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 资 咨 询 服 务 合 同
甲方:
乙方:****清算事务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的融资咨询服务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咨询的内容、形式和要求
乙方将为甲方提供具体以文字形式为表达的融资咨询服务意见书。甲方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以及乙方出具的融资咨询服务意见书,确定具体融资方案。
二、咨询服务费用及给付方式
融资咨询服务费为乙方为甲方实际融资额的4%。该费用在融资款项到达甲方账户当日,由甲方转账到乙方账户。乙方收到甲方给付的融资咨询费用后,给甲方开具财务收据。
三、甲方的协作事项
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可供融资抵押的物品或固定资产资料及其相关的原件和复印件,同时必须告知乙方所需融资的金额和时间。如中途(融资的金额或使用时间和抵押物品或固定资产)有所变更,甲方应当及时向乙方告知。
四、融资服务资料的保密
乙方约定要求:对于乙方所提供的所有融资咨询服务的内容,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者透露;同时甲方也约定要求: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甲方的融资资料。
五、其他费用
财务审计、房产评估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不包括土地评估费用)。
六、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2、如遇国家信贷政策调整等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3、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视为违约。
4、甲方融资款项到达甲方银行账户后,甲方未按约定向乙方划转咨询服务费的,甲方应当每日按照服务费的2%向乙方赔偿违约金。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哈尔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清算事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章)(签章)
签约时间:签约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