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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TV 法治人物评选

发布时间:2020-03-02 07:02:1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CCTV 2011年度法治人物”

低调的“中国首善” (福耀玻璃集团创始人、董事长 )

曹德旺

【主要事迹】多年来,他的个人捐款已累计达50亿元,2011年被“中国慈善榜”评为“中国首善”。他还首开“捐款问责”的先河。去年西南五省大旱,他向十万贫困家庭捐出2亿元善款。为了保证每一分钱都发放到灾民手中,他成立了专门的监督委员会监督善款使用情况,被称为“史上最苛刻捐款”。此外,曹德旺捐出价值数十亿元福耀玻璃股票,成立了河仁慈善基金会,开创了中国慈善事业“股权捐赠”的新模式,给慈善立法提供了新议题。

【颁奖词】他是中国首善,但对每一分捐款的使用,都极为认真和苛刻。企业家曹德旺,用诚信守住善良,用制度保障善举,用理性监管善款,使每一笔公益捐助,都能在阳光下运行。

“微公益”救助尘肺病人的网友

北京厨子

【主要事迹】2011年元旦,北京厨子利用微博征集志愿者,成功为甘肃古浪县的尘肺病患者筹备了一场叫做“我们在一起”的慈善午宴。这场公益救助行动中,他共为古浪的157名尘肺病患者筹集捐款23万元。北京厨子的行动,促成古浪地方政府启动近600万元紧急救助金和长效救助资金为尘肺病人治疗垫资,然后再由政府来追究企业责任。

【颁奖词】在微博空间里,可以秀见闻、晒心情、开玩笑,而他却用微博去救人、去解难。网友北京厨子,为了124位陌生兄弟的生命,让爱心以网速传递,让温暖化为重生的勇气。

福建省南平市的“法官妈妈”

詹红荔

【主要事迹】从事少年审判工作9年来,她创造性地总结出了一套对失足少年“贴心贴肝”的“三不”工作原则:庭前三个不开庭、庭中三个不轻易、庭后三个不松手。多年来,她审结涉及未成年人刑事案件500件1140人,无一发回重审、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上访。先后帮助315名失足少年重返课堂,帮助70多名刑满释放的新生少年找到工作。她因此被亲切地喻为“法官妈妈”。

【颁奖词】家庭安则社会安,少年强则国强,她以对公平正义的信仰与追求,挽救了一批又一批问题少年,化解了一个又一个社会矛盾。法官詹红荔,将少年审判工作延伸到庭前、庭后和庭外,既捍卫了司法公正,又彰显了司法为民。

河北省唐山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兼反渎职侵权局局长

郑喜兰

【主要事迹】担任基层院副检察长兼反贪局长时,她组织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案件93件,侦破过某国企会计挪用公款1150万元等大案要案,有罪判决率100%,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并亲自组织抓逃3次4人。郑喜兰先后被高检院记一等功,并荣获“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三八红旗手”等56项荣誉,被群众誉为“执法为民的好检察官”。

【颁奖词】她忠实于事实,违法者在她面前无言以对。她忠实于法律,每个案件在她手里终成铁案。检察官郑喜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让法治的阳光照进百姓心田。

首揭地沟油黑链的浙江民警

冯伟峰

【主要事迹】在接到群众举报线索后,他第一个钻进树林,忍着恶臭逐一排查可疑的地沟油线索……并由此揭开了一个跨省地沟油产业链条。之后浙江警方联合山东、河南等地公安机关摧毁了涉及14个省的地沟油犯罪网络,对违法犯罪分子形成了有力的震慑。

【颁奖词】人民警察的勇气,不仅体现在惊心动魄的案发现场,更体现在对百姓健康的全力保护。警察冯伟峰,以责任和勇气揭开地沟油的黑幕,公安部果断“亮剑”,斩除危害食品安全的利益链条。

公安部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办公室主任

陈士渠

【主要事迹】他借力网络和微博搜集线索,主持建立全国打拐DNA数据库以完善甄别;他多次参与现场解救行动。2011年初在福建省泉州市德化县,他的团队解救被拐儿童80余名。在他全身心的投入和全国公安机关的共同努力下,截至2011年9月19日,全国“打拐”专

项行动共破获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44685起,解救被拐卖儿童16548人、妇女29474人。

【颁奖词】英雄本色,儿女情怀。为了丢失孩子的父母不再哭泣,为了远在千里的宝贝快点回家,打拐办主任陈士渠,汇聚力量,重拳出击,一场为了亲情的雷霆行动,让我们看到正义的力量所向披靡。

“醉驾入刑”推动律师

施杰(微博)

【主要事迹】施杰是孙伟铭案中被告人的二审辩护律师。在辩护过程中,他发现类似的醉驾案件在适用法律上存在两难境地。经过大量调查研究,2010年的全国政协会议上,他率先提交了一份《关于增加危险驾驶罪》的提案,并很快得到采纳。2011年2月,刑法修正案将醉酒驾驶列为犯罪,5月1日正式施行。

【颁奖词】代理案件的结束,是他反思的开始。醉驾入刑的提案,是他奔走的目标。他以对法律的理解和对民生的关注,努力履行法律工作者的崇高职责。律师施杰,以一个提案促成一条法规,让生命不再罹难,让悲剧不再上演。

徐州监狱狱警

汪家杰

【主要事迹】多年来,汪家杰耐心教育罪犯,转化了70余名“顽危犯”,办理减刑假释案件4013起,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54起,无一错案。汪家杰积极推进“阳光执法”,倡导设立“巡回法庭”,对罪犯减刑假释进行“公开庭审”,汪家杰先后二十多次获得表彰,获得“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二级英模”等荣誉。

【颁奖词】面对罪犯,他机智耐心,消融坚冰;面对病魔,他意志坚挺,勇敢抗争。狱警汪家杰,秉持司法良知,用“心”丈量法律的尺度,用“心”呼唤迷途的新生。

2011最美中国人(群体)

杭州“最美妈妈”吴菊萍,重庆“最帅交巡警”王静,山东烟台“最美女孩”刁娜,朱春财、刘伏尧等19名南昌抬车救人农民工,江苏南通的客车司机殷红彬,温州的餐厅服务员李小峰、成小燕。

【颁奖词】他们的双手,托起了岌岌可危的生命。他们的温暖,驱散了袖手旁观的冷漠。2011最美中国人,以行动挽救良知,以诚信唤起爱心,以责任呼喊正义,成为构筑中国精神的耀眼基石。

“免费午餐”爱心群体(群体) 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媒体人代表:邓飞,《凤凰周刊》编委、记者部主任。捐赠者代表:张立,上海某猪肉专营店老板。志愿者代表:方丹,志愿在四川凉山州服务。

【颁奖词】

一份孩子们的午餐,迎来一场爱的接力。“免费午餐”爱心群体,为山村孩子送来成长的营养,为祖国明天带来温暖的希望。政府的决心汇集民间的爱心,为我们的未来共筑前行的力量。

推动力是法治人物的核心特质

即将过去的2011年,法治人物的行动引起了社会公众对某一个法制领域的特别关注,他们的行动,催化了一些法律法规或政策的诞生,从而对整个制度建设和国家法治进程起到了推动作用。

2011年,“免费午餐”的公益行动成功地让贫困山区的上学孩子吃上了午饭。今年3月,邓飞等媒体人士率先在微博上倡议捐赠;不久后,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的全面加入,有序、持续地为“免费午餐”计划提供免费管理;10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试点每年投入资金160多亿元,这项计划为每名学生提供3元标准的营养膳食补助,将普惠680个县市、约2600万在校学学生。这场爱心行动中,上百万捐赠者积极认购“免费午餐”。上海某猪肉专

营店老板张立,坚持把每天第一笔生意的收入捐给免费午餐计划,到目前他一共捐了21670.29元。方丹,则是在基层服务的众多志愿者之一,她和她的团队在调查中走遍了四川凉山州11个最贫困的县,仅山路就走了1300多公里。正因为媒体人、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热心捐赠者和无私志愿者等“免费午餐”爱心群体的共同努力,这场公益行动在短短半年间,酝酿了一个奇迹。

律师施杰,是孙伟铭案中被告的二审辩护律师。在辩护过程中,他发现类似的醉驾案件在适用法律上存在两难境地。经过大量调查研究,以及与国内一些知名的刑法学专家、医学专家的深入探讨,2010年的全国政协会议上,施杰率先提交了一份《关于增加危险驾驶罪》的提案,并很快得到采纳。与此同时,一些法律界人士也开始呼吁“醉驾入刑”。2011年2月,刑法修正案将醉酒驾驶列为犯罪,5月1日正式施行。因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醉驾入刑”成为了今年的法治热点,引起广泛热议。

影响力改变观念和进程

法治人物往往体现着一个公民对社会的责任和担当,他们的言行所透射出的精神具备强大的昭示意义,影响甚至改变了公众的行为、进而影响了社会的价值观和法治进程。

曹德旺,福耀玻璃集团的创始人、董事长。多年来,他的个人捐款已经累计达50亿元,

2011年被 “中国慈善榜”评为“中国首善”。然而最让曹德旺津津乐道并不是“首善”的光环,而是他开创了“捐款问责”的先河。去年西南五省大旱,他向十万贫困家庭捐出2亿元善款。为了保证每一分钱都发放到灾民手中,成立了专门的监督委员会监督善款使用情况,被称为“史上最苛刻捐款”。此外,曹德旺捐出价值数十亿元福耀玻璃股票,成立了河仁慈善基金会,开创了中国慈善事业“股权捐赠”的新模式,给慈善立法工作提供了新议题。

一个网名叫“北京厨子”普通网友,也在2011年用自己的方式参与到公益中来。今年元旦,北京厨子利用微博征集志愿者,成功为甘肃古浪县的尘肺病患者筹备了一场叫做“我们在一起”的慈善午宴。这场公益救助行动中,他共为古浪的157名尘肺病患者筹集捐款23万元,并为15名患者前往成功“洗肺”。北京厨子的行动,促成古浪地方政府启动近600万元人民币的紧急救助金和长效救助资金为尘肺病人治疗垫资,然后再由政府来追究企业责任,这一救治尘肺病人的新模式也被称为“古浪模式”。

引领力体现榜样的力量

法治人物为公众利益不懈奔波,他们的努力代表着法治社会所需的一种难能可贵的走向,他们人性的光辉则引领更多的人投身法治与进步的事业。

2011年,有这样一群普通人,获得了人们最热烈的掌声。“2011最美中国人”群体,在他人危难的时候伸出了自己的双手。杭州的“最美妈妈”吴菊萍,毅然伸手接住了从十楼掉下的小妞妞,左手因此粉碎性骨折;重庆的“最帅交巡警”王静,同样是徒手,安全接住了跳天桥轻生的少女;山东烟台的“最美女孩”刁娜,为防止马路上受伤的女子再次被撞,付出了一条腿重伤的代价;还有南昌的19名农民工,生生用双手,抬起了上吨重的轿车,也抬起了车下女子生的希望。江苏南通的客车司机殷红彬,温州的餐厅服务员李小峰、成小燕,甚至还因为救人导致了误会、矛盾,甚至被冤枉。2011年,是这样一群“最美中国人”,用他们的行动驱走冷漠和麻木,重新印证了人与人之间的爱心和真情。

陈士渠,公安部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办公室主任。他借力网络和微博搜集线索,主持建立全国打拐DNA数据库以完善甄别;他多次参与现场解救行动,2011年初在福建省泉州市德化县,他的团队解救被拐儿童80余名。在他全身心的投入和全国公安机关的共同努力下,截至2011年9月19日,全国“打拐”专项行动共破获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44685起,打掉6090个犯罪团伙,刑事拘留41039人,抓获在逃人员6612人,解救被拐卖儿童16548人、妇女29474人。陈士渠强烈的政治意识,深厚的法学功底和清晰的工作思路,取得了累累硕果,更掀起了全民打拐的风暴。

职业品质和人性的美德

即将过去的2011年,我们不能忘记那些公、检、法、司的优秀代表,他们是除暴安良的守护者,他们是殚精竭虑为民的执法者,是正义公平的化身,他们恪守了职业的要求,更体现了人性的美德,他们平凡而伟大的坚持彰显了社会公平正义,维护了社会的安定和谐。

冯伟峰是浙江宁海县公安局治安中队长,在接到群众举报线索后,他第一个钻进树林,忍着恶臭逐一排查可疑的地沟油线索……并由此揭开了一个跨省地沟油产业链条。之后浙江警方联合山东、河南等地公安机关摧毁了涉及14个省的“地沟油”犯罪网络,对违法犯罪分子,形成了有力的震慑。

郑喜兰,现任唐山市丰润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兼反贪局长。在任基层院副检察长兼反贪局长的十多年里,她组织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案件93件,侦破过某国企会计挪用公款1150万元等大案要案,有罪判决率100%,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并亲自组织抓逃3次4人。郑喜兰先后被高检院记一等功,先后荣获“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三八红旗手”等56项荣誉及奖励,被群众誉为“执法为民的好检察官”。

詹红荔是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为了挽救每一个失足少年,她创造性地总结出了一套“贴心贴肝”的“三不”工作原则。从事少年审判工作9年,她审结涉及未成年刑事案件500件1140人,无一发回重审、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上访。“法官妈妈”一共挽救了70余个濒临破碎的家庭,为70余名新生少年找到工作,帮助315名失足少年重返课堂。

汪家杰是徐州监狱刑罚执行科科长。多年来,他耐心教育罪犯,转化了70余名顽危犯,办理减刑假释案件4013起,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54起,无一错案。他积极推进“阳光执法”,倡导设立“巡回法庭”,对罪犯减刑假释进行“公开庭审”。他用自己的真心和智慧,感化着每一位重刑犯。

涓涓细流汇成大江大海。回顾这些法治人物的故事,我们发现:正是每个人的点滴行动,推动着制度建设、影响着公众的观念、引领了社会的走向,诠释了法治进程的真正内涵。每个法治人物身上最优秀的品质和特征组合在一起,汇聚成了法治的力量。这正是年度法治人物评选的意义和价值,法治人物是中国法治进程的重要推动力。

当晚,伴着银河少儿合唱团的歌声,所有获奖者及到场嘉宾齐聚舞台,接收孩子们送上的鲜花。就像颁奖盛典主题曲《如果》所唱,“如果所有的梦不再沉重,笑声将是今天的传真;如果所有的眼盛满阳光,希望将伴随我们”。这一刻,这些人物、这些故事,都将在歌声中固化为中国法治建设进程的集体记忆,成为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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