机编号为:
1.2甲方提供的pos机在乙方公司的标准扣费费率为 %, 元(人民币)封顶。
1.3甲方提供的POS机只能用于刷金州一卡通跟银联卡,不能刷其他VIP卡或者会员卡使用。
1.4乙方在使用Pos机为客户服务过程中,出现故障甲方有义务免费及时为乙方提供pos设备维护、技术服务。
1.5乙方应严格按照POS机使用(正确)方法使用,爱护pos机设备,因乙方人为因素造成pos机设备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费用。
1.6乙方应严格按照POS机使用方法使用,不得从事各类有关于POS机的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刷克隆卡,因此而造成的资金未入账或赔偿等一系列事情全部由乙方负责,如造成犯罪的由乙方承担全部相关责任。
2.POS机使用及保管
2.1 POS机仅限乙方公司人员使用,限专人保管。
2.2 在使用和保管过程中,使用人及保管人应尽谨慎管理义务,做到防潮、防火、防摔、防盗及合法使用等。使用人在使用完后应及时交至保管人处,保管人应将POS机存放于可以上锁的空间内。使用人应将与POS机相关的刷卡资料等。
2.3 POS机的日常保养及维护等由乙方负责。 2.4 若POS机因使用或保管不当,造成损坏、丢失等,由乙方承担维修或购买费用。
3.POS机使用注意事项
3.1 本POS机刷卡仅限借记卡与金州一卡通,注意审核卡片是否为银行借记卡或者金州一卡通。
3.2使用人须认真核对POS机上显示的卡号是否和卡上的卡号一致,若不一致,不得实施后续操作,应告知卡片持有人换卡刷。
3.3 严格按照公司业务操作流程办理转账业务,严禁使用POS机套现。
4.其他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 甲乙双方在确认以上内容后在下方签字。
甲方: 贵州中森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