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商代理协议
甲方:北京立伟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信用代码:91110105MA018NG574 联系电话:0731-85310308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金盏颐东科技大厦龙诚祥瑞滴滴办公区 乙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现居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滴滴司机招聘业务开拓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认同甲方制定的加盟商代理协议,并保证严格遵守。
第二条:乙方与甲方没有劳动、劳务以及其它任何形式的聘用关系,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由本协议约定。
第三条:乙方享有的权利
1.根据本协议约定,为甲方介绍人才,从事市场拓展。
2.乙方成功开发用户后:有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收取加盟商代理报酬的协议。
第四条:乙方应尽的义务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遵守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
3.遵守协议规定、加盟商代理服务准则。
忠实准则:必须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忠实履行自己的加盟商义务,积极促成司机认证提车,不得阻扰妨碍客户的认证活动,适当管理司机后期工作开展。不得损害客户的合法权益。
告知义务:如实向签约双方告知有关使用事项,特别要向客户阐述工资提车和押金等情况。向甲方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材料,积极配合滴滴认证提车的操作,以保障司机权益的顺利进行。
禁止越权代理:乙方仅作为所签约协议区域方的市场拓展,禁止越区域开展工作。
无权代理签订加盟协议;
实名准则:在从事加盟商权益时,乙方不得隐瞒身份;同时必须向甲方提供司机的真实身份。
第五条:乙方开发司机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乙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后,方可进行业务开发,并据此行使有关权利,承担有关义务,接受甲方有关加盟商管理制度的约束。 第七条:加盟报酬及领取方式 1.乙方实际促成客户滴滴实名认证提车,并严格履行本协议,从认证通过起,甲方按月计算并向乙方支付报酬。
2.乙方的加盟商报酬以人民币支付,并以对公账户收款。 3.乙方加盟报酬计算方法及奖励标准(附表) 第八条:业绩考核要求
甲方定期对乙方业绩进行考核,对业绩优秀的给与额外奖励,对业绩不达标敦促其改进,限定期限仍无法达到考核标准,将给予培训等后勤服务支持,以加强其能力。
备注:对完成或超额业务量加盟商代理奖励(现金、物品、旅游等),具体奖励按月初制定奖励方案实施。
第九条:乙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甲方终止合作关系的传达方式包括:书面文件邮寄。
1.利用甲方代理商身份变相非法集资或融资的。 2.以甲方代理商的名义从事非法代理交易业务。
3.以甲方代理商的名义从事于授权范围无关的活动,损害甲方形象的。 4.向客户做获利保证或共担风险承诺的。 5.其他有损于甲方利益和客户利益的行为。
第十条:因本协议或履行本协议产生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果,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生效和有效期 1.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加盟代理商管理办法》(附件一)、《业务授权书》(附件二)、《加盟代理商自律承诺书》(附件三)为本协议附件,与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协议期满提前15个工作日商定续签或终止合作。
甲方:北京立伟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加盟代理商): 授权委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