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值守员在做好安全措施后,要到作业地点进行下列工作:
(1)会同工作领导人按工作票的要求共同检查作业地点的安全措施。
(2)向工作领导人指明准许作业的范围、接地线和旁路设备的位置、附近有电(停电作业时)或接地(直接带电作业时)的设备,以及其它有关注意事项。
(3)工作领导人确认符合要求后,双方在两份工作票上签字后,一份交给工作领导人,另一份值守员留存,即可开始作业。
2、每次开工前,工作领导人要在作业地点向作业组全体成员宣读工作票,布置安全措施。
《牵引变电所准许作业制度.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