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
1.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遵守工地文明、安全管理制度、听从施工管理人员指挥。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正确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严禁穿“三鞋”(拖鞋、硬底鞋、高跟鞋)和赤脚、赤膊,以及酒后上岗作业。
3.各个班组使用的工人,对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精神病等疾病患者及童工、年老体弱的均不得用工上岗。
4.施工人员均要熟悉遵守本工程的安全技术规程,在操作过程中,思想要集中,要防备机、电伤人,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以外事故发生。
5.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围墙、网、拦,安全标志、施工机具、配电箱等安全设备、设施,不准擅自拆移,因施工需要拆移的,必须经施工人员同意,但事后应立即修复。
6.各工种在进行立体交叉作业时,严禁上下在同一直线进行操作,在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作业时不准开玩笑、上下抛掷物料,所用的料具,应放置稳妥,防止物料失落伤人。
7.非机电人员不准对机电设备、施工用电线路,进行维修、移动、更换开关、保险丝等,应通知管理人员,派持证机、电人员操作,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8.特殊机电设备应由持证人员操作,起重臂和吊物(篮)下,不准人员穿越停留,头手等人体部位,严禁伸入运转中的机械。
9.对于易燃、易爆区域范围之内,应悬挂“严禁烟火”标志牌,任何人在此区域内均不得吸烟、明火,施工现场不得乱丢烟头,以免发生火灾。
10.施工作业过程中,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时,要及时报告班组长和现场管理人员,遇有严重影响人身安全的危险时,可提出整改方案或拒绝操作,并向现场管理人员或公司安全部门反映,待隐患清除后方可继续施工作业。
11.在施工现场要做到文明生产,各种必须材料对方有序、工完料清、保持施工场所整洁,禁止在建筑物内和工棚附近随意大小便。
12.不准带家属,小孩及不明身份的人进入工地,禁止赌博和酗酒闹事等不良行为,共同搞好治安保卫工作。
13.遇到突发事件或事故,要立即抢救伤员并报告领导,协助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分清责任。
14.以上内容,本单位已完全理解并接受,并保证能自觉、认真地遵守,对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负责。如违反上述规定,本人愿接受相应的处罚,直至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