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义举惠民,**分店第7届过期药品100%换新!
活动时间:3月14日至3月16日
凡深圳会员出示会员卡或提供会员卡号并提供过期药品,经过门店工作人员核查确定该药品在深圳有历史购买记录,均可享受过期药品换新。药品兑换给会员的最小单位是销售最小单位,不能将最小单位拆散。
活动期间免费办理会员卡。
兑换药品细则:
(1)兑换的必须是药品(不包括食品、保健品等)。
(2)兑换须出示深圳会员卡或提供会员卡号,经过门店人员在电脑系统核查,确认过期药品有历史购买记录方可兑换;(此条非常重要,兑换前必须核查,未能核实的门店有权不给予兑换。)
(3)未查到有购买记录的会员,有可能带来兑换的过期药品不是本店购买,也可能购买时未使用会员卡,针对此种情况,10元以下的商品,门店可灵活处理自行决定是否给予会员兑换。10元以上商品不予兑换。
(4)过期药品须是2010年9月1日后在深圳**药房购买的方可兑换;
(5)兑换给会员的药品最小单位是销售最小单位;
(6)整件药品可直接兑换整件药品;不足一个最小销售单位的也可100%兑换过期部分,但须按药品的零售价补足不足部分的差价;
(例:会员有2/3盒过期药品,只需补足药品1/3盒价格即可兑换整盒药品)
(7)过期药品已停售的可补差价兑换药店指定药品;
(8)活动期间会员兑换的药品不再享受会员卡优惠折扣;
(9)本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深圳**公司所有。
其它:
(1)“历史购药查询操作说明”、“兑换登记表”详见附件。
(2)门店要在活动开始前要按“查询操作说明”进行操作练习,避免因查询速度慢使会员产生不满。
(3)门店需做好兑换登记;兑换回来的过期药品门店集中存放,活动结束后,退回仓库待公司处理。
《3.15活动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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