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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诉调对接汇报

发布时间:2020-03-02 21:54:1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华埠法庭关于开展诉调衔接工作的汇报

今年以来,开化县人民法院华埠法庭在县委、县政府以及院党组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支持下,积极推行诉前调解、人民调解、协助调解、委托调解“四调”结合的工作模式,不断拓展“诉调衔接”的新领域、新方法。取得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现将我庭诉调衔接工作情况向各位领导进行汇报。

一、我庭诉调衔接中心的基本状况。(1)设置情况。我庭诉调衔接中心于2009年8月成立。为了方便当事人,办公地点设置于法庭大楼的一楼。包括立案大厅和人民调解工作室,面积共有200余平方。(2)人员情况。目前,诉调衔接中心共有2名人民调解员,包括1名由我庭聘用的退休老法官专职调解员和1名兼职调解员。(3)组织结构。中心的结构框架大致分三个部分:一块是位于法庭大楼内部右侧的人民调解工作室,负责将涉诉民商事纠纷诉前调解、接受当事人委托进行人民调解;第二块也是位于法庭大楼内部中央的立案大厅,有专人负责对当事人诉讼进行引导、对来信来访进行接待;第三块主要是面向边远山区的巡回法庭,每个月15号派专人去苏庄镇开展巡回审判。负责山区人民调解员的指导培训、巡回审判等工作,以构建与山区乡镇定点联系、就地解决纠纷的长效机制,并初步形成了具有华埠法庭特色的司法服务品牌。

二、诉调衔接中心的工作开展情况

我院诉调衔接中心自2009年8月设立以来,通过努力完善诉调衔接的各项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优势,优化诉讼调解功能,为维护我辖区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做出了贡献。4至5月份,共调解成功案件22件,占同期民商事收案总数 %,目前无一例调解强制执行,也没有引发一起上访或投诉。中心的主要工作包括两大部分:

(一)对外,在诉的背景下,把诉调衔接工作推进到乡镇和社区、村

1.指导培训基层人民调解员。加强对乡镇、村、社区人民调解的业务指导,帮助调解人员提高法律素养和调解技能。在 之际,工作室又以“切实服务平安世博”为契机,深入到各街镇的工作站和经济园区进行普法送法活动,一个月内连续举办了商事、社区纠纷、婚姻家庭等三场大型法律专项讲座,累计参加人数584人次,在社区和企业中引起较好反响。这些做法有力地推动了人民调解指导工作的规范化和常态化,受到社区工作人员和群众的好评和欢迎。

2.努力化解农村重大纠纷隐患。中心的调解人员在日常工作中,衔接触、了解到的可能矛盾激化或重大群体性纠纷,除及时上报上级部门和领导外,还努力做好化解、疏导等工作。今年年初,金星村发生一起因拖欠十三位农民工工资引发的民事纠纷,因纠纷双方都坚持自己观点导致问题争执不休,多时仍未有突破性进展,矛盾渐有激化趋势。人们调解工作室的人民调解员何松春同志了解这个情况后,认真分析了案情,三次奔赴金星村耐心做当事人的工作,最终于当天双方成功达成调解协议,当事人支付了拖欠的十三位农民工的工资,维护了当地社会安定。

3.创新联合调解模式。与村镇两级调解组织联动。为适应新形势下具有农村特点的审判工作的需要,2008年2月在区公安局交警支队设立了“徐汇法院交通事故赔偿调解室”,开创“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诉讼调解”三结合的联动机制,为当事人建立了一条“调解、诉讼、赔付、执行”的绿色通道。截至今年4月,调解室共审结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1935件,在简化诉讼程序、缩短审限、及时有效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等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效,得到公安部和市委政法委领导的肯定。二是劳动争议、物业纠纷领域引入行业调解。根据市高院关于“以行业为主导、司法支持协助的联动化解纠纷机制”的要求,自2009年7月起,我院就在诉调联动工作室委托人民调解的基础上,与区劳动行业协会和区房管局合作,在劳动争议和物业欠费纠纷领域引入行业调解,房管局人民调解员和我区劳动协会下属会员单位中的13名人事、劳资部门负责人及部分兼职仲裁员,以我院兼职人民调解员的身份,在法官指导下进行调解。行业调解可弥补

人民调解员专业化不足的缺陷,与人民调解形成优势互补,有利于纠纷的及时有效解决。

决。

(二)对内,在诉的引导下,使诉调衔接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1.对人民调解协议进行司法审查与确认。调解在当前社会矛盾纠纷解决体系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但由于调解协议不具有当然的强制执行力,因此需要运用司法的力量、发挥司法的特性,通过法院的“诉”与人民调解的“调”的效力衔接,赋予其强制执行力,确保诉调衔接工作的实效。也就是说,坚持调解优先,就要做到既有效发挥非诉调解的功能和作用,又切实体现司法的终局和保障。为此,我院对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程序进行了规范和完善。对于由人民调解工作室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提出司法确认申请的,由人民调解进行司法确认。

2.加强委托人民调解的衔接。坚持调解优先和自愿、合法原则,做好纠纷引导的释明工作,是推进诉调衔接工作的重要前提。中心一方面积极发挥调解分流、引导和化解纠纷的作用,对于尚未立案的纠纷由人民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对于已经立案的案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或中心认为确有必要的,委托诉调人民调解工作室进行调解。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1.实行集约化管理。诉调衔接中心的使用,将把我庭现有的立案大厅、人民调解工作室统一起来,以充分利用现有的诉调资源,发挥集聚效应,从而更科学地提高诉调衔接的管理和工作水平。同时,要逐步建立起与各乡镇调解工作资料共享的工作机制,尽快实现“手工”向“电子化”、“网络化”、“实时化”、“互动化”和“资源共享化”的转变,从而更高效地实现对整个辖区人民调解资源的整合与协调。

2.拓展诉调衔接领域。一是逐步扩大委托调解的受理范围,根据相关文件,引导当事人至诉调衔接中心进行调解。二是拓宽行业调解领域,充分发挥乡镇、村、社区调解组织的便利调解优势,建立多方联动调解机制。

3.提升人民调解员的素质能力。诉调衔接中心工作的成效如何,最终要通过人民调解员的调解工作来体现和检验,因此调解员的队伍建设问题至关重要。我们要紧紧依靠和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关心指导和大力支持,进一步解决好人员的编制、经费等具体问题,进一步增加人民调解员人员数量,努力构建以退休法官和其他法律工作者为主体的人民调解员队伍,充分发挥他们具有丰富司法实践经验的优势。同时,要切实加强培训和指导,完善考核管理,努力提高调解人员的职业道德能力和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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