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书
甲方: 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院
乙方: 姓名:
学号:
专业:
关于乙方已具有保研资格,毕业去向事宜与甲方,达成协议如下: 乙方在了解哈尔滨工业大学2012届推免保研政策的前提下,通过慎重考虑并经家长同意,乙方承诺
A接受推免保送哈尔滨工业大学2012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包含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资格;
B接受推免保送哈尔滨工业大学2012级专业硕士研究生(包含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跨院系专业硕士)资格;
C本人自愿选择接受推免保送外校研究生(保外)资格;
D本人自愿放弃哈尔滨工业大学2012级硕士研究生推免资格。
注:
1、此协议只针对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院2008级具有保研资格的本科生有效。
2、选择保外同学除前20%之外的同学和获得协议外院校接收函并需经学校研究生院审批的同学外,原则上只能保送协议内24所院校。
3、此协议一经签订,立即生效,已获得保研资格的同学不能在保内和保外之间更改。
4、本协议最终解释权为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院教学办公室所有。
本人选择:
甲方: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院
乙方:(签名)
2011年9月19日
《保研协议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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