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管部门报备
1.对于商业街道店面,建店装修前装修商负责向城管部门进行装修报备; 2.应提前查询当地城管部门对于建店作业的管理规定;
3.应提交资料:店面招牌、广告申请、装修施工图、装修商证明资料、当地城管部门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4.应缴纳垃圾清运费等费用; 5.经过城管部门审批同意之后,开始装修活动。
二、物业部门报备
1.装修商在装修前须在物业部门领取装修申报表、装修管理规定,并按表中要求如实申报装修项目、标准、施工人数、拟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等内容; 2.应提交的资料:
填好的装饰申报表、《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原件和复印件(管理处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底备案)。 装修商《承建资格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上岗证)原件及复印件。 修施工图(包括建筑、排水、电气等图及装修使用的主要材料)。 当地消防部门审批的审核意见书(如政策规定需要时)。
3.装修申报经审批同意后,装修商河管理处签订相关责任书(“装修管理责任书”、“消防安全责任书”);
4.装修商负责人交纳装修保证金、垃圾清运费等。
《城管部门报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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