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用电条件承诺书
本人魏启洪现居嵩口镇围埔村增加村10号,房屋共计3层,现与本人大哥魏启亮分户,屋内配电线路已分隔完毕,具备安全用电条件,请予以批准。
我对自己所提供的情况的真实性负责,如果由此使供电方给客户造成损失的,我将自愿承担供电方所受的损失。
承诺人:
时间:2012年10月5日
《安全用电条件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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