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填写要求
一、《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由教育部统一制订,每位毕业生毕业前都必须填写。该表将与学生三年的学籍成绩单一并归入学生本人档案,每位毕业生要高度重视,填表前要先认真阅读《登记表》中的填表说明,并按要求逐条认真填写。
二、表中“自我鉴定”栏,要求每位学生将自己在校三年内的德、智、体等各方面的综合表现进行全面小结,字数必须在150个字以上。(内容主要为: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态度、学习内容及取得的成绩,专业知识及专业技能掌握情况,在校期间获奖情况等方面。)
三、表中“班级鉴定”,由班长组织学生干部认真填写,要求对毕业生三年来德智体等方面予以综合反映,因人而异,切忌雷同照抄。
四、“学校组织意见”栏内由班主任填写具体意见,不能简单写成“同意”或“情况属实”等。
五、“学校对其工作分配意见”及“学校对本人的政审意见”栏内容及印章由学生处统一填写办理。
六、“填表时间”统一为:2010年6月20日
学生处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一日
《《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填写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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