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广播电视技术维护奖励
先进个人奖申报要求
一、先进个人申报类型
1.中心类,包括:广播电台、电视台、广播电视台、集成平台具体技术部门从事技术工作的技术人员。在编播部门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可参加先进个人评选。
2.发射类,包括:广播发射(转播)台、电视发射(转播)台、综合性广播电视发射台从事技术工作的技术人员。
3.传输类,包括:卫星上行站、微波站、网络中心或网络公司从事技术工作的技术人员。中国有线电视网络公司先进个人中的一个名额分配给代维单位维护人员。
4.综合管理类,包括:各级广播电视技术维护行政主管部门、各级监测中心(台)、调度指挥机构、省、市级广播电视台(集团)技术管理部门从事技术工作的技术人员和从事技术维护管理工作的管理人员。
二、先进个人申报条件
1.从事3年以上广播电视技术维护和运行维护管理工作,成绩突出,并在近3年内曾获得市级(含)以上技术奖励。
2.申报人3年以内无人为停播、错播事故、无重大设备、器材损坏事故;从事技术管理工作的申报人除所管理的台站 1 (集体)在本年度内无以上各类事故外,还应本年度内管理的台站(集体)无重大人身安全事故;
3.申报人3年内未发生重大政治、经济问题或其他违章违纪行为。
三、先进个人申报单位材料包括:
1.《申报表》须打印填报,由直接上级单位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分别签字盖章,邮寄至省局科技处。申报表中台站类型栏分为中心、传输、发射、综合管理奖等四类。
2.所在台站(集体)和个人背景材料:500字以内。用简要文字说明申报个人及所在台站(集体)的基本情况,包括台站名称、隶属关系、成立时间,所处地理位置、海拔、环境,主要工作任务,个人年龄、职称、工作时间、所从事主要工作等基本情况。字体使用仿宋体4号字,字数符合要求。
3.个人先进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按照字数要求馔写,并按照本要求第四款涉及的各个方面来组织材料,主要写3年内本人取得的主要工作成绩;字体使用仿宋体4号字,字数符合要求。
4.单位推荐材料;800字以内。
5.个人获奖项目清单:可在个人先进事迹材料后以附件形式列出清单,按照时间倒序排列,包括获奖时间、授奖单位、奖励名称、奖项等级,原则上不包括本单位所获集体奖
2 项;获奖项目清单需由市级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省级单位)审核盖章,随申报表一并报省局。
5、申报材料不符合以上要求,在评比过程中将予适当扣分。
四、个人先进事迹材料馔写要求
1.个人基本情况:用简要文字说明申报个人所在台站(集体)的名称、隶属关系、成立时间,所处地理位置、海拔、环境,主要工作任务,个人年龄、职称、工作时间、所从事主要工作等基本情况。近3年内本人取得的主要工作成绩。
2.参与技术维护管理工作方面:在广播电视技术维护管理上提出的新思路,参与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对台站(集体)规范化管理和技术维护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情况。
3.在技术维护方面取得的成绩:在挽救事故和缩短停播时间方面的提出表现;所负责检修的设备的运行情况;在保证和完成全年重大播出工作上的突出业绩;在保证技术维护方面采取的具体措施及获得的成效。
4.个人业务能力:个人技术业务能力和不断学习的情况;是否是台站(集体)的技术骨干或者业务骨干;发挥个人技术业务特长,在指导和培养新同志等方面做的工作;曾获得行业内技术能手称号的情况(请注明时间、奖项全称和获奖级别)。
3 5.参与技术革新改造情况:积极参与技术革新和改造的情况,在增效节能、提高播出质量以及实现数字化、播出及管理自动化等方面缺德的成绩,参与项目的难易程度和本人参与的程度,参与项目的获奖情况。
6.是否艰苦台站(集体):为体现评比向第一线倾斜的原则,如属于以下几种情况请特别说明:
(1)工作在对远离城市的高山台站; (2)工作在城市郊区的台站;
(3)工作在边远或农垦地区的基层广播电视技术维护工作岗位;
(4)工作在乡镇以下广播电视站的基层广播电视技术维护工作岗位;
(5)长期在户外进行设备、线路检修、维护。 7.获奖清单:个人曾获各类奖可在个人总结后以附件形式列出清单,按照时间倒序排列,包括时间、授奖单位、获奖名称等;获奖项目清单需由市级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省级单位)审核盖章,随申报表、获奖证书复印件一并报省局。
8.按照总局的要求,各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电子版不用电子邮件发送, 制作成光盘用特快邮递的方式寄给省局。
9.其他:不属于以上方面的补充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