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室借书管理制度
由于学校图书室实行了计算机管理,为确保正常的流通秩序,现将原借阅制度修订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凭借书证借阅图书。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借用或代借。借书证应妥善保管,严防损坏或丢失,如有丢失,应及时来图书室挂失,否则后果自负。
二.进入图书室借阅图书时,不得将书包、提包、书籍等物带入库内。
三.借书限额及期限:教师每人限借图书10本,学生每人限借图书1本;借期:教师1学期,学生1个月。
四.爱护所借阅的图书,请勿损坏书上所贴条码、磁条、书标、书袋等,请勿涂写、圈划、撕页、折叠或丢失。否则视情况处罚。
1.对丢失或严重污损的图书,可购买同版同卷册图书归还,另收加工费1元;若买不到同版同卷册图书,一般按原价的2至10倍赔偿(对出版时间较早的图书,按重置价计算)。特殊图书,按有关规定赔偿。
2.对污损程度不大,尚能流通使用的图书,视情况按原价的10%—100%赔偿。
3.对损坏书上条码、磁条者,罚款2元或取消借书资格。
五.选取图书如不需要借取,请放回原处;注意保持架面整齐,不要乱放。
六.借阅图书时应先查看图书有无污损。若有污损,应及时向管理人员申明,并作相应处理,否则还书时责任自负。
七.图书室检索机只供检索图书使用,不许做其它操作。
八.本图书室实行开架借阅,入库者应严格自律,如有偷书行为者,严肃查处。
《谕兴中学图书室借书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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