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书
东南市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我单位上报变更项目工程款月支付申请(承包东南十四标[2017]月付04号),工程款月支付申请已得到批准。该工程款项支付后我部承诺如下:
一、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河北省省委书记王东峰、省长许勤以及河北省水利厅关于河北省报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迅速贯彻落实省领导重要指示精神切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紧急精神》的指示精神。对我项目部所有欠款单位进行了彻底清查,建立了农民工欠款台账,并对所有申请支付农民工工资的队伍进行了安抚,杜绝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坚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承诺本次支付工程款将专款专用,并优先支付民工工资,保证春节前民工队伍工资及时下发,确保不发生拖欠民工工资行为。
我单位愿接受东南市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及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督,积极配合各建设单位工作。
特此保证!
河北省水电五处
东南市施工十四标项目经理部 2018年1月26日
《保证书 (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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