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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光市马店医院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0-03-03 07:34:1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寿光市马店医院卫生院 2011年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

卫生监督协管的主要职能是在辖区内开展职业卫生、公共场所卫生、二次供水单位及医疗机构日常卫生监督工作,对行政相对人可提出具体整改意见,但不行使行政处罚权。业务上接受区(县)卫生监督所的指导和管理,并及时向其反馈各种卫生监督信息。

一、卫生监督中队职责

1.及时掌握协管范围内职业卫生、公共场所卫生、二次供水单位及医疗机构的基本情况,建立底册和管理档案,做到一户一档。

2.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指导行政相对人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培训;督促从业人员进行预防性体检,办理“健康合格证明”。同时,负责开展村卫生室卫生监督信息员的培训工作。

3.实施日常性卫生检查,督促行政相对人按照卫生法律法规进行执业活动,并制作检查笔录。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其整改。

4.对拒不整改的或违法情节较重的行政相对人,应及时上报寿光市卫生监督大队,交由卫生监督人员依法处理,卫生监督协管人员要积极予以配合。

5.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卫生监督所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6.受理辖区内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及时向寿光市卫生监督大队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开展相关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7.发现辖区内的非法行医案件,及时向寿光市卫生监督大队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做好非法行医案件的查处工作。

8.督促村卫生室卫生监督信息员开展卫生监督工作,并定期对其工作进行考核评估。

9.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二、村卫生室卫生监督信息员具体职责

1.依法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做好卫生法制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协助指导辖区行政相对人遵守卫生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

3.发现违法行为及时报告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室并积极配合调查处理。

4.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信息管理

信息管理是根据卫生监督协管的工作职责,对必须掌握的相关工作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和分析应用,并根据工作进度和有关情况变化适时进行动态更新。信息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职业卫生、公共场所卫生、二次供水单位及医疗机构本底资料的调查收集、群众投诉举报登记处理、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管理、信息统计四个部分。

一、本底资料的收集与调查 本底资料收集途径:一是卫生院公共卫生科的卫生监督协管人员主动开展监督巡查,掌握监督单位基本情况。二是由行政村卫生室的卫生监督信息员发现,并上报卫生监督协管室。 1.摸底调查范围:

辖区职业卫生、公共场所卫生、二次供水单位和医疗机构。 2.工作内容和要求:

以社区、街道、乡镇为单位广泛开展摸底调查,并登记造册;对属于卫生许可范畴的单位,应建立有证单位和无证单位名册,分别登记;职业卫生、公共场所卫生、二次供水单位和医疗机构四类别单位登记率100%。 3.操作方法和程序:

(1)开展摸底调查,对每个社区、乡镇、街道的职业卫生、公共场所卫生、二次供水单位和医疗机构逐一进行摸底和排查。

(2)在调查摸底基础上,对属于卫生许可范畴的单位,要按照有证、无证分别登记造册。

(3)通过巡查、复查等方式,对摸底调查情况进行补充和完善。配备有计算机的卫生监督协管室可将本底资料录入计算机,以便随时对本底资料信息进行更新。

二、群众投诉举报登记处理

群众投诉举报主包括电话投诉、信函举报、网络投诉及群众来访等形式,是卫生监督协管信息的重要来源之一。卫生监督协管室要指定专人负责受投诉举报的受理、登记、调查和回复工作。

(一) 群众投诉举报受理登记 1.工作内容和要求:

卫生监督协管室要建立投诉举报接待制度,对外公布投诉举报受理电话、信箱或网址,并准确地记录投诉举报信息。 2.操作方法和程序:

(1)对群众投诉举报信息进行详细记录并造册登记。

(2)来信、来电或来访人员咨询卫生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时,做好相关解释工作。

(3)要保护投诉举报人相关私人信息,未征得投诉举报人同意,不得公开举报人姓名、联系方式及家庭住址。

(二)群众投诉举报处理 1.工作内容和要求:

卫生监督协管受理的投诉举报线索在调查核实后,对确实存在违法行为的要及时向所在地区(县)卫生监督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做好处理工作,查处结果要记录留存并答复投诉人,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2.操作方法和程序:

(1)群众投诉举报违法事实较轻的,卫生监督协管员要在5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并予以答复。

(2)违法事实较重的要在1个工作日内上报区(县)卫生监督所,并协助卫生监督员查处。区(县)卫生监督所查处完毕后,将查处结果书面告知卫生监督协管室,卫生监督协管员应将查处结果登记、归档,并告知投诉人。 (3)每年年底要对群众举报投诉所涉及的领域、问题和处理经验进行全面归纳总结,为今后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重点提供参考。

三、档案管理

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管理是指对卫生监督协管本底资料、监督检查情况、群众投诉举报记录、工作记录和相关文件等信息进行收集、整理、保管。 1.工作内容和要求:

卫生监督协管档案资料应按上级文件、计划总结、会议记录、投诉举报、转交案件、宣传培训、年度报表、被监督单位本底资料、行政相对人监督档案等项目进行分类,并装订成册。 2.档案分类及内容:

(1)上级文件: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下发的文件。 (2)计划总结:卫生监督协管室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情况汇报、检查安排、其他专项工作小结及图片资料等。

(3)会议记录:卫生监督协管室召开或参加各类工作会议应留有记录。 (4)投诉举报:群众投诉举报的受理和查处结果记录。

(5)转交案件:卫生监督协管员向区(县)卫生监督所转交案件的交接文字性材料以及处理结果。

(6)宣传培训:卫生监督协管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的计划、总结、宣传资料、工作记录及图片影像资料;卫生监督协管参加区(县)卫生监督所组织的培训活动课件、学习笔记;卫生监督协管对卫生监督信息员开展培训活动的培训计划、通知、课件、签到册、试卷及图片资料。 (7)年度报表:每年报送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信息汇总表的存档。 (8)被监督单位本底资料:卫生监督协管辖区单位名册。

(9)行政相对人监督档案:按照职业卫生、公共场所卫生、二次供水单位和医疗机构四大类进行划分,并做到一户一档。每户行政相对人监督档案中应包含:被监管单位的名称、地址、负责人、卫生知识培训、从业人员健康证持有情况和卫生监督协管现场检查记录、卫生监督意见书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等。

四、信息统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室将年度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按照职业卫生、公共场所卫生、二次供水单位进行整理和统计,参考填表说明和逻辑关系,如实填写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信息汇总表,并于年底前上报区(县)卫生监督所。 第三部分 协助卫生监督工作

卫生监督协管具有熟悉辖区地域特征、反映迅速的工作优势,主要作用是协助区(县)卫生监督所开展工作,在业务上接受区(县)卫生监督所的指导和业务管理,并及时向其反馈各种卫生监督信息。

一、开展卫生监督巡查

卫生监督协管人员通过巡查及时发现职业卫生、公共场所卫生、二次供水单位及医疗机构的违法行为,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行政相对人落实整改措施。

(一)日常卫生检查 1.工作内容和要求: 卫生监督协管在辖区内开展职业卫生、公共场所卫生、二次供水单位及医疗机构日常卫生监督工作,对行政相对人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协管范围内的被监管单位卫生监督覆盖率必须达到100%。 2.操作方法和程序:

(1)卫生监督协管员每周外出检查2-3次,每次不得少于2人。 (2)日常检查工作中,要督促行政相对人按照卫生法律法规进行执业活动,并指导行政相对人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培训。

(3)每次检查必须填写《现场检查记录》。

(4)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必须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其整改。

(5)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的卫生监督信息员发现违法行为后,及时报告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室,并积极配合卫生监督协管人员调查处理。

(二)协助开展专项整治 1.工作内容和要求:

协助区(县)卫生监督所开展职业卫生、公共场所卫生、二次供水单位及医疗机构专项整治工作,卫生监督所下达的各项检查任务完成率必须达到100%,并有相应的书面总结材料。 2.操作方法:

(1)协助区(县)卫生监督所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每一专项检查要有计划,有总结。 (2)参与协助区(县)卫生监督所对无证经营户的取缔活动。 (3)完成区(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协助行政执法 1.工作内容和要求:

由于卫生监督协管没有行政处罚权限,发现辖区内的卫生违法行为后,要立即上报区(县)卫生监督所,并配合卫生监督机构进行查处。 2.操作方法和程序:

(1)在巡查过程中,对拒不整改的或违法情节较重的行政相对人,应及时制作《案件转交单》,并上报所在地区(县)卫生监督所,交由卫生监督人员依法处理。

(2)卫生监督协管受理的投诉、举报线索经调查核实后,确实存在违法行为的要及时向所在地区(县)卫生监督所报告并转交相关调查情况。 (3)发现辖区内的非法行医案件,要立即向所在地区(县)卫生监督所报告。

(4)在上报违法案件后,卫生监督协管要积极配合卫生监督人员的调查取证和行政处罚工作。

(5)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应按照卫生监督意见,对卫生行政处罚过的单位进行复查,督促行政相对人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检查情况报告区(县)卫生监督所。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 1.工作内容和要求: 及时发现和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服从区(县)卫生监督所指挥,配合卫生监督所开展紧急应对工作。 2.操作方法和程序:

(1)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的卫生监督信息员发现辖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要立即上报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室。

(2)卫生监督协管员发现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接到卫生监督信息员报告后,要立即上报区(县)卫生监督所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同时积极配合各级卫生监督所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取紧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四、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

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对提高行政相对人的守法经营意识、配合卫生监督机构执法监督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1.工作内容和要求:

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室每季度至少在辖区开展一次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宣传活动。 2.操作方法和程序:

(1)结合辖区情况和重点工作,制定年度宣传计划。 (2)分期分批组织开展卫生法制及卫生知识宣传活动。

(3)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的卫生监督信息员应协助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开展宣传活动。 (4)每次宣传活动后,应对活动开展情况、取得效果进行小结,并留有宣传活动图片或影像资料。 第四部分 业务培训

一、卫生监督协管人员要接受当地区(县)卫生监督所的业务培训,培训由区(县)卫生局统一组织,区(县)卫生监督所具体实施。对已配备的卫生监督协管员实行岗前集中培训和年度在职培训,内容涉及卫生法律法规、卫生标准规范和廉政教育。岗前集中培训的教学时间不得少于20个学时,年度在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个学时。

二、卫生监督协管员负责督促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卫生监督信息员开展卫生监督工作,并定期对其开展业务培训工作。卫生监督信息员培训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组织,卫生监督协管室具体实施,每个卫生监督信息员年度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个学时

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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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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