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阳县人民医院血液透析中心整改措施
尊敬的厅领导:
您们于2011年9月24日对我院血液透析中心进行了检查督导,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很对宝贵的意见,我院由业务副院长孔刚同志带领医政科、护理部、控感办、设备科及血液透析中心负责人,认真分析和学习了检查督导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随时接受检查督导组的检查监督。 整改措施:
1、因客观条件限制,我院血液透析中心布局不尽合理,我院在今年元旦前后新住院大楼投入使用后,严格遵守卫生部和省厅对血液透析中心的要求,请上级专家和专业设计人员对血液透析中心进行更加合理和规范的布置。
2、对存在问题中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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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37条中机器未标号、记录不及时、记录不完整、化验粘贴单不规范、输血记录不规范、医嘱不完善及知情同意书不完善的问题,血液透析机已经重新按规范标号,并责令血液透析中心全体人员重新学习《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河南省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及时、完整、准确的记录各种数据和医嘱,完善各种知情告知文件,充分让患者享有知情同意的权力。
3、对存在问题中第
8、32条中化验单签字不规范的情况,已经由主管院长告知检验科主任,从即日起严格遵守报告单签字制度。
4、对存在问题中第16条,血液透析中心各种规章制度不完善的问题,已经由医政科牵头,会同院控感办、护理部和血液透析中心参考卫生部和省厅的文件,在一周内完善和规范适合我院实际情况的血液透析中心规章制度,并严格按规定执行。
5、对存在问题中第11条,乙肝患者有复用透析器嫌疑的问题,经过院医疗质量委员会调查,查阅患者的病历和物品使用清单,对有关人员进行逐一谈话,认为我院确实不存在乙肝患者复用透析器。
6、对存在问题中第12条透析器没有三证的问题,我院医疗器械物品有关证件由药械科负责人统一归档保管,当时由于药械科负责人不在单位,致使检查组无法调阅有关资料,现我院已经将有关资料复印一份归血透中心保管,以备检查时调阅。
7、对存在问题中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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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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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35条中,查对制度不严格、物品放置不合理、医疗废物处置不合理、消毒液没有按规定定期更换、配液工作流程不清楚、血透中心重要物品卫生细节不到位的问题,已经通知血透中心认真按规章制度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一周后由院医政科、护理部和控感办再一次对其进行检查,如检查不合格,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8、对存在问题中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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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6条中血透器出现故障、过滤器没有及时更换滤芯、水箱内壁有污迹的问题,以有主管院长通知设备科及时对血透中心各种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使各种仪器处在最佳状态。
9、对存在问题中第
18、27条中血透中心一些设备不配套、人员配置不合理的问题,已经由主管院长向院委会提出申请,尽快落实各种设备和进行人事配置。
经过检查督导组认真细致的检查,对我院血液透析中心的发展起到很大的帮助,我院一定认真落实专家组提出的宝贵意见,随时接受专家组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