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资助中心勤工助学部爱心传递联盟
爱心资助协议书
甲方:华中科技大学资助中心勤工助学部爱心传递联盟(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湖北武汉华中科技大学
法定代表人: 邮编:
传真:
电话:
乙方:(受助同学)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邮编:电话: 传真:
丙方:(以下简称“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邮编:
传真:
电话:
甲方为华中科技大学资助中心勤工助学部爱心传递联盟,当甲方获悉乙方由于种种原因出现经济上的困难时,甲方自愿向乙方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现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就合作内容、三方权利与义务等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1 华中科技大学资助中心勤工助学部爱心传递联盟
一、合作内容
双方本着平等的原则进行合作,甲方在此自愿向乙方捐助每月人民币贰佰元整并持续捐赠至其完成
学业为止,用于乙方正当的学习生活。
每年3月至7月、9月至次年1月为捐助月。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协议生效之日起第一个学期一个月内,将捐赠资金交于乙方。
2、甲方除应向乙方捐赠协定资金外,还应经常与乙方进行沟通,关心乙方的学习生活。
3、甲方有权向乙方询问捐赠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并可就其资金的管理使用提出意见和建议。
4、甲方因乙方未按照协议约定用途使用捐赠资金或乙方未履行乙方义务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的执行。
5、甲方有权决定在此次捐赠期结束后是否继续捐赠以及是否以乙方为继续捐赠对象。
6、甲方在本合同第一条项下的捐赠义务为不可撤消之义务,甲方应在其承诺的数额及期限内向乙方移交相关捐赠资金;甲方如无法依约移交捐赠资金(因不可抗力之原因导致无法履行其移交义务的除外)又不向乙方及时通报无法移交的客观原因的,甲方应承担该捐赠义务20%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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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名义下,甲方不得未经乙方允许向公众泄露乙方隐私 ,侵犯乙方权利。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将甲方捐赠的资金用于正当的学习生活中,不得将捐赠资金用于购买奢侈品或是其他不当的活动。
2、乙方在受捐赠期间不得从事违法乱纪行为。
3、在捐赠期间,乙方有特别困难的,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向甲方提出请求。
4、乙方对于甲方就捐赠资的使用和管理等方面所提查询,应当给予积极配合,并应及时给予客观全面的说明。
5、若甲方有意愿进行下一期捐赠且乙方在此次捐赠期间没有违反此协议中的约定,且乙方仍未满18周岁的,有权优先作为甲方的捐赠对象。
6、乙方的受助代理人(捐赠资金的具体交付人)为:
其与乙方的关系为:
银行账号:
联系方式:
四、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丙方有权利和义务对本协议的捐赠行为进行监督,当甲、乙方有违约情况时,丙方有权对其进行批评、警告。
2、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乙方完成信息对接和回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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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双方可就本捐赠协议履行的其他相关问题,达成其他补充协议,双方一致同意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同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如本协议在履行中遭遇不可抗力之因素(如战争、水灾、火灾、地震等)导致迟延履行本协议或无法履行本协议时,遭遇不可抗力一方不负法律责任,但应在客观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快将有关不可抗力因素通知对方,并应依据客观条件及时出具相应证明资料。
七、本协议经三方签字盖章(自然人签字捺印)后生效,自各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或本协议约定的情形出现时终止。本协议一式叁份,三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协议于于
年
月
日
签订
。
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
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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