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承诺书
江苏分公司党总支、全体干部、员工:
为认真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力,我作为一名领导干部,郑重承诺:
1、自觉遵守《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集团公司“5条禁令、20个不准”、公司党委下发的《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细则》、自治区纪委《关于严禁购买、接收、使用代币购物券卡的通知》规定,以及集团公司和公司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2、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力,不以职以权谋私。
3、不参加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等娱乐活动和用公款支付的健身活动;不以各种名义用公款旅游、大吃大喝、挥霍浪费;不用公款报销和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4、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礼品馈赠或其他服务,不参加赌博、不涉足色情场所等与职务、身份不相称的活动,不违反社会公德。
5、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管好自己、管好下属、管好配偶子女。抵制商业贿赂,不以权谋私。
6、自觉执行礼品登记、重大事项报告、领导干部述职述廉
制度,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承诺人:
二○一一年月日
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承诺制度有关要求
为认真落实《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承诺制度实施办法》,公司党委要求:
1.公司机关处级干部、二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向公司党委
和全体干部、员工做出廉洁自律承诺;二级单位处级助理、科室长及基层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向所在单位党委(党总支)和全体干部、员工做出廉洁自律承诺。
2.承诺人要经常对照承诺内容自我教育、自我规范、自警自省、自查自纠,防止承诺的问题发生。
3.对违反承诺的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党组织要根据情节,按照相关规定向承诺人警示并提出整改要求。
4.承诺人要针对警示和整改要求,制订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整改,并以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报告整改结果。
5.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情节严重的,要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依纪依规追究责任。
6.本承诺书一式三份,存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档案一份(机关处级干部、二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报公司纪委存档),所在党委(党总支部)、本人各留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