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图书借阅制度
一、教职工由本人办理借书事宜,学生由语文教师统一组织办理借书。
二、学生每人次可借阅图书1本(班内可由语文教师组织互换),借期20天,逾期未看完者,须办理续借手续。
三、职工每次可借阅一般图书书2本,借期30天,逾期未看完者,须办理续借手续。借阅与本学期所任课程相关的专业书或专业参考书,借期2个月,到期未看完者,须办理续借手续。为保证绝大多数读者的权益,请按规定的借阅期限归还所借图书。超过借阅期限,归还图书时须交纳逾期费。
四、工具书和善本书一律不外借,只限在资料室内查阅。
五、读者要爱护图书,不得污损、撕毁、批注和丢失,如有上述情况应按制度赔偿。对于违章的读者,在未办妥有关赔偿手续前,暂停其借阅权利。
六、书刊遗失,尽量购买原版本图书赔偿 ,否则以书刊价格的1~20倍赔偿。图书馆(室)将所有罚款与赔书款,全部纳入购书经费。
七、教职工调离学校,学生毕业离校时应交回全部借书,否则不予办理调转手续或不予发放毕业证。
安阳市滑县牛屯镇第七小学2010年9月1日
《图书借阅.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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