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本周三主管院领导王院长、医务科科长、人事科科长及科室主任与你谈话,落实工作安排,当时你们没有提出异议,同志你们俩人于2014年 6月19 日因无故旷工 半天,根据中国海洋石油内控管理体系规定“员工请假未得到批准而不上班,或无正当理由逾期超假不上班,按旷工处理。旷工期间停发全部工资待遇。连续旷工15日以上,或者当年累计旷工超过30天者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人事劳资科
2013年5月31日
《公司警告旷工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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