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县高级中学2018年“身边好人”评选活动方案
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落细落小落实,深入推进“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大力褒扬凡人善举,激发全校学生见贤思齐、崇德向善的热情,精心培育“新高好人”品牌,学校积极响应新县文明办的号召,按照文件要求,2018年“身边好人”评选活动将在全校范围内广泛开展,我校的具体方案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全体学生。
二、评选类型
“孝老爱亲好人”、“助人为乐好人”、“诚实守信好人”、“见义勇为好人”四个类型。
三、评选原则
一是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评选活动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二是采取民主推荐方式,动员学生积极发现和推荐身边先进典型;三是坚持好中选优、学生公认的原则。严格评选标准,注重征求各科老师意见,确保评选出的好人有代表性,能够得到学生的认可、老师的认可、学校的认可。
四、评选标准
1、孝老爱亲类:孝敬父母,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善待亲人,在亲属有困难时,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2、助人为乐类:主动无私地帮助他人,坚持帮助无血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3、诚实守信类: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
4、见义勇为类:在国家、集团和他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伸张正义,使之免遭或减轻危害;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五、表彰奖励
1、对在评选过程中,表现优异的班级量化考评加分、工作组织得力的班干授予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颁发证书。
2、事迹进行全校公开展示,择优向县文明办推荐和网上好人事迹申报。
办公室
201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