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卸车物料卸载安全作业管理规定
1、物料卸载必须服从现场验收监控人员协调统一指挥,不得在指定处区域外卸载物料,防止卸载操作损坏生产运行设备。
2、自卸汽车应保持车况状态完好,举升液压系统完好,工作平稳,操纵灵活,不得有卡滞、滴漏泄压现象。
3、出车前必须检查车辆制动、转向、喇叭、照明等系统是否良好, 严禁“带病”出车。严禁厢内载人或人货混运。
4、严禁在坡道驻车停车,下陡坡或连续下坡时不得熄火或者空挡滑行。确需坡道停车时,必须采取有效防溜车安全措施后方可。
5、物料卸载或大厢举升时,车周围严禁站人。并注意举升过程中是否有空中障碍。严禁大厢下落不到位进行起步或边走边起、边走边降。
6、物料卸载前,应先察看卸载场地是否坑洼不平,车身或地面不平及地面有横向坡度时禁止举升卸载。卸载时不得朝有人的方向倾倒。大厢举升时厢内严禁有人。
7、物料卸载举升时及卸载后起步前,应先鸣号再进行作业。向坑 内卸载时,应视坑口物料基础软硬程度与台坑边缘保持相对安全卸载距离,防止侧翻或滑入坑内肇事。
8、司机需离开车位时,应选择平地驻车,锁紧手刹,挂上防溜车相应档位,切断电路,锁好车门方可。
9、物料卸载当两车横向相距不足大厢举升高度时,严禁并排卸载。
10、物料卸载作业结束后,应即时清理大厢后档、底盘台沿散落物料及轮胎粘接物料,防止出场路面抛洒或拖泥。
邯郸金隅太行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4月8日
《物料卸车安全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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