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盐湖幼儿园开展 河湖制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园生态文明教育,切实增强幼儿的河湖保护及涉水安全意识,维护良好水生态,保障我市河湖健康,根据市教育局格政教字〔2017〕471号文件要求,组织开展河湖保护管理教育活动,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2016年12月31日发表的“河长制是大环保理念推行的有效实践”,充分发挥开展河湖保护管理教育活动中的率先垂范作用,引导幼儿积极参加于保护河湖、珍惜生态的教育活动,从自身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争做河湖的保护者、文明生态的宣传者、美好家园的建设者。
二、组织领导
组 长:洪禧花(园长) 副组长:陈焕红(园长助理)
成 员:唐 笑 马艳茹 杨陈华 李 娜 李云妮
三、工作目标
通过广泛开展河湖保护管理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我园生态文明教育,自觉树立“保护美丽河湖、建设美好家园意识”。
四、工作措施
(一)宣传重点 1.大力宣传格尔木全面推进河长制的实在举措、进展成效。提倡全民参与,培育绿色生活方式,提高师幼及家长河长制保护意识。
2.积极开展河长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以“珍爱河湖,保护生态”为题,引导幼儿树立正确的河湖意识。
(二)宣传安排
1.宣传标语。校园内利用LED显示屏滚动播出宣传标语,营造浓厚保护河湖,热爱家园的氛围。
2.开展主题班会。以“珍爱河湖,保护生态”为题的班会活动,引导幼儿从小树立正确的河湖保护意识和生态保护意识。
3.主题板报宣传。通过班级板报宣传保护河湖建设家园的重要意义。
4.致家长一封信宣传。将《致家长一封信》发放到每位家长手中,倡议幼儿和家长自觉保护美丽河湖,维护良好生态,建设美好家园。
5.网络宣传。我园利用微信群、美篇、校园广播等方式,积极宣传河长制的重要意义和有关政策法规。 要集中处置或循环利用。
格尔木市盐湖幼儿园 2017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