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第一医院与区人民医院 建立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合作协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医改精神,深化公立医院改革,进一步优化现有医疗卫生资源,增强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构建双向转诊、分级诊疗制度,满足人民的健康需求,更好的为天桥区广大患者提供医疗服务。省第一医院与区人民医院经协商,拟建立紧密型医疗联合体(以下简称“医联体”)合作关系。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共赢的原则,特拟定本合作协议。
一、合作原则
1、平等自愿、互利共赢;
2、合作医院性质和隶属关系不变,医院独立法人地位不变, 医院领导班子职责不变;
3、医院承担的政府职能不变,政府及卫生行政部门对医院的 领导、指导职能不变,党、工、团等医院组织的地位、职责和隶属关系不变;
4、人员身份和隶属关系不变,基本工资、福利待遇不低于现 有水平;
5、在编人员职称、职务晋升及评聘渠道不变;
6、政府对医院的投入和相关政策不变,政府对医院的财政拨 款渠道不变。
7、合作医院的资产所有权不变,合作后新增加的资产所有权, 根据资产投资主体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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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科建设:选择康复医学科、老年医学科、儿童保健与康复等3-5个学科作为特色学科进行重点扶持。通过特色、特需专科带动其他学科的发展。省第一医院派专人常驻区人民医院担任科室主任或副主任,加强科室建设,培养专业技术人才。
4、资源整合共享:将省省第一医院和区人民医院的医疗档案、信息、检验、病理、检查、消毒供应等各种资源进行整合共享,实现合力最大化,利益分配合理化。双方共享分级诊疗政策、医保报销政策、政府公益性项目、政府支持项目、医养结合政策等,使政策得到充分利用并达到最佳效果。
五、其他
合作期限:10年。医联体运行期间,每年由第三方进行运行效果评价。
省第一医院(盖章): 区人民医院(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