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币洗衣机”铺放协议书
甲方(机主): 乙方(放置场所代表):
为实现双方共同的利益,提高师生的生活质量,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后达成以下协议:
一、由甲方提供投币式全自动洗衣机,乙方提供放置场地及水、电,以合作方式经营管理。
二、投币式全自动洗衣机全部营业收入归甲方所有,甲方承担投币式洗衣机的水、电费用(水费3元/吨,电费1元/度)。水电费按月由甲方给乙方结清,甲方付给乙方洗衣机管理费200元/台/年,乙方开出收据,乙方不承担投币式洗衣机安装时所发生的任何费用;随着政府部门水、电费调价,甲方承担水、电费按同比例,调整单位价格。
三、甲方负责投币全自动洗衣机的定期保养及维修,乙方在机器不能正常运转时应及告知甲方。
四、乙方协助甲方负责该批“投币式全自动洗衣机”的安全及日常维护管理:
(1)乙方有义务向学生宣导机器的保护工作,以避免投币式全自动洗衣机被人为恶意破坏,如有发生乙方应立即告知甲方,并协助甲方追究当事人赔偿责任;
(2)乙方需配合甲方保持机器的整洁,不允许在机器上涂写张
贴或使机器被其它物品遮盖;
(3)乙方需配合甲方负责零币的兑换。
五、乙方不得随意更改双方商定的投币全自动洗衣机铺放位置、数量。双方合作期内,乙方不得放置其它带有营业性质的洗衣设备,除代表人本人,其余人员无权搬走机器,甲方可视运作情况与乙方商讨增减铺放投币全自动洗衣机的数量。
六、乙方因乔迁而停止合作时,必须提前一个星期通知甲方来收取机器,甲方机器跟随服务。
七、合约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双方同意后放置投币式全自动洗衣机。双方在合约期内,不得单方面解除合约,合作期满,同等条件下,必须优先甲方签约。
八、本协议一经签定,不得单方面变更或解除。如有违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承担责任。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签定之日起生效,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之一切法律、法规。
型 号: 数量: 铺放位置: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协议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