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1.2分目录
【C】
1.急诊科固定的急诊医师不少于在岗医师的50%,医师梯队结构合理。 2.急诊科主任由具备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担任。 3.急诊科固定的急诊护士不少于在岗护士的60%,护士梯队结构合理。
4.急诊科护士长由具备主管护师及以上任职资格和5年以上急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的护士担任。
5.若设急诊监护室,则由专职医师与护士负责,单独排班、值班。 6.若设急诊病房,则由专职医师与护士负责,单独排班、值班。 7.主管的职能部门人员熟悉急诊科人员配备要求。 【B】
1.急诊医师以主治以上职称在岗不少于50%。 2.急诊护士以护师以上职称在岗不少于40%。
3.若设急诊手术室,则由专职护士、或由病房手术室统一管理。 【A】
1.急诊科固定(1年以上)的急诊医师不少于在岗的医师70%。 2.急诊科固定(1年以上)的急诊护士不少于在岗的护士80%。 支撑材料: 【C1】 · 【C2】 ·
《等级医院评审分目录2.3.1.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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