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门卫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为切实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切实保护广大师生的人身财
产安全不受侵害,创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从源头上堵绝学校安全责任事故的
发生,门卫人员应加强以下管理:
一、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校门,严禁非教学人员,机动车
辆随意进入学校。
二、学校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不明身
份人员进入学校。
三、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进行登记,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
拒不登记的人员,门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四、在上课期间,学生确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时,必须经班主任同意(签字
或通知),门卫验证后方可放行且备档,否则如发生问题,必须承担相关责任。
五、门卫人员要加强对带入或带出学校的物品的盘查,确保学校和师生的人
身财产安全,对带出的物品必须请示学校领导同意并查验后方可放行。
六、门卫人员必须按学校的要求做好节假日、双休日、防汛、上课期间的值
班以及其它重大活动时的值班。发现问题及时向学校领导或
110、120、119等部
门报告。
七、门卫人员非经校长(或主管领导)同意,严禁外来车辆、人员入泊学校
或占用教室。
九、门卫人员要做好校门外环境卫生整治,做好门外学生家长及车辆疏散工
作,确保师生出入校门通道的安全、畅通,协助管段民警做好校门通道及校园的
治安工作。
十、门卫安全管理责任区域,坚持有岗就有职,有职就有责的原则,如因门
卫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发生的伤亡事故、财产损失,必须承担相应
的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目标责任人和学校责任人各执一份。
学校负责人签字(盖章):门卫责任人签字:
2012年3月
《学校门卫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