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春季规范教育收费
治理教育乱收费自查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加强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接通知后,我校及时对学校各种教育收费行为进行认真自查,经查,我校没有发生任何违法违纪收费行为,现将自查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学校收费及惠民政策落实情况
1.我校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没有出现乱收费现象发生。
2.我校严格执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除住宿费政策,从不对任何学生收取住宿费。
3.严格执行学校收费标准。不对学生收取任何费用,学生教辅资料、保险等费用采取学生自愿原则,学校不代收任何费用。
4.我校认真执行辽县教体发[2015]13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管理的意见》,学校食堂学校办的原则,不以盈利为目的。
5、学校没有与入学挂钩收取捐资赞助费的行为。
6、学校切实加强民生资金使用监督管理,保证专款专用,保证将教育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没有发现套取、挤占、挪用、贪污教育民生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
7.经我校认真自查,无挤占、截留、挪用和骗取教育资金情况发生。
二、学校教辅材料征订情况
1、中小学教辅材料按照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在省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的品种范围内,严格落实“一科一辅”。
2、订教辅材料给家长下发通知书,落实学生自愿购买,由县教体局主渠道发行。
三、教师有偿家教、有偿补课及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治理情况
我校地处偏远的山区,学校狠抓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没有有偿家教的现象,我们水泉也没有社会培训机构,每年暑假乡中心学校及学校把中央八项规定提到议事议程,严禁收受礼金礼品、严禁教师参加或举办升学宴、谢师宴等突出问题,并与有关人员签订责任状。
四、规范收费制度建设情况
1.我校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机制健全。成立了以校长、书记为组长,其他相关人员为成员的“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
2.认真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每学期按时进行公示。
水泉九年一贯制学校
2017-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