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发布时间:2020-03-02 06:05:1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一、受理

二、审核

三、复审

四、审定

五、告知

六、监督措施

审批项目名称: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审批类)

审批项目编号:BJXSAGA028-2002(北京行审A类公安028号-2002)

审批项目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1989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0号公布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1992年6月16日公安部发布)

3、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办法(1989年12月28日北京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1989年12月28日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公告第10号公布施行)

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不得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场所周边范围的规定(1990年1月1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号令发布)

审批收费依据:本审批项目不收费。

审批总时限:申请举行日期的二日前完成。

审批程序:

一、受理

条件:

1、公民行使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的时候,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不得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四条)

2、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有负责人。下列人员不得担任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

(1)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

(2)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3)正在被劳动教养的;

(4)正在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第八条)

3、其负责人必须在举行日期的五日前向主管机关亲自递交书面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八条)

4、申请书中应当载明集会、游行、示威的目的、方式、标语、口号、人数、车辆数、使用音响设备的种类与数量、起止时间、地点(包括集合地和解散地)、路线和负责人的姓名、职业、住址。(《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八条)

5、不是由负责人亲自递交书面申请的,主管机关不予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第九条)

6、以信件、电报、电话或者其他方式提出申请的公安机关不予受理。(《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办法》第五条)

7、公民不得在其居住地以外的城市发动、组织、参加当地公民的集会游行示威。(《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十五条)

8、以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名义组织或者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的,应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申请书应加盖该组织的公章。(《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

9、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在递交书面申请时,应当出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并如实填写申请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第九

条)

10、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组织或者参加违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责、义务的集会游行示威。(《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十六条)

11、游行、示威线路经过本市两个以上区、县的,主管机关为市公安局。(《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办法》)

12、申请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的时间和路线符合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二十

三、二十四条、《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不得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场所周边范围的规定》)

标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本岗位责任人: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接待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请材料。

对申请材料符合标准的,予以受理,由其负责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八条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填写《集会游行示威申请登记表》,接待人员将申请材料转审核人员。

对申请材料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受理,但必须将需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及申请人的相关权利告知申请人。

时限:即日受理

二、审核

标准:

1、申请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2、不得具有下列情形: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统

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3)煽动民族分裂的;

(4)有充分根据认定申请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将直接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 本岗位责任人:市公安局治安管理 总队审核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对符合标准的,提出同意批准的审核意见,填写审批表,将申请材料和审核意见转复审人员。

对不符合审核标准第1条的,中止审核,填写审批表,退受理人员。

对不符合审核标准第2条的,终结审核,填写审批表,提出不予许可的审核意见及理由后转复审人员。 时限:1个工作日

三、复审

标准:同审核标准。

本岗位责任人: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法制处主管处长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复审标准对审核意见进行复审。

同意审核人员意见的,在审批表上填写复审意见后转审定人员。

不同意审核人员意见的,应与审核人员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后,提出复核意见及理由,与审核人员的意见一并转审定人员,并填写审批表。

时限:1个工作日

四、审定

标准:同审核标准。

本岗位负责人: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主管总队长。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审定标准对复审意见进行审定。

同意复审意见的,在审批表上填写审定意见,退受理人员。

不同意复审意见的,应与复审人员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后,提出审定意见及理由,填写审批表,按原渠道退受理人员。

时限:1个工作日

五、告知

本岗位责任人: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接待人员

工作标准:

1、及时、准确告知申办人办理结果;

2、制发的文书完整、正确、有效;

3、留存归档的审批文书材料齐全、规范。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工作标准进行告知,制发审批文书并归档。

对审定通过的,制作有关文书,通知申请人领取。

对退回的中止件,必须将需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要 求及申请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告知申请人,并将申请材料退申办人。

对不予批准件,必须将理由及申请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并将申请材料退申办人。

审批工作结束后,将审批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材料按要求归档。

时限:在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活动2日前

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

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

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

学习集会、游行、示威心得体会

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中非法举行的客观表现

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量刑标准

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的定义及刑法规定

麦当劳员工举行示威要求涨工资

在巴黎游行集会上李恒的演讲稿

从爱国游行谈集会、游行示威权利的行使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活动.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集会游行示威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