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2.办证人员按照样表填写自己的实际情况,并将一寸照片贴在表上指定位置。 3.本表填写一式三份,分别装入考生人事档案、业务考绩档案和存发证机关。 下面内容办证人员如实填写一份即可,主要用于发证机关存档:
领证人签字:领证日期:联系电话:
重庆市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报名条件证明
说明:
1、“考生所在单位意见”由考生所在单位签注考生所填内容是否属实的意见并盖章。
2、“审核部门意见”由发证机关审核,考生不填。
3、本证明必须是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复印件无效。
4、办证人员按照样表填写自己的实际情况。
《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领证资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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