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2 1.风管
1.1风管的分类
1.1.1风管按系统功能分:空调风系统、通风系统、防排烟系统、洁净系统等。 1.1.2风管按材质分:钢板风管、白铁皮风管、不锈钢风管、铝板风管、玻璃钢风管、复合风管等。
1.1.3按压力分:低压(0Pa~500Pa)、中压(500Pa~1500Pa)、高压(>1500Pa)。 1.2施工流程
施工准备→预留洞、预埋套管→风管制作、支架制作→风管强度试验→风管组装→漏光测试→系统调试→验收→移交 1.3安装施工准备
1.3.1熟悉图纸,做好自省、会审工作。
1.3.2做好施工预算,做好预埋工作的前准备工作,并与土建碰头协调。 1.3.3做好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
1.4预埋钢板:因人防区域不得打孔,在此区域支架安全采用在预埋钢板上焊接形式,所以钢板预埋的位置必须事先排布正确,如地下室综合排布要提前,并需经过各方会审和签字。
1.5防排烟风管柔性短管(软接)采用三防布,陶瓷纤维布或金属软接等不燃材料。软管长度在150㎜—300㎜左右。
1.6宽度超过630㎜及以上的防火阀必须设单独吊支架。支架、吊架不宜设置在风口,阀门、检查门及自控机构边,距离不宜小于200㎜。
1.7钢管在转弯、三通等处,末端1m范围内设支架外,其他支架均分。 1.8风管内严禁有其他无关管道穿过。 1.9风管测试
1.9.1风管制作加工后需抽样进行强度测试。
1.9.2组装后需漏光和漏风测试,低压风管系统可采用漏光法测试。 1.10风管系统和电气系统全部安装完毕后,需要进行无生产复合试运行试验,主要包括风口平衡与总风量测试。 1.11风量的计算 Qi=3600*S*Vp S-风口有效面积
Vp-风口各测点风速的平均值 条件1:单个风口风量偏差≤±15% 条件2:总风量偏差≤±10%
条件3:总的实测风量>6倍的防护区体积
条件4:防烟系统的总风量>排烟系统总风量的50% 条件5:送风口风速<7m/s,排烟风口风速<10m/s 防排烟系统的有效性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条件
2.给水管
2.1给水管按材质分为金属管和非金属管。金属管分为:镀锌管、无缝钢管、不锈钢管、铜管、铸铁管、金属复合管等,非金属管分为:PP-R管、UPVC管、PVC管、PC管等。
2.2给水管的用途输送生活用水、中水、其他用水。
2.3连接方式:丝接、焊接、沟槽、压接、承插、热熔、粘接等。 2.4安装流程
施工准备→下料→支架制作、管道预制→支架安装→测试→设备连接→系统调试→验收→移交。
2.5组装原则:先安装支架,后安装管道;成排管道间距符合要求,配件统一,转弯等安装得当;DN40及以上采用“U”型支架,DN40以下采用“L”型支架,成排管道用组合支架;管道不允许出现倒抱支架;管道支架角钢应平面朝上。 2.6支架定位:红外线定位、拉线.2.7热力管道在设置支架时要考虑到管道的伸缩量,所以支架需用滑动支架或者根据管道的伸缩量和方向来反方向设置支架。 △L=ρ*L*△t ρ—热膨胀系数 △L—伸缩量 △t—介质正常运行温度与安装时环境温度之差 2.8各种材质的给水管道系统试验压力均为工作压力的1.5倍,但不得小于0.6MPa。
2.9给水立管和装有3个或3个以上配水点的支管始端,要求安装可拆的连接件,主要是为了便于维修,拆装方便。
3.排水管
3.1排水管道按材质有镀锌管、铸铁管、UPVC管等。按排水种类不同可以分为污水管、废水管和雨水管。连接方式有丝接、沟槽连接、承插连接、卡接、粘接等。 3.2安装流程
施工准备→下料→支架制作、管道预制→支架安装→测试→设备连接→系统调试→验收→移交
3.3隐蔽或埋地的排水管道在隐蔽前必须做灌水试验,其灌水高度应不低于底层卫生器具的上边缘或底层地面高度。
3.4排水主立管及水一干管管道均应做通球试验,通球球径不小于排水管道管径的2/3,通球率必须达到100%。
3.5在立管上应每隔一层设置一个检查口,但在最底层和有卫生器具的最高层必须设置。
3.6在连接2个及2个以上大便器或3个及3个以上卫生器具的污水横管上应设置清扫口。当污水管在楼板下悬吊敷设时,可将清扫口设在上一层楼地面上,污水管起点的清扫口与管道相垂直的墙面距离不得小于200mm;若污水管起点设置堵头代替清扫口时,与墙面距离不得小于400mm。 3.7通气管应高出屋面400mm,但必须大于最大积雪厚度。
3.8在经常有人停留的平屋顶上,通气管应高出屋面2m,并应根据防雷要求设置防雷装置。
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水池 2-消防水泵 3-水箱 4-报警阀 5-延缓器 6-压力开关 7-水力警铃 8-水流指示器 9-喷头
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4.1喷头
湿式系统的喷头选型应符合的规定:不做吊顶的场所,当配水支管布置在梁下时,应采用直立型喷头;吊顶下布置的喷头,应采用下垂型喷头或吊顶型喷头;顶板为水平面的轻危险级、中危险级Ⅰ级居室和办公室,可采用边墙型喷头;自动喷水—泡沫联用系统应采用洒水喷头;易受碰撞的部位,应采用带保护罩的喷头或吊顶型喷头。 4.2 报警阀
4.2.1 湿式系统、预作用系统不宜超过800 只;干式系统不宜超过500 只; 4.2.2 当配水支管同时安装保护吊顶下方和上方空间的喷头时,应只将数量较多一侧的喷头计入报警阀组控制的喷头总数。
4.2.3 报警阀组宜设在安全及易于操作的地点,报警阀距地面的高度宜为1.2m。安装报警阀组的部位应设有排水设施。
4.2.4 水力警铃的工作压力不应小于0.05MPa,与报警阀连接的管道,其管径应为20mm,总长不宜大于20m。 4.3 水流指示器
4.3.1 除报警阀组控制的喷头只保护不超过防火分区面积的同层场所外,每个防火分区、每个楼层均应设水流指示器。
4.3.2 当水流指示器入口前设置控制阀时,应采用信号阀。 4.4 压力开关
4.4.1 雨淋系统和防火分隔水幕,其水流报警装置宜采用压力开关。 4.4.2 应采用压力开关控制稳压泵,并应能调节启停压力。 4.5 末端试水装置
1-截止阀 2-压力表 3-试水接头 4-排水漏斗 5-最不利点出喷头 4.5.1 每个报警阀组控制的最不利点喷头处,应设末端试水装置,其他防火分区、楼层均应设直径为25mm的试水阀,U末端试水装置和试水阀应便于操作,且应有足够排水能力的排水设施。
4.5.2 末端试水装置应由试水阀、压力表以及试水接头组成。试水接头出水口的流量系数,应等同于同楼层或防火分区内的最小流量系数喷头。末端试水装置的出水,应采取孔口出流的方式排入排水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