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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第十二届运动会青少年组竞赛工作总结[优秀]

发布时间:2020-03-02 10:52:3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辽宁省第十二届运动会青少年组

竞赛工作总结

辽宁省第十二届运动会青少年组总决赛于2014年8月22日至30日在丹东市举行,经过9天的激烈角逐,参赛的14个代表团均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共有1人超1项全国青年纪录,52人创42项辽宁省青少年纪录。比赛中涌现出一批优秀的后备人才,部分项目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本届省运会青少年组共有14个代表团的7998名运动员、教练员、工作人员和代表团官员参加了29个大项726个小项的比赛。

各单项决赛从2013年12月27日开始进行,至2014年8月29日结束,历时246天。

由竞技体育处、青少年体育处和青少年体育中心组成的竞赛部圆满完成了本次省运会的竞赛组织任务。现就第十二届省运会青少年组竞赛组织工作总结如下:

一、省十二运会青少年组竞赛呈现出如下几方面的特点:

(一) 大部分项目分散竞赛与小部分项目集中竞赛相结合,创造了小城市承办省运会的新模式。

本届省运会的承办城市丹东,由于场馆资源较少,承办能力与前几届省运会东道主的差距比较大,可承办的比赛不

1 多,因此大部分的比赛必须安排在丹东以外的城市或省体育局的场馆中举行。针对这种情况,我们采取了招标与计划安排相结合的原则,一些场馆要求比较特殊的项目,我们采取计划安排的方式,由曾举办过该项目第十二届全运会比赛的场馆所在单位直接承办;对场馆没有特殊要求的项目,我们向丹东以外的其他13个市采取招标的方式确定承办单位。

从整个省运会的举办过程看,这种方式取得了良好地效果,也为场馆资源较少、承办能力较弱的小城市承办省运会开创了新的模式。

(二) 竞赛组织充分发挥赛事主导作用,竞赛组织水平普遍提高。

本届省运会继承了第十二届全运会确定的“以竞赛为中心”的原则,各项工作均围绕竞赛组织工作展开,由竞赛组织部门,即省体育局各项目管理中心发挥赛事的主导作用。

由于本届省运会青少年组的比赛大部分在丹东以外的城市举行,各项目竞赛委员会成为了各项赛事组织工作的执行者。得益于第十二届全运会举办前系统、全面的竞委会培训工作,我省各市和省体育局各项目中心都有一大批熟悉、掌握单项竞赛委员会运行工作的人员。在遵循“以竞赛为中心”这个大原则的前提下,由省体育局各项目管理中心牵头在各项比赛开始前均建立了竞赛委员会,并在省体育局及稍后成立的省十二运会组委会竞赛部的指导下,围绕着竞赛的

2 需求和竞赛组织工作确定的时间点,制订了详细的筹备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

由于各项目竞委会组织严密,计划周详,工作得力,使本届省运会成为历届省运会中竞赛组织水平最高的一届。

(三) 协调委员会制度的首次确立,使今后指导省运会承办工作更为顺畅。

效仿奥运会和全运会的协调委员会制度,本届省运会省体育局成立了“辽宁省第十二届运动会协调委员会”,负责促进省十二运会的组织管理工作,协调省体育局、各项目管理中心及省十二运会组委会之间的关系,以及省体育局与承办单位之间的沟通与协调工作。

纵观整个省运会的举办过程,协调委员会及所属各工作组在督促、检查省十二运会承办单位的工作开展,复核并审查与省十二运会的组织管理工作有关的主要文件,为承办单位提供帮助,加强承办单位和省体育局之间的联络,解决双方可能出现的不同意见等方面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为省十二运会的顺利举行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这是我省首次在省运会中实行协调委员会制度,通过工作实践,我们认为这一制度非常适合我省现行的省运会管理制度,应该在今后的省运会组织工作中予以保留。

(四) 第十二届全运会遗产得到了充分利用,场馆、器材、经验等有形、无形资产助力本届省运会。

3 2013年我省成功承办了第十二届全运会,为筹备第十二届全运会,我省新建、改造了大量的体育场馆,同时根据各项目比赛需要,各场馆均添置了全新的设备和器材。全运会后,这些场馆和器材作为有形资产,在本届省运会的举办过程中发挥了极大的作用,9个全运场馆承接了12个项次的比赛,占全部39个项次比赛的31%;29个项次的比赛使用了全运会的竞赛器材,占全部比赛的74%。

更为重要的是,由于承办全运会而在全省各级体育部门中确立的“以场馆为基础、以竞赛为中心、以属地为保障”的赛事组织原则,以及因承办全运会而积累的赛事组织经验,作为第十二届全运会的无形资产,全程指导了本届省运会的组织和筹备工作,而且这些无形资产将在较长的时期内为我省各级体育部门所利用,指导我们举办和承办各级体育赛事。

(五) 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力度空前。 赛风赛纪问题和兴奋剂是公认的体育赛事的两大毒瘤,为了抓好本届省运会的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省体育局先后下发了加强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的文件。在2014年5月召开的辽宁省第十二届运动会竞赛工作会议上,省体育局孙永言局长与各市体育局局长及省体育局各项目管理中心主任签订了“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责任书”,明确了各自的职责、任务及违反规定的处罚措施。开幕式前还专门召

4 开了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会议,着重强调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的重要性、面临的形势和工作要求。

在各项省运会比赛前,各单项竞委会除在竞委会会议上强调赛风赛纪管理工作和反兴奋剂工作的重要性外,每个项目均与参赛单位及执裁的裁判员签订了“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保证书”。

为了加强赛风赛纪的管理,省体育局首次大规模地向各项目比赛派驻赛风赛纪督查组,各督查组从各项目竞委会会议开始全程参与到比赛中,及时发现、反馈比赛过程中的赛风赛纪问题,并在赛后形成督查情况表。整个省运会期间,发生的几次违反赛风赛纪规定的重大事件,均有督查组人员在场,并客观的反映了当时发生的情况,为赛后对事件的处理提供了第一手的资料。

本届省运会也是反兴奋剂工作力度最大的一届省运会,除了加强反兴奋剂宣传工作外,省体育局也加强了检查力度,整个省运会期间共计进行了赛内、赛外兴奋剂检查302例,是省十一运会检查数量的150%。

(六) 普遍调研原则的确立,使调研工作成为省运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举办省运会的目的是为了培养和发现优秀的体育后备人才。为了发现更多的体育后备人才,评估省运会各项目比赛能否达到培养和发现人才的目的,省体育局专门下发通

5 知,要求各项目中心派出由主管训练的领导和各项目运动员教练员组成的调研组,赴赛区对各市后备人才队伍培养情况进行调研,并针对调研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通过省运会结束后各项目中心调研报告的报送情况看,各项目中心都能派出人员赴赛区调研,并根据调研情况提出了我省后备人才培养的建议及下届省运会项目设置和年龄设置的意见,达到了我们预期的目的。

各项目中心的调研报告为我省后备人才培养政策的制订和起草下一届省运会规程总则提供了第一手的资料,由此也确立了省运会和省年度比赛普遍调研的原则,我们将在今后的年度比赛和省运会中加强调研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使我省青少年后备人才培养体系更加完善,通过竞赛选拔出更多的优秀后备人才。

二、总体情况

(一) 省十二运会规程总则制定情况

省十一运会结束后,我们第一时间地启动了省十二运会相关政策的调研和制定工作。根据各项目中心和各市体育局的意见,我们初步确定了省十二运会青少年组竞赛规程总则各项规定,并于2010年X月下发了“辽宁省第十二届运动会青少年组竞赛规程总则(征求意见稿)”,全面征求各项目中心和各市体育局的意见。为了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我们在2011年1月召集各项目中心主要负责人和各市体育局

6 分管领导召开了省十二运会青少年组竞赛规程总则研讨会,针对新出台的每一条政策进行讨论。

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们形成了“辽宁省第十二届运动会青少年组竞赛规程总则(草案)”并于2011年3月正式印发各市体育局和省体育局各项目管理中心。

2013年底,针对各项目两年来规程总则(草案)执行情况,结合第十二届全运会竞赛成绩情况,我们提出了对规程总则(草案)的修改意见,在征求各项目中心及各市体育局的意见后,于2014年3月形成了“辽宁省第十二届运动会青少年组竞赛规程总则”正式稿。

比较省十一运会,省十二运会规程总则结合形势的变化,在运动员资格、竞赛办法和奖励计分办法等方面进行了较大幅度的改革。

首先,在运动员资格方面,为了扩大各市体育局的选材范围,我们增加了二次注册的规定,即各市在本市户籍运动员注册结束并公示一个月后,可以注册其他市未注册过的非本市户籍运动员。同时,各市在外省选招的运动员在代表辽宁在国家体育总局注册的前提下,也可以代表选招市参加省运会比赛,此项规定进一步将选材的区域扩大到了全国。相应地,我们取消了省十一运会青少年组规程总则中“社会办学(队)在校(队)运动员只能代表入学时户口所在市参赛”的规定。

7 为了使各市培养的运动员有更多地参赛机会,对于各市已注册的运动员,我们扩大了交流的项目数量,由省十一运会9个大项增加到13个大项。

为了加大资格审查的力度,使各市有充分的机会了解各项目参赛运动员的情况,我们将每个运动员周期内至少参加一次年度少年比赛的规定修改为必须参加一至两次省级竞赛。

第二,在竞赛办法方面,为严格规范各项目运动员参赛行为,扩大运动员参赛规模,省十二运会增加了两项规定,即“各项目运动员不能跨组别参加比赛”、“每名运动员只允许参加一个大项的比赛”。

第三,在奖励和计分办法方面,为了提高各市体育局对省运会竞赛的重视程度,使省运会比赛更加激烈、精彩,我们在原设代表团总成绩奖的基础上,增加设置比赛成绩奖。

为了促进田径马拉松和竞走项目的发展,我们改革了马拉松和竞走团体项目的计分方式,将前三名各计1枚金、银、铜牌改为前三名分别计

3、

2、1枚金牌,有效刺激了马拉松和竞走项目的发展,扩大了两个项目的参赛人数。

根据第十二届全运会政策的调整,我们对省运会的规程总则也做了相应的调整。由于第十二届全运会足、篮、排项目全面增加小年龄组的情况,在输送奖励规定中,除保留了足球项目参加全运会小年龄组运动员到赛区报到即视为输

8 送的规定外,本届省运会增加了篮球和排球项目的相应规定。该项规定的制定,提高了各市向省青年队输送的积极性,为我省三大球小年龄组参加全运会提供了人员保证。

由于第十二届全运会足、篮、排项目计分方法的变化,我们在第十二届全运会结束后及时调整了全运会成绩带入省运会的方法,确保在全运会成绩带入上的公平、合理。

针对第十二届全运会冬季项目比赛调整到第十二届冬运会举行,我们在规程总则上也做了相应的调整,增加了第十二届冬运会相关项目成绩带入的规定。

由于本届省运会扩大了各市交流的项目数量,为了确保运动员输出方的利益,本届省运会增加了交流计分办法的规定,除奖励运动员代表单位外,输出单位也可以获得运动员所获成绩的一半奖励。

规程总则的变化,调动了各市体育局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扩大了选材的范围,确保了各参赛代表团的利益,提高了人才的利用率,总体上促进了我省业余训练的发展。从整个省运会的运行情况看,达到了我们制定规程总则的目的,完成了我们预期的任务。

(二) 省十二运会青少年组设项及年龄设置情况

1、项目设置变化情况

在省十一运会结束后,根据奥运会设项情况的变化,以及各项目中心的意见,在规程总则草案制订的同时,2011年

9 我们确定了省十二运会青少年组的项目设置,共计设30个大项,730个小项,其中保留了省十一运会青少年组设置的27个大项,新增加了手球、橄榄球和高尔夫球项目。

2013年,根据省内高尔夫球业训开展情况,根据主管该项目的省田径管理中心意见,省体育局决定高尔夫球暂时不列入本届省运会。最终省十二运会青少年组实际设项为29个大项,726个小项。

2、年龄规定

省十二运会青少年组各项目的年龄规定,大部分延续省十一运会的年龄设置,乒乓球、羽毛球项目等项目调整了人才选拔的重心,增设了丙组年龄。总体上看,各项目选材的目标年龄段已基本固化。

(三) 比赛日程安排

省十二运会青少年组比赛从2013年12月27日速度滑冰比赛开始,于2014年8月29日全部结束。整个赛期历时246天,是迄今为止时间跨度最大的一次省运会。

在比赛日程的安排上,我们遵循“先冬季后夏季”的原则,结合场馆和主办、承办单位的实际情况对青少年组总计39个项次的比赛进行安排。首先完成了3个冬季项目的比赛日程安排。在夏季项目的安排上,根据承办城市丹东可利用场馆较少的实际情况,我们确定了开闭幕式期间同时举办6个项目比赛的方案,其他30个项次的比赛安排在5月下旬

10 至8月中旬分期举行。这样编排一方面使丹东市在可用场馆少的情况下可以多承办比赛,另一方面也避免了部分项目中心多个项目比赛同时进行,无法兼顾的的情况出现。

在开闭幕式期间各项目的单元日程编排上,为保证每天都有关注的热点,我们按照一般综合性赛会的规律,精心进行组织编排,即保证了每天至少有3个项目同时比赛,也保证了从开幕开始,到闭幕前每日金牌逐步增多,在赛事中期和闭幕前达到高潮的效果,在开闭幕式期间只有6个项目比赛的情况下,保证了赛会的精彩程度。

(四) 场馆使用情况

本届省运会青少年组各项目比赛使用了5个城市及省体育局的33个体育场馆,其中主赛场丹东使用了15个场馆,省体育局使用了5个场馆,沈阳使用了4个场馆,大连使用了4个场馆,营口和辽阳各使用了1个场馆,另外使用了解放军八一冰上基地1个场馆和沈阳体育学院2个场馆。所有的竞赛场馆没有1个是新建场馆,全部使用了现有的体育场馆,33个竞赛场馆中,有9个是第十二届全运会竞赛场馆,本届省运会的召开,有效缓解了全运会竞赛场馆赛后利用不足的问题。

(五) 竞赛运行情况

1、回顾整个省十二运会青少年组竞赛过程,省体育局和各项目中心在各项目比赛前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

11 为了做好本届省运会各单项比赛的准备工作,省体育局在第十二届全运会刚一结束,就向各项目中心下发了“关于做好省十二运会青少年组前期竞赛准备工作的通知”,布置各项目中心尽早完成单项规程的制订工作,完成单项竞赛管理制度的制订工作,完成各项目场地、器材的准备工作,完成竞赛所需裁判员和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完成省运会年运动员注册确认工作和资格审查工作。

进入2014年后,各项目中心按照省体育局的要求,积极与各单项比赛的承办单位沟通,组建项目竞赛委员会,制订单项竞赛规程和各项竞赛管理制度,完成了场地器材的确定和准备工作,赛前举办了裁判员培训班。

尤其是运动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在省体育局下发通知前,从2011年度省内竞赛开始,各项目中心就已开始运动员参赛资格的审查工作,经过三年的努力,结合骨龄检测、异地审查等办法,各中心均在赛前完成了各项目参赛运动员资格审查工作。

2、各单项比赛过程中,省体育局主管领导以及竞技体育处、青少年体育处、青少年体育中心、各项目管理中心均派出大量人员赴赛区工作,确保比赛顺利进行。

部分项目为了给参赛运动员创造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竞赛环境,租用了电子计时设备、电子护具、电子打分器等,有的项目还通过国家体育总局聘请了外省裁判员参加关

12 键场次的执裁工作。

各项目竞赛委员会在比较的筹备和组织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参照第十二届全运会竞赛组织方式,各项目竞委会均制定了详细的运行方案,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各竞委会还针对各种突发事件制订了应急预案,确保了比赛过程中突发事件始终保持在可控范围内并及时得到处理和解决。

(六) 节俭办赛情况

本届省运会是继我省成功承办第十二届全运会后,我省举办的又一个综合性体育赛会。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体育总局的节俭办赛会的要求,在整个省运会筹备和运行过程中,我们采取了一些措施和办法,严格控制经费支出,使经费的实际支出始终控制在预算金额范围内。

首先,根据惯例,我们建议承办本届省运会的丹东市制订了“辽宁省第十二届运动会经费开支标准和财务管理办法”,并对其中经费开支标准进行了严格的限制。各类人员食宿标准低于省级三类会议的标准。

第二,严格按照各单项秩序册确定的运动队人数和技术官员人数计算人员经费。

第三,除个别项目因参赛人数增加,需要增加裁判员外,大部分项目的裁判人数都在上届省运会基础上进行了压缩,我们要求各项目比赛尽量使用当地的裁判员,以减少技术官

13 员经费的支出。

第四,我们要求各项目中心在制定各项比赛的单元竞赛日程时,在保证比赛正常进行的基础上,尽量压缩比赛天数,以达到节约经费开支的目的。

第五,在省运会场馆和竞赛场地使用问题上,我们要求各承办单位不得为承办省运会新建场馆,竞赛场地的改造能够保证省运会比赛即可。同时在器材的购置问题上,我们要求各承办单位“能借不租,能租不买”,合理利用现有场地和器材,尽量使用第十二届全运会竞赛场地和器材。

通过以上办法和措施的执行,在人员经费上,对比预算节约支出20余万元,在器材经费上节约支出150多万元。实现了节俭办赛的目标。

三、比赛成绩情况

(一) 省运会结束后,从各项排名看,沈阳、大连继续保持着第一集团的领先优势,沈阳在竞赛成绩方面略强于大连,而大连在输送成绩和大赛成绩方面强于沈阳。

在第二集团的争夺中,除鞍山外,东道主丹东和朝阳、营口、辽阳均取得了比较好的成绩,已对鞍山第三的地位形成强有力的挑战。

与上述单位相对应的是,原来省内业余训练开展较好的抚顺、本溪、锦州等市成绩不理想,在省运会的争夺中逐渐落入下风。

(二) 在本届省运会各项目比赛中共有1人超1项全国青年纪录,52人创42项辽宁省青少年纪录。

田径项目比赛中抚顺运动员郭钟泽在男子甲组400米比赛中取得了45秒76的好成绩,该成绩超过了全国青年纪录。

同时在其他项目赛场上,也涌现出了一批优秀的后备人才。

四、存在的问题

(一) 省体育局办赛工作还需改进

1、项目设置有问题

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部分项目的设置与全国青少年比赛的衔接不好,我们设置的项目与全国青少年比赛设置的项目不对应;二是部分项目设置前未进行充分的调研,设置的项目注册、报名、参赛人数少,造成赛时参赛报名的人(队)不足录取名额,不得不取消比赛。

2、部分项目裁判员发展不均衡,没有与项目发展同步 体现在个别项目上,一是有的项目长期使用、依赖固定的裁判员队伍,容易造成比赛被裁判队伍控制,项目中心无法掌控比赛;二是有的项目不注重扩大裁判员的培养范围,新补充的裁判员来源单一;三是一些新增项目在调动基层积极性,扩大业余规模的同时,裁判队伍的建设未能跟上步伐,造成赛时裁判人员匮乏,高水平裁判员稀少或集中于某一地区,不得不临时借用省外裁判员来维持比赛的进行。

3、政策性带分政策还有待完善

比如输送加分政策、大赛成绩的带入等,还缺乏前瞻性,容易造成临时更改规定、频繁启用解释权的情况出现。

4、项目管理体系存在问题

目前各项目中心内部机构设置并不统一,有的中心竞、训合一,按项目管理,有的中心竞、训分离,按条块管理。竞、训合一的中心基本都能够将业余训练、竞赛与专业队的选材需求结合起来,比较容易实现专业队的定单式培训。而竞、训分离的中心容易造成竞赛与训练的脱节,业余训练和竞赛无法培养符合专业队要求的后备人才。

5、部分项目竞赛组织水平低下

得益于承办第十二届全运会,本届省运会大部分竞赛的组织水平是比较高的。但在部分项目的竞赛组织上,仍然停留在四年前省十一运会的水平上,甚至于个别项目的竞赛组织还不如四年前。

6、项目中心对业余训练抓的不紧、不实、不到位 主要体现在大部分项目中心还停留在过去的思维模式上,认为基层就是要为省里输送,对于各市主要还是索取,缺少对业余训练的扶持措施,包括青少年后备人才队伍的培养上、从事业余训练的教练员的培训上、训练所需的场地器材的扶持上都缺少有效的支持与帮助。

大部分项目中心不了解各市业余训练的规模情况、后备

16 人才的基础情况、业训队伍的生存情况和发展中面临的问题,无法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和办法。

(二) 各参赛城市竞赛成绩水平不高,与往届成绩相比下降较多

本届省运会除个别项目出现了比较喜人的成绩外,大部分项目的成绩与往届比均有所下降,除了因为运动员年龄更加真实外,水平不高主要还是由于:

1、竞争意识减弱

从本届省运会竞赛过程来看,无论是代表团之间还是运动队之间,竞争的激烈程度都没有往届强。无论是代表团还是运动队,竞争的意识越来越弱,普遍没有进一步向前的想法,参赛注重的是完成任务即可。

2、后备人才培养规模萎缩,参加业训人数减少,后备队伍人员匮乏,现有人员条件不佳

本届省运会不考虑项目增加、组别增加的因素,大部分项目的参赛人员均比往届有所减少。反映在各市参加业余训练的人员规模上,也要比以往各周期的人数少。普遍反映招生难,能招到的条件也差,条件好的根本招不进来。

3、教练员队伍水平下降严重,能力普遍欠缺 随着各市体育局教练员队伍的不断更新,有经验的老教练逐渐减少,年轻的教练员不断增加,除了教练员队伍年青化带来的活力外,显现的问题也比较突出。年轻教练员大部

17 分由体院毕业或运动队退役后直接上岗,普遍缺少上岗前的系统培训,带队经验和临场经验不足,科学训练的手段不多。

五、问题产生的原因

(一) 竞赛管理队伍不稳定,水平参差不齐

1、第十二届全运会前后,省体育局各项目中心也经历了一次前老交接、人员更替的过程,一些长期从事竞赛工作、经验丰富、责任心强、能力突出的同志,或因年龄问题,或因岗位轮换等原因离开了竞赛管理队伍,新接手的人员仓促就位,大部分经验不足,少部分人员能力欠缺、责任心不强,在竞赛组织水平、政策把握能力、裁判队伍掌控力度上均未能达到较高的层次。

2、受承办第十二届全运会的影响,部分项目中心和工作人员对省运会比赛提出过高要求,不符合省级比赛的实际情况。同时第十二届全运会后,各类人员精力不足,精神不集中,不能全身心投入到省运会工作中。

3、第十二届全运会后人员的调整,尤其是各项目中心主管竞赛的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变动较大。造成工作中间有脱节,缺乏连贯性,新更换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对规程的理解与原来的人员有差异,工作风格上也有所不同。

(二) 各参赛城市方面

1、各市体育局主要领导调整频繁,大多不懂体育、不爱好运动、不关心成绩变化。对于运动队伍的情况了解少,

18 只在临近决赛的时候才提高关心程度。对于运动队的实际困难、发展情况、问题和根源都不了解,无法解决业余训练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2、各市体育局中层管理人员受体育局主要领导频繁调整影响,队伍不稳定,大多追求平稳。一些训练干部调换的比较频繁,无法对队伍的训练提供长期、稳定的支撑。

3、各市教练员队伍不稳定,骨干流失多,年轻教练参加培训少、学习意识不强。而市场意识普遍强烈,输送意识越来越差。

4、选材难,即使选到好的材料,受急功近利的思想影响,业训运动员的早期专业化训练,严重影响了优秀苗子的成长。

六、对策分析

(一) 政策方面

1、客观形势的发展要求我们必须调整省运会的各项政策

(1) 党中央、国务院对体育工作、青少年体育和三大球项目越来越重视,形势发展对新时期我省体育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 各兄弟省市都已开始对省运会进行大刀阔斧地改革,部分省市已经走在了前列,逼迫我们必须对省运会各项政策进行大幅度地调整。

19 (3) 对省运会进行改革,也是辽宁体育自身发展的需要,需要通过改革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问题。

2、设项和奖励计分办法必须进行调整

(1) 现有省运会项目的设置,有的是项目设置过多、过细造成部分项目参赛人数过少,有的是项目设置不适合我省情况或不符合专业队选材的需要,必须通过调整来达到有利于选材的目的。

(2) 现行奖励计分办法上还有较大的调整空间,需通过政策的调整来达到增加竞争的激烈程度,促进成绩水平提升的目的。

3、从专业运动队选材的需要出发,部分项目参赛运动员年龄段还需调整。

4、从有利于青少年成长的角度出发,一些项目的竞赛办法需要调整。

(二) 人员、经费方面

1、需要保持一支相对稳定的竞赛管理人员队伍,以确保各项政策长期、稳定的实施。

2、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竞赛组织模式和评估体系,对每个项目管理中心的竞赛组织工作给予指导,并对他们的工作进行评估,及时准备地发现不足、提出解决方案。

3、需要加强后备人才队伍建设的扶持力度,将各项目中心的工作重心进行调整,做到后备人才培养与大赛成绩并

20 重,保持各项目的均衡发展。

4、需要加强各市管理人员和教练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他们的业务水平,提高输送意识,以确保我省后备人才培养体系的完整、高效。

5、需要督促各项目中心建立裁判队伍发展规划制度、裁判员注册制度等。加强裁判员队伍的培养,扩宽裁判员的来源渠道,扩大裁判员的培养范围,加大高水平裁判员的培养力度,保持一支高效、稳定、公平、公正的裁判员队伍。

6、需要加大业余训练和年度少年比赛的投入力度,力争减免各市的参赛费用,同时辅以器材扶持等措施,切实降低各市业训成本,以鼓励基层扩大业训规模。

7、需要加大年度赛时省队教练员的参与程度,除了要对年度赛进行后备人才培养方面的调研外,省队的教练员还应建立讲课制度,结合年度比赛加强与各市业训教练员的沟通和业务交流,了解彼此的需求。

8、需要适时建立我省的教练员学院,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加强对我省业余训练教练员的系统培训,并将其培训经历和成绩与技术职称评定挂钩,切实提高各级教练员队伍的整体水平。

七、下届省运会政策建议

(一) 取消三大球捆绑政策,甲乙组单独计算成绩,适当增加三大球的金牌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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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仍设总成绩奖和比赛成绩奖,为鼓励各市多输送人才,提高输送人才的数量和质量,考虑设周期贡献奖。

(三) 大项不变的情况下,在一些长期注册参赛人数少、比赛水平不高的小项上适当瘦身。

(四) 考虑绥中、昌图两县参加省运会,单独进行排名,所属运动员参赛成绩与葫芦岛、铁岭两市实行两次计分。

(五) 取消按项群设置的团体总分奖。

(六) 随着全运会三大球设项的稳定及我省三大球项目中心运动员编制的调整,应取消下届省运会三大球参加全运会的输送奖励政策。

(七) 重新规范全运会集体项目带入政策。

(八) 保留并适当扩大交流项目,规范交流程序,使省内运动员交流更加合理、有序地进行,进而扩大各项目人员参赛规模,扩大人才的选材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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