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会计必读
第一节: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操作指南 ..........1
第二节:萝岗国税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具体要求 ......2
第三节:发票验旧 ...........2
第四节:发票购买 ...........2
第五节:增值税发票抄税 ...........3
第一节: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操作指南
1、遗失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办?
销货方提供如下资料给客户,作为销货凭证(即作为发票):
一、《丢失防伪税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以下称“证明单”)
销货方主管税局出具。自发票开具之日起180天内办理。
二、遗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复印件(清晰、空白处盖公章)
2、上述”证明单”如何办理?
销货方主管税局办理“证明单”需如下资料:
(1).《遗失发票声明》刊出登记表。
(2).《省局网站发票遗失声明刊登表》(会计办理)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表。(会计办理)
(4)、《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会计办理)
(5)、遗失刊登报纸。(两份报刊)(遗失人员提供)
(6)、刊登报纸单位收款发票。(遗失人员提供)
(7)、遗失证明。(如果遗失方非销货单位,请提供遗失方证明。销货单位可凭该证明避免税局罚款) (遗失人员协助提供)
3、怎样刊登遗失广告。
遗失登报必须在两份报刊登报,向报刊提供《遗失发票声明》,和支付款项即可办理。
一、《中国税务报》上刊登“遗失声明”。
《中国税务报》的具体地址: 北京市宜武区槐柏树后街21号邮政编码:100053传真:63183029广告部电话:63183022编辑中心电话:831598
36、63187811 。
丢失、被盗发票的纳税人可将“挂失登报费” 和“遗失声明”一并寄(传) 《中国税务报》报社,并在汇款单上注明刊登“遗失声明”字样。
《中国税务报》上刊登的“遗失声明”,按有关部门对分类广告的规定,每条每次(一般不超过100字)收取400元。
二、地级市报刊(例:广州日报、羊城晚报等)上刊登“遗失声明”。根据报刊广告电话咨询办理。
4、能否简化登报。
上述两份报纸刊登比较麻烦,我司经常通过如下代理点办理: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广园路松柏中街77号白云区国税一分局大院303室
联系人:吴桐符名取(中国税务报广州唯一代理点)
电话:8637899386375155(传真)13724049395
江小姐: 电话:15876895223(江小姐有时可预约上门服务)
此代理点办妥后,会在一周内将两份报纸及登报发票寄给登报人员。
第二节:萝岗国税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具体要求
凭以下资料向岗国税四分局申请开具红字发票:
1、企业办理“通知单”前,需在税控开票系统生成开具红字申请单电子数据,并根据该信息打印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一式一份,加盖企业财务专用章并落款公司名称)。
2、申请红字发票所对应的蓝字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原件与复印件。(如已丢失,应提供《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和相关联次复印件)(对应蓝字发票未抵扣进项税额时还应提供原件)。 所有复印件盖公章和盖“与原件相符”章并签名和当日日期。
3、请注意:但凡因涉及产品名称、数量、金额、税额、型号、地址、银行帐号误开等均需提供有法律效应且双方签署的购销(销售)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及记载正确内容的证明资料(如税务登记证,开户登记证),
4、提供申请证明,证明的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所有证明的内容都应具有:发票代码、发票号码、金额、税额;导致开红字申请的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和 盖公章并落款公司名称。
如果是销货方出具证明的,抬头必须为“证明”,内容中不能有“退票”和“拒收”的字样。
如果是销货方收到购买方退票的,抬头必须为“退票证明”,此证明应由购买方出具并写明拒收理由。
6、纳税人发生销货退回、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应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递交书面说明材料,双方签订的退货(折让)协议、合同(或销货方的证明材料),蓝字专用发票复印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在开具红字发票后,将记帐凭证复印件报税务机关备案。
7、对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的(仅限于《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国税发[2007]18号)第二十六条第一款所述的无法认证情况),抵扣联(原件正面)上必须有相关部门加盖“无法认证”章 和“业务专用章”。
第三节:发票验旧
1.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
(1)专用(普通)发票明细表(用A4纸于开票系统打印,盖发票专用章)(一式一份)。打印栏位要求:发票种类、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时间、销售金额、税率、税额、合计金额、作废标志。作废发票号码请用手工标示,上下号码不连续处请双划线隔开。
(2)如有作废增值税发票或未使用完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携带对应发票的所有联次,在验旧前纳税人须先在企业税控机上做\"作废\"处理,并在发票票面打印上\"作废\"字样或盖上\"作废\"字样的印章;
(3)开具增值税专用负数发票,应提供负数发票及对应《红字发票通知书》,如属非进项转出类型,还需提供对应蓝字发票(发票联抵扣联)。开具增值税普通负数发票的,需携带原对应的蓝字发票;
(4)
2、出口发票验旧
在每本发票封面填写清楚(作废份数,起止号码),作废发票应携带对应发票的所有联次,并在发票票面打印上\"作废\"字样或盖上\"作废\"字样的印章;
第四节:发票购买
按照第三节进行发票验旧后,才可以领购发票,领购发票需如下资料:
1、《发票领购簿》
2、税控IC卡。(出口发票不用)
注意:购买发票每月一次,固定12号,节假日顺延。
领购的发票限量原则上满足1.5-2月用量,需增加发票限额,限量请与办税员联系。
第五节:增值税发票抄税
月度终了后首日,需要IC卡抄税处理。并通过税控机打印“金税卡专用(普通)发票使用情况统计表”。 上述表格一式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