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学院体育系09—10年十佳歌手大赛策划书
一、活动介绍:
1、活动主题:
“唱响青春旋律,展现个性自我”。
2、活动目的:
本次歌手大赛为同学们搭建了一个舞台,让喜欢唱歌的同学尽情歌唱,同时选拔出其中的优秀者参加院十佳歌手大赛,让同学们的课余生活更加丰富,激励同学们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二、活动过程:
1、宣传及报名
(1)活动宣传方式:A、海报B、横幅C、各班班干部宣传动员。 (2)报名方式:填写报名表,上交各班文艺委员,然后再统一交于学生会文娱部。
2、比赛规则: A、初赛:
选手按抽签的顺序,用清唱的方式演唱,评委打分,取前25名进入决赛。(具体说明:报名者首先在规定一分半的时间内演唱,形式不限,组合或个人均可,舞蹈动作及是否伴舞、由报名者自主选择。)
B、决赛:
采用舞台晚会的形式,按抽签的形式决定表演顺序。比赛在有选拔性的同时具有表演性。评委打分,取前十名获得体育系十佳歌手荣誉称号,并选拔三位参加莆田学院十佳歌手大赛。(注:选手必须用伴奏带演唱)
3、评分标准
(1) 大赛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分力求严肃、公平、公正。
(2) 组委会将聘请校内相关艺术专家组成评委会,负责大赛的评审工作。
(3) 评委应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分。 (4) 本评分标准最终解释权属于本次大赛组委会 (5) 各项评分标准具体说明如下:(以10分为总分)
A、音乐基础:4分。即参赛选手的音乐基础、音准、音质、音色等。
B、艺术表现:2分。即参赛选手对音乐的表现力以及台风等。
C、参赛态度:2分。即参赛选手的化妆与服装反映出选手比赛态度。
D、综合印象:2分。即参赛选手在整个参赛过程中给评委的总体印象。
三、工作具体内容: A:初赛
时间:2009年11月2日
地点:体育教学楼201(暂定) 注意事项:
1.参赛同学报到各文艺委员处,再汇总到文艺部负责人。 (每班至少3人参加,毕业班除外。)
2.初赛前一天进行比赛顺序的抽签。
3.比赛当天,所有工作人员需提前一个小时到场,对会场环境进行熟悉,并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4.主持人在初赛中主要起各个选手间的连接作用,要使比赛快速不拖沓地进行。
5.在所有参赛选手出场完毕,统计得出比赛结果期间,邀请评委对初赛进行总结。
6.赛后张贴决赛宣传海报,并附有进入决赛的选手名单。 B:决赛 时间:11月11号
地点:体教楼前(暂定)注意事项:从系十佳歌手中选拔优秀的选手参加莆田学院十佳歌手大赛。
四、经费总预算:1530元
1、横幅 :1条×50元/条=50元
2、舞台布置:100元
3、水、饮料: 100元
4、节目用品(荧光棒,哨子):80元
5、音响,灯光租用:1200元
共青团莆田学院体育系委员会
2009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