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 本单位承诺:
信 承 诺 书
一、本单位经国家登记机构注册,手续合法有效正常营业,所提供的单位证明资料真实有效。
二、本单位申请住房保障的职工,均为在岗职工,保证为职工提供的证明资料真实有效。
三、本单位无条件配合各级住房保障部门对单位或职工所提供资料真实性的核查。
四、本单位为职工提供住房保障申请材料不收取任何的费用。
五、本单位按要求对实物配租的职工进行教育管理,保证本单位职工不出现转借、转租等违规使用保障房的情况。
六、保证配合住房保障部门对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实物配租职工进行房屋清退,并负责对职工租住保障房期间欠缴的费用协助追缴,拒不缴纳的从工资中扣除。
七、本单位(地址、负责人、电话等)及职工(人口、住房、电话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保证自变化起30日内向住房保障部门提交书面材料如实申报。
八、单位和职工所留联系方式均为本市电话号码,保证随时畅通;若连续3次以上无法接通,所产生的后果自负。
九、如发现本单位在住房保障申请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十、自愿接受公安、住房、公积金、社保、工商、税务等部门的审查。若单位和职工有违反本承诺规定及弄虚作假、伪造相关证明等情况,同意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取消单位及职工的申请和保障资格,计入住房保障诚信档案限制申报,并通过网站、新闻媒体等方式曝光。
单位名称:
单位注册地:
区
街(路)
号 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公章)
注:此承诺书一式三份,由区住建局、街道办事处和申请单位各留存一份。
《企业名录诚信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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