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甸乡小街子完小住校生安全责任书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住校生安全协议书如下:
1、住校期间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并按时作息,多次违规者部服从教育者取消住校资格。
2、住校生原则上在学校就餐,若校外就餐引发食物中毒的,后果由学生和家长承担,学校
概不负责。
3、星期五下午离校回家,不得在学校留宿(外乡学生除外),若留校引发的安全后果自负,
与学校无关。
4、住校生玩火、抽烟、玩电、玩水、玩手机、玩锐刃钝器物,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由违纪者承担全部责任。
5、住宿生在校期间私自翻围墙或混出校们到水库河沟游泳、买东西等违规行为引发的安全问题,责任自负,与学校无关。
6、学校严禁学生与社会不良人员交往,不准带社会不良人员进入校园宿舍等公共区域,安全问题自负,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7、学校严禁学生谈恋爱,学生不得私自进入其他宿舍,出现的任何安全事故,由本人承担,学校不负责任。
8、学生离校后必须第一时间回家,若学生结伴玩耍,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9、住校生有义务打扫自己宿舍并服从宿舍长的安排管理,共同建立和谐安静干净宿舍。
10、住校生晚休期间遵守校纪校规,不讲话打闹打架,不在床上追逐,无视纪律者取消住校资格,出现不安全事故,后果由违纪者负责。
11、住校生在校园里注重自己生命财产安全,不进入施工现场的危险区域,否则引发后果
责任自负。
12、住校生住校期间原则上不出或少出校门,特别是晚休熄灯之后一律不准出校门,因生病或者有特殊事情需要出校门的,必须写请假条经班主任签字或值班主任允许后,方可出校,否则出现不安全事故,后果自负,学校不负责。
13、已投保的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14、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该校学习住宿时间段内。
15、本协议书如有遗漏之处以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之规定为准。
班级:学生姓名:电话:
(班主任签字):宿舍管理员签字:
湾甸乡小街子完小(公章)201 3 年12 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